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60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设立一个噪音控制计划,以保护健康和福祉。它包括研究噪音如何影响人类健康、植物和动物,以及监测噪音水平。该计划还旨在分享关于噪音有害影响和控制方法的信息。此外,它与地方政府合作,为不同环境制定噪音指南,并协助它们制定噪音控制策略。该计划还负责设定噪音暴露标准,制定噪音制造设备的使用规则,并就州政府设备采购中的噪音控制向立法机构提供建议。

该办公室应为保护健康和福祉,建立并维护一项噪音控制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6050(a)  确定噪音对心理和身体健康的影响。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6050(b)  确定噪音对植物和动物生命的生理影响。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6050(c)  监测噪音。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6050(d)  收集和传播关于噪音不利影响及其控制方法的权威信息。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6050(e)  与地方政府合作,制定适用于城市、郊区和乡村环境的噪音控制示范条例。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6050(f)  向致力于制定和实施噪音消除程序的地方政府实体提供协助。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6050(g)  制定用于设定人类噪音暴露标准的标准和指南。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6050(h)  制定加利福尼亚州噪音产生物品使用标准。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6050(i)  制定提交给立法机构的标准,以便州机构可以在为州使用而购买的设备中要求噪音控制。

Section § 46050.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该办公室应与其他州部门一起制定指南,用于编制噪音要素,这些要素是地方政府处理噪音管理的计划的一部分。这些指南旨在帮助标准化和改进这些计划中噪音问题的处理方式。 尽管有些市县在1975年9月20日截止日期之前已经准备了噪音要素,或者获得了延期,但除非进行更新,否则它们无需重新制作这些要素。如果进行更新,则必须遵守这些指南。 在1993-94财政年度,制定这些指南的要求曾暂时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