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中,下列定义适用: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a) “地上储罐”或“储罐”指容量为55加仑或以上、主要或完全位于地面以上的石油储存罐或容器,但就本章而言,“地上储罐”或“储罐”包括位于地下区域的储罐。“地上储罐”不包括以下任何一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a)(1) 受《劳动法》第5部第6章(自第7620条起)管辖的压力容器或锅炉。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a)(2) 含有危险废物或极度危险废物的储罐(分别在第25117条和第25115条中定义),如果该储罐的所有者或运营者持有毒物控制部颁发的危险废物设施许可证,或统一计划机构根据规定为该储罐颁发的许可授权。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a)(3) 受《公共资源法》第3106条管辖的地上采油罐。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a)(4) 充油电气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变压器、断路器或电容器,如果该充油电气设备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a)(4)(A) 该设备含有少于10,000加仑的介电液。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a)(4)(B) 该设备含有10,000加仑或以上介电液,且多氯联苯(PCB)含量低于50百万分之一,并采用适当的围堵或分流结构或设备以防止排放的油品进入通航水道,且该电气设备按照所有者或运营者的常规维护程序进行目视检查。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a)(5) 根据本部第6.7章(自第25280条起)和《加州法规》第23篇第3部第16章(自第2610条起)作为地下储罐进行监管,且不符合地下区域储罐定义的储罐。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a)(6) 受美国交通部管辖和控制的与运输相关的储罐设施,其定义见《联邦法规》第40篇第I章第D分章第112部分(自第112.1条起)附录A中规定的交通部长与美国环境保护局局长之间的谅解备忘录。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a)(7) 位于农场并由农场运营的储罐或储罐设施,根据《联邦法规》第40篇第I章第D分章第112部分(自第112.1条起),豁免遵守联邦溢油预防、控制和对策规则要求。
(8)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a)(8) 位于地下区域的储罐,其石油储存容量小于55加仑,具有二级围堵,并每月进行检查,前提是所有者或运营者应维护检查记录日志,以供统一计划机构在要求时查阅。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b) “委员会”指州水资源控制委员会。
(c)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c)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c)(1) “经认证的统一计划机构”或“CUPA”指经环境保护秘书认证,负责在某一管辖区内实施第6.11章(自第25404条起)规定的统一计划的机构。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c)(2) “参与机构”或“PA”指根据第25404.3条(d)款与CUPA签订书面协议,并经秘书批准,依照第25404.1条和第25404.2条,实施和执行第25404条(c)款(2)项规定的统一计划要素的机构。
(3)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c)(3)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c)(3)(A) “统一计划机构”或“UPA”指CUPA,或其参与机构,前提是每个PA已由CUPA根据书面协议指定,负责实施和执行第25404条(c)款(2)项规定的统一计划要素。UPA在符合本章以及第25404.1条至第25404.2条(含)规定的范围内,具有实施和执行本章要求的责任和权力。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c)(3)(A)(B) 在CUPA经秘书认证后,统一计划机构应是唯一被授权执行本章要求的机构。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c)(3)(A)(C) 本款不限制本章授予办公室、委员会和区域委员会的权力或责任。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d) “办公室”指州消防局。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e) “运营者”指负责储罐设施整体运营的人员。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f) “所有者”指拥有储罐设施或其部分的人员。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g) “个人”指个体、信托、商号、合股公司、公司(包括政府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协会。“个人”还包括任何市、县、区、加州大学、加州州立大学、本州、本州的任何部门或机构,以及美国(在联邦法律授权的范围内)。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h) “石油”指原油或其馏分,在华氏60度温度和每平方英寸14.7磅绝对压力下呈液态。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i) “区域委员会”指加州区域水质控制委员会。
(j)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j) “排放”指任何溢出、泄漏、泵送、倾倒、排放、排空、排出、逸出、浸出或处置到环境中。
(k)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k) “秘书”指环境保护秘书。
(l)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l) “储存”指在一段时间内(包括临时性)对石油进行容纳、处理或处置。
(m)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m) “储存容量”指储罐设施中所有地上储罐的总容量。
(n)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n) “储罐设施”指一个或多个
地上储罐,包括与储罐一体的任何管道,这些储罐含有石油并由所有者或运营者在单一地点或场所使用。就本章而言,如果管道连接到储罐并符合以下任何条件,则该管道与地上储罐一体相关: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n)(1) 管道位于围堰或围堵区域内。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n)(2) 管道位于围堵区域与围堵区域外的第一个法兰或阀门之间。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n)(3) 如果州或联邦法律不要求设置围堵区域,则管道连接到储罐外部的第一个法兰或阀门。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n)(4) 管道连接到
地下区域的储罐。
(o)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o)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o)(1) “地下区域储罐”指适用于以下所有条件的固定式储罐: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o)(1)(A) 储罐位于至少10%低于地面的结构中,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室、地窖、竖井、坑或金库。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o)(1)(B) 储罐所在的结构,至少应提供储罐、管道和辅助设备内容的二次围堵,直至清理完成。带有用于检测夹层空间泄漏的机械或电子装置的工厂制造双壁储罐符合储罐内容物二次围堵的要求。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o)(1)(C) 储罐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o)(1)(C)(i) 储罐含有拟用作或曾用作发动机或变速器、充油运行设备或充油制造设备中的润滑剂或冷却剂的石油,位于地板表面或其上方,且储罐所在的结构提供足够的空间,可以直接观察储罐外部,但与地板表面接触的部分除外。
(i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o)(1)(C)(ii) 储罐仅含有被认定为危险废物的石油,符合经修订的《加州法规》第22篇第4.5部第15章第10条(第66265.190节起)规定的危险废物储罐标准,且该储罐设施已根据第25404.2节获得统一计划设施许可证,用于危险废物的产生、处理、累积或储存。
(ii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o)(1)(C)(iii) 储罐含有石油,且仅用于消防泵或紧急系统、法定备用系统或可选备用系统,如最新版《加州电气规范》(《加州法规》第24篇第3部第7章第700条第700.2节、第701条第701.2节和第702条第702.2节)所定义,位于地板表面或其上方,且储罐所在的结构提供足够的空间,可以直接观察储罐外部,但与地板表面接触的部分除外。
(iv)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o)(1)(C)(iv) 储罐不符合条款 (i)、(ii) 或 (iii) 中的条件,但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o)(1)(C)(iv)(I) 含有石油。
(II) 位于地板表面或其上方。
(III) 储罐所在的结构提供足够的空间,可以直接观察储罐外部,但与地板表面接触的部分除外。
(IV) 除非是专门设计用于释放过高内部压力的紧急排气口,连接到储罐的所有管道,包括位于地表以下的任何排气管线、蒸汽回收管线或注油管线部分,以及所有设计和建造用于容纳石油的辅助设备,可以通过直接目视检查,或者同时具备符合办公室根据第25270.4.1条通过的法规要求的二级围堵和泄漏检测功能。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o)(2) 根据第 (1) 款,如果对夹层空间或围堵结构进行了检查,或者如果储罐具有机械或电子设备,能够检测夹层空间或围堵结构中的泄漏并提醒储罐操作员,则不需要对储罐外部进行直接目视检查。
(3)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o)(3)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o)(3)(A) 位于地下区域的储罐不受第6.7章(自第25280条起)的约束,如果该储罐符合第 (1) 款规定的地下区域储罐的定义,并且,除分段 (B) 中另有规定外,适用于所有新建和现有地下区域储罐以及连接到地下区域储罐的埋地管道的法规已由办公室根据第25270.4.1条通过。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o)(3)(A)(B) 符合第 (1) 款 (C) 项 (i) 目描述的储罐应继续受本章约束,并排除在第6.7章(自第25280条起)中地下储罐的定义之外,在办公室通过针对地下区域储罐的特定法规之日前后均如此。
(p)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70.2(p) “查看”指目视检查,而“直接查看”指,就储罐而言,对储罐外部进行直接目视检查,但不包括储罐与地面接触的部分,并且,在适用情况下,对所有管道和辅助设备的整个长度,包括所有外部表面,由人员或通过使用视觉辅助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镜子、相机或视频设备)进行。
(Amended by Stats. 2018, Ch. 721, Sec. 1. (AB 2902) Effective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