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456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本分部内的规则应以宽泛的方式解读,以实现其预定目的,这些目的对州居民的福祉至关重要。

Section § 445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提供了一种额外的方式来处理其范围内的项目,特别是与发行债券和处理污染控制设施相关的项目。这种方法可以独立于通常管理此类行为(如债券发行和公共工程建设)的其他法律使用,除非本分部有具体规定。然而,除了这些例外情况,根据本分部融资的任何项目仍必须遵守所有其他适用的法律要求,并且申请人必须在债券获批之前证明他们已符合环境法规。

Section § 44562

Explanation

加利福尼亚州承诺,在根据本分部产生的任何财务义务或合同完全履行之前,不会改变或减少相关人员或各方的权利。这确保了所有承诺都得到兑现,从而保护了这些义务或合同的持有人。但是,如果有一项新法律能够充分保护这些各方,加州可以进行更改。负责处理这些义务或合同的机构可以作为州的代表,将这一承诺纳入任何协议中。

加利福尼亚州特此向根据本分部发行的任何义务的持有人,以及根据本分部的规定可能与管理局签订合同的各方承诺并同意,州政府将不限制或改变特此授予管理局的权利,直至此类义务连同其利息完全履行和清偿,且此类合同由管理局完全履行。但本条规定不应排除此类限制或改变,如果且当法律为保护管理局此类义务的持有人或与管理局签订此类合同的各方作出充分规定时。管理局作为州的代理人,被授权将此承诺和保证纳入此类义务或合同中。

Section § 44563

Explanation
如果本法与其他法律在污染控制设施的融资方式上存在冲突,则本法将优先适用并凌驾于其他法律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