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80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行政听证办公室在1983年底前制定举行听证会的规则。这些规则必须涵盖几个关键领域:设定提交申请、开始听证和作出决定的时间表;通知所有参与听证会的人员;以及在特定地点,即洛杉矶、萨克拉门托或旧金山举行听证会。该办公室还可以包括他们认为必要的任何其他相关议题。

行政听证办公室应在1983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管理听证会的规章,其中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8065(a)  提交申请、开始听证和作出决定的截止日期。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8065(b)  向受影响方发出通知。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8065(c)  听证会应在行政听证办公室位于洛杉矶、萨克拉门托或旧金山的办事处举行。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8065(d)  行政听证办公室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