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的宗旨是鼓励在最应由地方政府负责的领域制定和执行地方条例。进一步的宗旨是确保州政府最大限度地协助地方机构履行这些职责,提供技术和法律专业知识,以协助地方机构制定和执行有意义且技术上充分的噪音消除措施。
Chapter 6
Section § 46060
本法律鼓励地方政府制定并执行噪音控制方面的规定,因为这是他们最擅长处理的。州政府旨在通过向地方机构提供专家帮助和资源,以支持他们制定有效的噪音减少措施。
地方政府职责 噪音控制条例 对地方机构的支持 噪音消除 技术专业知识 法律专业知识 条例的制定 噪音消除的执行 州政府援助 市政噪音法规 地方噪音法律 社区噪音管理 条例的技术支持 执法的法律支持 噪音减少措施
Section § 46061
这项法律解释说,一个特定的办公室负责帮助地方机构解决噪音污染问题。他们通过提供噪音减少方法的建议、噪音控制人员的培训,以及选择和使用噪音减少设备的指导来做到这一点。
该办公室应向地方机构提供防治噪音污染的技术援助。此类援助应包括但不限于: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6061(a) 关于噪音消除和控制方法的建议。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6061(b) 关于噪音控制人员培训的建议。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6061(c) 关于噪音消除设备选择和操作的建议。
噪音污染 技术援助 地方机构 噪音消除 噪音控制 培训 噪音控制人员 噪音消除设备 污染减少 环境噪音管理 社区噪音减少 噪音缓解策略 隔音建议 设备选择 噪音管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