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650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加利福尼亚州工业家庭作业相关的关键术语。它解释说,“制造”涉及制作或加工商品,而“雇主”是指直接或间接雇用工业家庭工的任何人。“住所”是指人们居住的地方,包括任何附属建筑物,用于进行制造任务。“工业家庭作业”是指在住所为雇主进行的制造工作,不包括个人使用。“部门”是劳工标准执行部门的简称。“工业家庭工”是指从事此类工作的人。“雇用”意味着允许或容许工业家庭作业的发生。最后,“人”包括个人和各种商业实体。

就本部分而言:
(a)CA 劳动法 Code § 2650(a) “制造”指全部或部分地制作、加工、准备、更改、修理或完成,或组装、检查、包装任何物品或材料。
(b)CA 劳动法 Code § 2650(b) “雇主”指直接或间接,或通过雇员、代理人、独立承包商或任何其他人,雇用工业家庭工的任何人。
(c)CA 劳动法 Code § 2650(c) “住所”指任何房间、房屋、公寓或其他场所,以最广义者为准,全部或部分用作居住地;并包括主要用作居住地的场所上的附属建筑物,且该附属建筑物受居住在该场所的人控制。
(d)CA 劳动法 Code § 2650(d) “工业家庭作业”指在住所为雇主制造材料或物品,且该物品或材料并非供雇主或其家庭成员个人使用。
(e)CA 劳动法 Code § 2650(e) “部门”指劳工标准执行部门。
(f)CA 劳动法 Code § 2650(f) “工业家庭工”指从事工业家庭作业的任何人。
(g)CA 劳动法 Code § 2650(g) “雇用”指聘用、容许或允许任何人从事工业家庭作业,或容忍、容许或允许在其保管或控制下的物品或材料通过工业家庭作业在住所制造。
(h)CA 劳动法 Code § 2650(h) “人”指任何个人、合伙企业及其各合伙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协会。

Section § 26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通过家庭作业生产某些物品是违法的。这些物品包括食品或饮料产品、服装、玩具、烟草、药品、绷带、爆炸物,以及任何被认定对工人健康有害或使劳动标准执行复杂化的其他物品。此外,任何执照或许可证都不允许生产这些物品。

Section § 26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授权调查雇佣家庭工人的行业,以确保他们的工资和工作条件不会损害他们的健康和福祉。它还会检查这些条件是否使得难以维持或执行为同一行业工厂工人制定的劳动标准。

Section § 2653

Explanation
本条法律赋予该部门执行其职责的权力,类似于《政府法典》特定条款赋予部门主管的权力。

Section § 265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部门根据其掌握的信息,认定工业家庭作业(在家完成的工作)损害工人的健康和福利,或者使得维持或执行劳动标准变得困难,那么该部门可以宣布此类工作在该行业中是非法的。届时,该部门将要求该行业的所有雇主停止使用工业家庭作业。该命令将明确规定禁止哪些生产类型,并包含为实现法律目的所需的必要条件。

Section § 265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当该部门发布有关家庭工业的命令时,必须举行一次或多次公开听证会。在这些听证会上,任何雇主、雇主代表、家庭工业工人或家庭工业工人代表都可以表达他们的意见。

每次听证会的公开通知必须至少提前30天发布。此外,该部门必须向可能受到负面影响的企业和雇主发送书面通知。听证会将在方便受影响各方的地点举行。

在作出该命令后,该部门应举行一次或多次公开听证会,在会上,应给予任何雇主或雇主代表、任何家庭工业工人或家庭工业工人代表,以及任何对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士陈述意见的机会。每次听证会应在听证会举行前至少30天发布公开通知,并以该部门可能确定的方式发布。该部门应向其认为可能受该命令不利影响的每个企业和雇主发送书面听证通知。听证会应在该部门认为对受该命令影响的雇主和家庭工业工人最方便的一个或多个地点举行。

Section § 265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政府部门获得搜查令,以检查加州工业家庭工或分销商的工作场所或经营场所。获得搜查令的程序遵循法律另一部分中详细规定的特定法律程序。

Section § 2658

Explanation

如果您想在未被禁止的行业中雇用工人进行家庭工业工作,您首先需要一个特殊许可证。您必须申请并为每位雇用的工人支付100美元的费用,此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除非被提前撤销或暂停。一年后,您必须以与首次申请相同的费用和规则续期。

负责部门如果发现您违反规定或不遵守其指导方针,可以收回或暂停您的许可证。您不能将此许可证转让给他人。所有这些许可证的收入都将进入劳工执法和合规基金。

(a)CA 劳动法 Code § 2658(a) 任何人不得在第2651条未禁止的任何行业中雇用家庭工业工人,除非雇用家庭工业工人的人已从该部门获得有效的家庭工业许可证。
(b)CA 劳动法 Code § 2658(b) 雇用家庭工业工人的许可证申请应以该部门可能通过法规规定的形式提交给该部门。每雇用一名家庭工业工人,应向该部门支付一百美元($100)的许可证费,并且该许可证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除非提前被撤销或暂停。
(c)CA 劳动法 Code § 2658(c) 续期费用应与原始许可证的费率和条件相同。
(d)CA 劳动法 Code § 2658(d) 如果发现该人违反本部分规定或未能遵守该部门的法规或许可证规定,该部门可以撤销或暂停该许可证。家庭工业许可证不得转让。
(e)CA 劳动法 Code § 2658(e) 根据本部分收到的所有许可证和许可费应缴入劳工执法和合规基金。

Section § 2658.1

Explanation
如果某人没有有效的工业家庭作业许可证,并且没有阻止其监管的材料被带回家中进行加工,那么他就犯了轻罪。本法律推定,如果用于家庭加工的材料被非工厂所有者或经营者的人管理,而不是在工厂内,那么工厂所有者可能因未能阻止这种情况发生而负有责任。

Section § 265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雇佣他人进行工业家庭作业但未持有适当许可证的人(例如制造商或承包商)都犯有轻罪。初犯者可能面临最高 (1,000) 美元的罚款、最高 (30) 天的监禁,或两者并罚。如果第二次被抓,罚款将增至最高 (5,000) 美元、最高 (6) 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并罚。对于第三次或更多次犯罪,罚款可高达 (30,000) 美元、最高 (1) 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此外,在第三次犯罪后,违法者的营业执照可能会被吊销长达 (3) 年。如果违法者承诺将来遵守规定,法院可以选择减轻或免除处罚。

任何人,该术语应被视为包括制造商、承包商、中间商和批发商,凡未持有劳工标准执法司向其颁发的当时有效的工业家庭作业许可证而雇用工业家庭作业人员,或容忍、允许或准许其拥有或在其保管或控制下的物品或材料被带到家中进行工业家庭作业制造,或接受并支付某人进行家庭工业作业制造物品和材料的费用,或发布本部分不允许进行的工业家庭作业广告,均犯有轻罪。该轻罪的处罚为:初犯者处以不超过一千美元 ($1,000) 的罚款,或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 (30) 天,或并处此类罚款和监禁;第二次定罪者处以不超过五千美元 ($5,000) 的罚款,或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 (6) 个月,或并处此类罚款和监禁。任何人,该术语应被视为包括制造商、承包商、中间商和批发商,第三次以及任何后续次数被定罪的,均犯有轻罪,并处以不超过三万美元 ($30,000) 的罚款,或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 (1) 年,或并处此类罚款和监禁。第三次定罪后,除施加的任何处罚或罚款外,生产本部分不允许的工业家庭作业商品、服装或产品的制造商或所有者的营业执照应暂停,期限不超过 (3) 年。法院可以暂停本节施加的全部或部分处罚,条件是被告不再有任何未来或其他的违反本部分的行动。

Section § 2658.7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发现货物是通过非法工业家庭作业生产的,无论是在工人住所、运输途中,还是在制造商或承包商处发现,都将被当局没收。

一旦确认发生违规行为,这些货物将被没收并作为额外处罚。当局负责处理这些被没收的物品。

该法律还允许当局调查相关行业,以确保遵守禁止非法工业家庭作业的规定。

任何货物,无论是已组装还是部分组装,无论是在家庭工人的家中发现、在往返家庭的运输途中,或在制造商或其承包商的占有中,根据第 (2656) 条获得的命令,如果构成违反工业家庭作业法律的证据,应由该部门没收并妥善标记和识别。
认定或决定已违反第 (2651) 条,除本法案规定的任何其他处罚外,还应附带没收上述被认定为通过非法工业家庭作业生产的货物、服装或产品,并交由该部门保管,该部门应负责处置这些物品。
该部门有权对任何行业进行调查,其中工业家庭作业的使用已被第 (2651) 条规定为非法,以确定是否遵守第 (2651) 条。

Section § 265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允许他人在家从事工业生产工作,除非该人持有适当的执照或许可证。简而言之,雇主和居家作业者都需要持有有效的法律文件,才能在家进行生产活动。

任何人不得雇佣、容忍或允许任何人从事工业家庭作业,也不得容忍、允许或准许由其保管或控制的物品或材料,由未持有根据本部分规定颁发的有效雇主执照或家庭作业者许可证的人通过工业家庭作业方式进行生产。

Section § 2660

Explanation

在加州,您需要持有有效的家庭作业许可证才能在家从事工业家庭作业。此许可证费用为25美元,有效期为一年,但仅限于为许可证上指定的持证雇主完成的工作。您必须按照部门规定的表格申请,并且它只涵盖您本人在家中完成的工作。如果支付25美元的费用会导致经济困难,您可以申请豁免以免除该费用。

任何人不得在本州从事工业家庭作业,除非其持有部门向其颁发的有效家庭作业许可证。该许可证的颁发费用为二十五美元 ($25),并应在其中载明的工业家庭作业持证雇主处从事工业家庭作业,自颁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除非提前被撤销或暂停。许可证的申请应以部门可能通过规章规定的形式提出。该许可证仅对申请人本人在其家中完成的工作有效。在申请人请求豁免并能证明支付费用将导致经济困难的情况下,部门可以免除家庭作业许可证的费用。

Section § 2660.1

Explanation
如果你在家从事工业任务,当被要求时,你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供某些详细信息。这包括你雇主的姓名和地址、你所用材料的所有者或供应商的姓名和地址、你的报酬率,以及任何其他与执行此规定相关的信息。重要的是,这些信息不能被用来对你作为工人采取法律行动。

Section § 2660.5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没有有效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家从事工业工作,您可能会被指控犯有轻罪。首次违规,罚款最高为 $50;第二次违规,罚款最高为 $100。但是,如果您协助当局起诉其他违法者,或者您同意不再违法,法院可能会免除您的罚款。

任何未持有部门向其颁发的有效家庭作业许可证而从事工业家庭作业的人,均犯有轻罪,该轻罪初犯可处以不超过五十美元 ($50) 的罚款,再犯可处以不超过一百美元 ($100) 的罚款。法院可暂停执行此类罚款,条件是该工业家庭作业者与部门合作,合法起诉违反本部分规定的人员并确保遵守本部分规定,或条件是被告今后不再违反本部分规定。

Section § 266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家庭作业者许可证不得发放给任何未满16岁的人。此外,患有传染病的人,或居住在不清洁或因疾病而构成健康风险的住所的人,也不得获得此许可证。

Section § 2662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有关部门撤销或暂停家庭工人的许可证。这可能发生在以下情况:家庭工人未遵守其许可证的条件,违反了本部分法律的规定,允许没有许可证的人协助他们,或者如果他们的雇主的许可证到期或被撤销。

Section § 2663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如果雇主让人们进行工业家庭作业——即在家为雇主制作物品——则必须用英文清楚地在每件物品上或其包装上标明雇主的姓名和地址。

任何人不得容忍、允许或准许通过工业家庭作业制造任何材料或物品,除非每件物品或材料上,或在不可能的情况下,在其所存放的包装或其他容器上,显著地附着有标明雇主姓名和地址的标签或其他识别标志,并以清晰的英文印刷或书写。

Section § 266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任何物品或材料在家中制造时违反了特定的劳动法规,这些物品或材料可以被没收。被没收的物品不得出售,并将根据特定法规进行处理,其中可能包括销毁。负责机构必须通过挂号信通知与这些物品相关的人员关于没收事宜,并说明如何对该决定提出上诉。

如果您想对没收提出异议,必须在15天内向劳工专员提交上诉。劳工专员随后将举行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的结果,决定维持、修改或取消没收。裁决将送达所有相关方。如果您对该决定不满意,可以在45天内请求司法审查。

(a)CA 劳动法 Code § 2664(a) 任何在家中制造且违反本部分任何规定的物品或材料,均可由该部门没收。根据本节没收的物品或材料应由该部门保管,该部门应负责根据第2666节通过的法规对其进行销毁或处置,但这些物品或材料不得进入商业流通领域,也不得出售。该部门应通过挂号信,向根据本部分规定将姓名和地址附着在物品或材料上的人,发出没收通知以及对没收提出上诉的程序。该通知应声明,未能在没收通知送达后15天内向劳工专员提交书面上诉通知,将导致被没收物品或材料的销毁或处置。
(b)CA 劳动法 Code § 2664(b) 为对物品或材料的没收提出异议,当事人应在没收通知送达后15天内,向没收通知上所示地址的劳工专员办公室提交书面上诉通知。在及时提交上诉通知后30天内,劳工专员应就该上诉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应记录在案。根据听证会上提交的证据,劳工专员可以确认、修改或驳回没收,并可以根据劳工专员可能指定的条款,命令返还部分、全部或不返还被没收的物品或材料。劳工专员的决定应包括事实认定、法律分析和命令。该决定应在听证会结束后15天内,通过平信送达听证会的所有当事人,送至劳工专员处备案的当事人最后已知地址。送达应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第1013节完成。司法审查应通过提交强制令状申请进行,并在决定送达后45天内向适当的法院提交。

Section § 2665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加利福尼亚州雇用人员从事工业家庭作业(在家完成的工作),您有特定的要求。您必须遵守现有的劳动标准,详细记录工人的姓名和地址、提供给他们的材料以及他们获得的报酬。您还需要追踪与您合作的任何代理人或承包商以及交换的材料。此外,如果相关部门要求,您必须向他们提供所需的报告或信息,并且这些报告可能需要核实。

在本州雇用或以其他方式利用工业家庭工服务的每个人都应:
(a)CA 劳动法 Code § 2665(a) 遵守《劳动法》第2部第4章第1章(自第1171条起)规定的劳动标准。
(b)CA 劳动法 Code § 2665(b) 以部门批准的方式,保存以下准确信息:
1. 其雇用的每位工业家庭工的姓名和家庭住址;
2. 交付给其雇用的每位工业家庭工的材料数量和描述,以及交付日期和报酬率;
3. 支付给其雇用的每位工业家庭工的报酬总额和支付日期;
4. 其已交付材料或物品用于工业家庭作业制造的所有代理人或独立承包商的姓名和地址,以及材料数量、描述和交付日期;
5. 其已收到用于工业家庭作业的物品或材料的所有制造商或独立承包商的姓名和地址,以及材料数量、描述和接收日期。
(c)CA 劳动法 Code § 2665(c) 应部门要求,向部门提供其为执行本部分规定所需的报告或信息。此类报告和信息应按部门要求进行核实。

Section § 266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劳动标准执行司及其代表进入任何工作场所,进行与劳动法执行相关的调查。雇主必须允许他们查阅记录并与员工交谈。该司可以制定规则来帮助执行这些法律,违反这些规则将被视为违法。 此外,州内的任何执法人员,如果怀疑存在违反劳动法的行为,都可以像劳动监察员一样行事。

Section § 266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个人,无论是单独行动还是作为公司或组织的一部分,如果违反或忽视本节或相关法规的规定,都将构成轻罪。如果某项工作的条件违反了这些规定,雇主不得明知而允许该人工作,无论其是否获得报酬。此外,司法部长可以请求法院发布禁令,以制止违反本法宗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