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23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区域发行债券,用于支付建设或改善设施等大型项目,或在常规资金或特别评估不足时,用于支付与医院共享保险计划中的费用。当区域董事们认为常规资金不足以支付且特别评估不合理时,他们会决定发行债券。

区域可发行债券,用于购置、维护、建造或改造工程,或用于资助区域在医院与其主治医务人员之间共保计划中的出资部分,无论何种情况,如果董事们认为特别评估不适宜,且此类运营费用将超出区域通过常规年度评估为日常开支合理筹集的金额。

Section § 32300.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了加州的立法机构如何决定为一个项目发行债券的总金额。他们可以包括与项目购置、建设、改进或融资相关的所有费用。

他们还可以考虑工程费、法律费、检查费、与举行债券选举相关的费用,以及在建设期间和建设完成后的不超过12个月内产生的任何债券利息。

在确定拟发行债券的金额时,立法机构可以包括: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2300.1(a)  与项目的购置、建设、改进或融资附带或相关的所有费用和估计费用。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2300.1(b)  所有工程、检查、法律和财务代理人费用,债券选举费用和此类债券的发行费用,以及估计在建设期间和在建设完成后的不超过12个月期间内产生的债券利息。

Section § 3230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发行新债券,以偿还或再融资其现有的债务或债券。

Section § 323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区如何通过选举批准发行债券的流程。区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举行这次选举,或者在收到请愿书时必须举行。这份请愿书必须由该区至少15%的合格选民签署,并且必须清楚说明债券资金将用于何处。

应当举行选举以授权发行某区的任何债券。该区的董事会可自行决定召集此类选举,并且在收到请求发行债券、明确收益用途并由该区选民签署的请愿书时,其应当召集此类选举,该请愿书的签署选民有权投出的票数至少相当于该区所有选民总票数的15%。

Section § 32302

Explanation

这项规定指出,当董事会决定举行债券发行选举时,他们的公告必须包含债券金额、利率以及债券最迟到期日等详细信息。如果至少三分之二的选民支持,董事会必须发行这些债券。

董事会召开债券选举的决议,除了本分部对召开选举决议所要求的所有事项外,应说明拟议债券发行的金额、其利率以及债券的最长到期日。如果债券选举中投出的三分之二的票数赞成发行债券,董事会应促使发行债券。

Section § 3230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董事会必须决定并记录债券的详细信息,包括其形式、债券及其利息的到期时间以及其价值。到期日不得超过发行日期后30年。债券可在区办事处、县财务官办事处或持有人选择的其他指定地点支付。

董事会应通过其会议记录中载明的决议,规定债券及其附带的利息息票的形式,确定该债券的全部或部分本金的支付时间(该时间不得晚于其发行日期后30年),债券的面额,该债券的发行日期,每个到期日到期债券的数量以及该债券的支付地点。该债券可在区办事处、组建县的县财务官办事处,或在其中指定的任何地点由持有人选择支付。

Section § 32304

Explanation
债券发行后,第一批债券必须在五年内偿清,最后一批债券必须在发行之日起三十年内偿清。

Section § 323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董事会负责设定本章项下发行的债券的利率。该利率每年不得超过8%,并且可以每年支付一次或两次。

Section § 3230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董事会有权决定根据本章发行的债券的规模和价值。

根据本章授权发行的债券,其面额应由董事会规定。

Section § 323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一个区发行的债券必须由其领导签署并由该区的秘书确认。这些债券对未来的销售仍然有效,即使在债券出售时,签署人已不再担任该职位。

Section § 323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医院区通过债券承担的债务,不能超过其区域内所有应税财产评估价值的10%。法律还指出,地方医院区发行的债券被视为信托基金、保险公司、银行和信托公司的有效投资。在通常接受市、县或学区债券的情况下,例如作为投资或财务义务的担保,这些地方医院区债券也可以合法使用。

Section § 323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在需要时出售债券,以便为债券最初发行的目的获得最佳财务效益。

董事会可不时地出售债券,其数量应为筹集发行债券所需资金所必需且最有利的。

Section § 323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债券必须以至少其票面价值(面值)出售。在任何出售之前,区董事会需要通过一项决议,出售特定数量的债券,并声明接收投标的具体日期、时间和地点。

区必须在出售前至少10天,在当地一份广泛阅读的报纸上发布债券出售通知,宣布他们将在指定地点和时间接受密封投标。

债券应以至少面值出售。在进行任何出售之前,区董事会应通过其会议记录中载明的决议,声明其出售特定数量债券的意向,以及接收此类债券投标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出售通知应通过刊登公告的方式发布一次,在出售日期前不少于10天,在区内一份普遍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并应声明购买债券的密封投标书将在决议中指定的接收投标的地点接收,直至决议中规定的日期和时间。

Section § 32311

Explanation

到了出售债券的时候,董事会将审查所有投标人的报价。他们可以将债券出售给出价最高且负责任的买家,或者如果他们愿意,可以拒绝所有投标。任何投标都必须附有董事会规定百分比的认证支票或银行本票才有效。如果投标人在其提案被接受后反悔,他们将失去支票。如果董事会未能出售债券,他们可以再次刊登广告出售。

在指定时间,董事会应开启投标书,并可将债券或其任何部分出售给最高负责任的投标人。任何及所有投标均可被拒绝,且除非附有经认证支票或银行本票(金额为董事会确定的投标金额的合理百分比),否则任何投标书均不予接受,该金额将用于支付债券的购买价格。如果在投标书被接受后,投标人拒绝接受债券并按照其投标中规定的条件完成购买,则该支票金额将被没收。如果未授标,董事会此后可再次刊登广告出售债券或其任何部分。

Section § 323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县监事会每年征收税款,以偿还区域发行的债券。这项税款独立于区域的其他税款,必须用于支付债券利息,并设立一个基金以在到期时偿还本金。所有为此目的征收的税款,在债券及其利息完全偿清之前,只能用于偿还这些债券及其利息。

Section § 3231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董事会决定区域发行的债券是否可以在到期前提前偿付(也称为赎回债券)。他们可以为此设定条款,包括提前偿付发生的时间和价格。如果债券可以提前偿付,该信息必须包含在债券的详细信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