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8570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加州州委员会使用市场化策略(例如碳排放交易)来帮助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但在实施这些策略之前,他们需要考虑这些策略可能如何直接、间接或累积地影响排放,尤其是在已经面临高污染的地区。

州政府必须确保这些策略不会增加有害空气污染物,并努力为本州带来更多的环境和经济效益。委员会还将制定规则,规定各组织在规定限额内控制排放的同时,必须如何遵守这些市场化策略。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8570(a) 州委员会可在根据第38562条通过的法规中,纳入使用市场化合规机制以遵守法规的规定。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8570(b) 在将任何市场化合规机制纳入法规之前,在可行范围内并为促进实现全州温室气体排放限额,州委员会应采取以下所有措施: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8570(b)(1) 考虑这些机制可能产生的直接、间接和累积排放影响,包括对已经受到空气污染不利影响的社区的局部影响。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8570(b)(2) 设计任何市场化合规机制,以防止有毒空气污染物或标准空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增加。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8570(b)(3) 在适当时,最大限度地增加加州的额外环境和经济效益。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8570(c) 州委员会应制定法规,规定受温室气体排放限额和强制性排放报告要求约束的受监管实体如何使用市场化合规机制来遵守其温室气体排放限额。

Section § 3857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州委员会必须制定衡量自愿温室气体减排量的方法。它还要求委员会制定规则来核实和执行这些减排量,这有助于达到州设定的温室气体排放限制。值得注意的是,制定这些方法的过程不必遵循常规的规章制定程序。

Section § 3857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州委员会无权改变其他州机构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