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55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当地商业代表团体提出请求,县政府必须与当地商业代表会面,以决定是否需要一项提供危险材料处理信息和建议的服务。如果县政府认为有此需求,并且他们拥有或能够获得相关专业知识,就可以启动这项服务。这项服务旨在帮助特定人群,例如管理危险废物的人员、地下储罐的所有者,以及需要制定危险材料应急响应计划的企业。

如果当地商业代表组织提出请求,县政府应与当地商业代表会面,以确定是否需要一项危险材料信息和咨询服务来协助该县的企业。如果县政府确定需要该服务,且县政府拥有或能够合理获得必要的技术专长,县政府可以设立一项危险材料信息和咨询服务,以提供第25551条中规定的服务,并遵守根据第25552条制定的起诉政策,向以下所有人员提供: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550(a)  任何受第6.5章(自第25100条起)管辖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第6.5章第9.5条(自第25208条起)将危险废物排放到地表蓄水池的任何人。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550(b)  受第6.7章(自第25280条起)管辖的地下储罐的所有者或经营者。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550(c)  任何根据第6.95章(自第25500条起)要求制定并实施应急响应商业计划的企业。

Section § 25551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县设立了提供危险材料信息和咨询的服务,他们需要采取某些措施。首先,他们应该创建或利用现有的信息材料,介绍具体的监管项目,并告知公众这些材料是可用的。其次,他们必须回应电话咨询,提供口头或书面信息。此外,他们应在相关人员提出请求时提供现场咨询。最后,该服务应为商业代表举办研讨会,并在受邀时参加会议,以解释监管项目和他们提供的服务。

根据本章设立危险材料信息和咨询服务的县,应当履行以下所有职责: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551(a) 编制或改编关于第25550节中规定的监管计划的信息材料,并公布这些信息的可用性。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551(b) 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回应电话咨询。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551(c) 应第25550节中规定的人员的请求,进行现场咨询。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551(d) 为商业代表举办研讨会,并在受邀时参加会议,以解释第25550节中规定的监管计划以及该服务的可用性。

Section § 25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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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一个县与周边县签订合同或达成协议。其目的是为跨多个县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一个县可以与另一个县签订合同,或与一个或多个邻近县签订谅解备忘录,以为多县区域内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Section § 2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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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县在设立涉及违反健康和安全法规的特定计划时必须遵循的程序。在设定任何费用之前,县必须与其地区检察官合作,制定针对违规行为的起诉政策。这些政策应考虑违规行为是故意的、意外的还是疏忽的,违规者是否同意在县规定的时间内解决问题,以及违规行为是否在咨询期间被发现。解决违规问题的时间表不容协商。对于对公共健康、安全或环境构成重大危险的违规行为,县可以采取或移交执法行动,并提供清理建议,同时说明违规者是否曾自愿尝试遵守规定。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552(a)  设立根据第25550条规定的计划的县,在根据第25553条(a)款设立收费结构之前,应与该县的地区检察官协商,以制定地区检察官在就根据本章发现的违规行为提起诉讼时作出决定应遵循的政策。这些政策应包括但不限于对以下事项的考虑: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552(a)(1)  违规行为是明知故犯、蓄意、疏忽还是无意。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552(a)(2)  违规者是否同意县规定的合规时间表。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552(a)(3)  违规行为是否是在根据本章进行的现场咨询期间发现的。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552(b)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552(b)(a)款中提及的合规时间表不得由县与违规者之间进行协商。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552(c)  如果违规行为涉及对公共健康和安全或环境的迫在眉睫或实质性危害,县可以对根据(a)款采纳的政策所涵盖的违规行为采取执法行动,或将其移交以采取执法行动。如果县根据本款将违规者移交至适当的州或地方机构以采取执法行动,县应包括任何关于违规行为清理或减轻的建议,以及关于违规者是否已自愿尝试遵守法规的信息。

Section § 2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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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法律允许加州各县向处理危险材料的企业收取相关服务费用。这些费用应仅用于弥补县的成本,并与当地企业协商制定。费用金额取决于材料的数量和危险程度。

县还可以申请额外的州政府资金,以帮助进行废物管理和执法工作。此外,县必须向未被收取初始费用的企业提供危险材料信息和咨询服务,但这些企业将按县设定的费率单独支付这些服务的费用。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553(a)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553(a)(1)  各县经其管理机构多数票通过后,可以制定一份收费标准,向要求本章所提供服务的企业收取费用。该收费标准应由县与当地商业代表协商制定。该费用金额应足以支付县在执行本章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本。在确定收费标准时,管理机构应考虑企业处理的危险材料的数量和危险程度。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553(a)(2)  县可以从现有州基金中寻求补充资金,以支持根据本章开展的活动,这些州基金可供地方政府实体用于废物控制和执法项目的成本,条件是这些资金的使用将减轻固体废物填埋场中危险废物的处置压力。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553(b)  根据本章设立了危险材料信息和咨询服务的县,应向未根据 (a) 款通过的收费标准被评估费用的个体企业提供这些服务。根据本款获得服务的企业应按县设定的费率向县支付这些服务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