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421(a) 在2013年5月15日或之前,应完成以下所有事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421(a)(1) 办公室应与委员会、部门、加州资源回收和加州环境保护局协商,编制一份可能对人类健康构成风险,且在沼气中浓度显著超过其在天然气中浓度的关注成分清单。办公室应与委员会、部门、加州资源回收和加州环境保护局协商,至少每五年更新一次此清单。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421(a)(2) 办公室应确定根据第 (1) 款确定的关注成分清单的健康保护水平。在确定这些健康保护水平时,办公室应考虑潜在的健康影响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对公用事业工人及燃气终端用户的健康影响和风险。办公室应至少每五年更新一次这些水平。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421(a)(3) 委员会应确定现实的暴露情景,并与办公室协商,确定与办公室根据第 (1) 款确定的关注成分的暴露情景相关的健康风险。委员会应至少每五年更新一次暴露情景,并与办公室协商,更新与暴露情景相关的健康风险。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421(a)(4) 在完成根据第 (1) 款至第 (3) 款规定的职责后,委员会应与办公室、部门、加州资源回收和加州环境保护局协商,确定关注成分的适当浓度。在确定这些浓度时,委员会应使用根据第 (2) 款确定的健康保护水平和根据第 (3) 款确定的暴露情景。委员会应与办公室、部门、加州资源回收和加州环境保护局协商,至少每五年更新一次这些浓度。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421(a)(5) 委员会应与办公室、部门、加州资源回收和加州环境保护局协商,为沼气的每个来源分别确定合理且审慎的监测、测试、报告和记录保存要求,这些要求应足以确保符合根据 (d) 小节通过的健康保护标准。委员会应与办公室、部门、加州资源回收和加州环境保护局协商,至少每五年更新一次监测、测试、报告和记录保存要求。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421(b) 根据 (a) 小节采取的行动不构成法规,并应豁免于《行政程序法》(《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二部第3.5章(第11340条起))的行政法规和规则制定条款。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421(c) 在2013年12月31日或之前,对于将注入公共承运管道的生物甲烷,委员会应通过规则或命令,采纳标准,规定在该生物甲烷中可能发现的成分的浓度,这些浓度是合理必要的,以确保以下两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421(c)(1) 保护人类健康。在作出此规定时,委员会应充分尊重委员会根据 (a) 小节第 (4) 款作出的决定。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421(c)(2) 管道和管道设施的完整性与安全。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421(d) 为确保管道和管道设施的完整性与安全,在2013年12月31日或之前,委员会应充分尊重委员会的决定,通过规则或命令,采纳根据 (a) 小节第 (5) 款确定的监测、测试、报告和记录保存要求。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421(e) 委员会应每五年,或在新信息可用时更早,审查并更新根据 (c) 小节通过的保护人类健康和管道完整性与安全的标准,以及根据 (d) 小节通过的监测、测试、报告和记录保存要求。
(f)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421(f)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421(f)(1) 任何人不得将沼气注入公共承运管道,除非该沼气符合委员会根据 (c) 小节设定的标准,以及 (d) 小节的监测、测试、报告和记录保存要求。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421(f)(2) 委员会应要求燃气公司费率表规定,公共承运管道的接入条件是相关客户符合委员会根据 (c) 和 (d) 小节通过的标准和要求。
(g)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421(g)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421(g)(1) 任何人不得明知而出售、供应或运输,或明知而促使出售、供应或运输从危险废物填埋场收集的沼气给燃气公司,通过公共承运管道。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421(g)(2) 燃气公司不得明知而购买从危险废物填埋场收集的燃气,通过公共承运管道。
(Repealed and added by Stats. 2012, Ch. 602, Sec. 3. (AB 1900) Effective January 1,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