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8570(a) 州委员会可在根据第38562条通过的法规中,纳入使用市场化合规机制以遵守法规的规定。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8570(b) 在将任何市场化合规机制纳入法规之前,在可行范围内并为促进实现全州温室气体排放限额,州委员会应采取以下所有措施: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8570(b)(1) 考虑这些机制可能产生的直接、间接和累积排放影响,包括对已经受到空气污染不利影响的社区的局部影响。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8570(b)(2) 设计任何市场化合规机制,以防止有毒空气污染物或标准空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增加。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8570(b)(3) 在适当时,最大限度地增加加州的额外环境和经济效益。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8570(c) 州委员会应制定法规,规定受温室气体排放限额和强制性排放报告要求约束的受监管实体如何使用市场化合规机制来遵守其温室气体排放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