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与健康司应作为牵头机构,负责提供液化石油气储存设施(公共事业公司拥有或维护的设施除外,且容量为10万桶或以上,包括储存容器以及相关管道、泵送、分配和输送设备)的建设、维护和运营中的公众健康与安全以及工人健康与安全。作为牵头机构,该司应要求任何对该类液化石油气储存设施(公共事业公司拥有或维护的设施除外)的建设、维护或运营的任何部分拥有法定公众健康与安全管辖权的州或地方机构,就该设施行使其法定管辖权,并应向立法机构报告任何未行使该管辖权的情况。
Chapter 7.5
Section § 175
本法律指定职业安全与健康司 (DOSH) 为主要机构,负责确保容量为10万桶或以上的大型液化石油气 (LPG) 储存设施(公共事业公司拥有的除外)的健康与安全。DOSH将与其他相关的州或地方机构协调,以确保它们履行其安全职责,并将在任何机构未能履行职责时通知立法机构。
职业安全 工人健康 公众安全 液化石油气储存 DOSH 安全协调 州机构 公共事业排除 大型液化石油气设施 向立法机构报告 储存安全 健康管辖权
Section § 176
这项加州劳动法强调了对于英语不熟练的人来说,克服语言障碍的重要性,尤其是在获取州政府运营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服务方面。它鼓励雇用双语员工并使用口译员来协助沟通。职业安全与健康司必须采取措施,例如雇用双语员工和使用口译员,以确保与英语水平有限的个人进行有效沟通。他们必须向立法机关报告其进展,包括双语员工的数量、所说的语言以及口译方法。
报告还应涵盖质量控制和这些措施的有效性。其目的是通过确保移民工人获得他们能理解的语言的充分培训和安全警告,来保护在危险工作中面临更高风险的移民工人。
(a)CA 劳动法 Code § 176(a) 立法机关特此发现并声明,《迪马利-阿拉托雷双语服务法案》,即政府法典第一编第七部第17.5章(自第7290条起),于1973年颁布,旨在消除语言障碍,这些障碍阻碍本州不精通英语的人民有效获取政府服务并与政府进行沟通。
立法机关进一步发现并声明,英语水平有限的个人将受益于职业安全与健康司提供的项目和服务的语言可及性增加。
立法机关进一步发现并声明,联邦统计数据显示,从1996年到2000年,尽管总体工人死亡率下降了14%,但移民工人死亡率却上升了17%。移民工人的工伤死亡率更高,因为他们经常在更危险的行业工作,且很少或没有接受培训。语言障碍使问题更加复杂,因为培训和警示标志通常只有英文。
(b)CA 劳动法 Code § 176(b) 在本条中,“公共联络职位”指负责回应公众电话或办公室咨询,或处理公众关于职业安全与健康事宜投诉的任何职位。
(c)CA 劳动法 Code § 176(c) 在本条中,“调查职位”指负责调查与职业安全与健康相关的投诉、伤害或死亡的任何职位。
(d)CA 劳动法 Code § 176(d) 在本条中,“英语水平有限”指根据美国人口普查数据,英语口语水平低于“非常好”的人。
(e)CA 劳动法 Code § 176(e) 该司应尽一切努力确保英语水平有限的人员能够与该司有效沟通。潜在措施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共联络职位和调查职位上雇用双语人员,使用合同制口译员,以及使用电话口译服务。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免除该司根据《迪马利-阿拉托雷双语服务法案》(政府法典第一编第七部第17.5章,自第7290条起)或任何其他要求以非英语语言提供服务的州或联邦法律所承担的独立义务。
(f)CA 劳动法 Code § 176(f) 2004年7月30日,职业安全与健康司应向立法机关提交一份关于本条实施情况的进展报告,该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劳动法 Code § 176(f)(1) 根据政府法典第7299.4条提供给加州州人事委员会的最新信息。
(2)CA 劳动法 Code § 176(f)(2) 该司各地方办事处公共联络和调查职位上的双语员工人数以及他们所说的除英语以外的语言。
(3)CA 劳动法 Code § 176(f)(3) 描述该司内部提供笔译和口译服务的任何集中系统或其他资源。
(4)CA 劳动法 Code § 176(f)(4) 描述该司为评估英语水平有限的人员是否能够与该司有效沟通而采取的任何质量控制措施或评估。
(5)CA 劳动法 Code § 176(f)(5) 描述该司在公共联络或调查职位上的双语员工不可用时,用于与英语水平有限的个人沟通的任何方式,例如合同制口译员、电话口译服务或视频会议,以及该司在最近一个财政年度使用这些服务的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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