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6060

Explanation

本法律鼓励地方政府制定并执行噪音控制方面的规定,因为这是他们最擅长处理的。州政府旨在通过向地方机构提供专家帮助和资源,以支持他们制定有效的噪音减少措施。

本章的宗旨是鼓励在最应由地方政府负责的领域制定和执行地方条例。进一步的宗旨是确保州政府最大限度地协助地方机构履行这些职责,提供技术和法律专业知识,以协助地方机构制定和执行有意义且技术上充分的噪音消除措施。

Section § 460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说,一个特定的办公室负责帮助地方机构解决噪音污染问题。他们通过提供噪音减少方法的建议、噪音控制人员的培训,以及选择和使用噪音减少设备的指导来做到这一点。

该办公室应向地方机构提供防治噪音污染的技术援助。此类援助应包括但不限于: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6061(a) 关于噪音消除和控制方法的建议。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6061(b) 关于噪音控制人员培训的建议。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6061(c) 关于噪音消除设备选择和操作的建议。

Section § 46062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一个特定办公室负责协助地方机构制定自己的噪音控制法规。这些法规应在总检察长以及加利福尼亚州县监事协会和加利福尼亚州城市联盟等地方机构代表的参与下制定。一旦地方机构采纳噪音控制条例,它们必须迅速将副本发送给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