Part 8.1
Section § 7920
Section § 7921
本节概述了加州永久性游乐设施的定义和相关要求。“永久性游乐设施”是指用于娱乐的永久性机械或水上设备,例如蹦极跳运营。这些设施不包括滑梯、游乐场设备或地面投币式设备。“运营商”或“所有人”是指负责游乐设施运营的任何人,包括政府机构。
“合格安全检查员”是获授权检查这些游乐设施的人员,并且必须符合特定标准。这包括持有专业工程师执照或在游乐设施检查方面有足够经验。检查员必须每年完成游乐设施安全方面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Section § 7922
Section § 7923
本法律条文阐明,负责的部门必须制定规则,以确保永久性游乐设施的安全安装、维修和检查。这些规则应侧重于工程安全、防护装置和维护。这些规定应补充现有的安全指令。
法律还规定,其意图是使这些规则在适用的情况下,与针对临时性游乐设施的规则保持一致。
Section § 7924
这项法律要求永久性游乐设施的所有者每年向相关部门提交一份合规证明。这份证明必须包含游乐设施的详细信息、所有者的资料,以及一份由合格安全检查员出具的声明,说明游乐设施已通过检查并符合安全标准。
如果所有者在同一地点拥有多台游乐设施,可以提交一份包含所有设施信息的综合证明。在部门发布任何新规定一年后,才需要提交此证明。
被认定不安全的游乐设施,在维修并经认证合格前不得运营。安全检查员必须获得认证,并每两年重新认证一次,他们可以是内部员工或外部人员。所有者需要保存并提供检查、维修、培训和事故记录以供审查。
部门每年会检查这些记录,如果发现有欺诈性证明或事故率过高,可能会进一步检查游乐设施。检查时应尽量减少对游乐园正常运营的干扰。
Section § 7925
如果永久性游乐设施发生事故,导致死亡或重伤(超出基本急救范围),游乐设施运营者必须立即通过电话向相关部门报告。他们还必须确保事故涉及的设备得到保留以供调查。
此类事故发生后,检查员可以检查该游乐设施,如果认为其存在危险,可以停止其运营。只有在安全问题得到解决后,该游乐设施才能重新运行。
此外,如果消防或警察等紧急服务机构响应此类事故,他们必须立即通知同一部门。
Section § 7926
如果您想在加州运营永久性游乐设施,您必须具备某种形式的财务保障。具体来说,您可以选择购买每起事故赔偿金额至少一百万美元的保险,或提供至少相同金额的担保金,或者根据州法规证明您有足够的资金自行承担潜在的伤害赔偿。
这些财务保障必须通过获准在加州开展业务的保险公司或担保人提供,或者,如果他们是州外机构,则通过某些持牌经纪人提供。
Section § 7927
如果您拥有一座永久性游乐设施,您需要培训您的员工如何安全操作和维护这些设施。此培训必须遵循专家委员会制定的一些安全标准,并且还要符合一项伤害预防计划。
Section § 7928
Section § 7929
Section § 7930
Section § 7931
Section § 7932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永久性游乐设施所在的县已经使用1998年以来的特定标准对其进行检查,那么这些设施就不必接受州政府的检查。但是,这仅适用于该县的检查标准达到或超过州政府的标准。如果该县停止检查或降低标准,那么州政府将接管这些游乐设施的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