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6220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本章的正式名称,即《动物管理官员标准法案》。

Section § 26221

Explanation

加利福尼亚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的本节定义了与动物福利和管理相关的特定术语。它明确指出,“董事会”指加利福尼亚动物福利协会的董事会,“CalAnimals”则是该协会本身,作为一家公益公司在加利福尼亚州运营。“认证动物管理官员”(CACO)一词指根据本章规定获得认证的个人。最后,“动物管理官员”的定义参照《刑法典》。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21(a) “董事会”指加利福尼亚动物福利协会的董事会。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21(b) “CalAnimals”指加利福尼亚动物福利协会,一家住所地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公益公司。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21(c) “认证动物管理官员”或“CACO”指本章所述的经认证的人员。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21(d) “动物管理官员”具有与《刑法典》第241条(d)款第(8)项中定义的相同含义。

Section § 2622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加州认证动物管理官员(CACO)的培训和认证标准。委员会在CalAnimals培训委员会的建议下,必须制定这些标准,并确保其严格程度不低于本章所列。重点在于提升动物管理官员的专业技能和道德行为。

要获得认证,个人需要至少20小时的动物护理培训和40小时的与人道待遇及执法相关的州法律培训。此外,每三年还需要完成40小时的继续教育。如果申请人在2020年1月1日之前,在其担任动物管理官员的十年内完成了相关培训,则之前的培训可能被认可。委员会还可以设立额外的认证级别。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22(a) 委员会应制定并维护各类CACO(认证动物管理官员)的标准。教育、培训和认证标准应由委员会通过行政规则采纳,且其严格程度不得低于本章所述。CalAnimals培训委员会应审查这些标准并向委员会提供采纳意见。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22(b) 动物管理官员专业标准的制定和持续提升,以及积极提供旨在提高专业能力和道德行为的相关教育课程,应是委员会在许可、认证和纪律职能中的最高优先事项。凡动物管理官员专业标准的提升和相关教育课程的提供与旨在促进的其他利益不一致时,前者应优先。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22(c) 成为认证动物管理官员的最低标准如下: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22(c)(1)  完成至少20小时的动物护理培训课程,该课程由经认可的高等教育机构或加州兽医协会批准的任何其他提供者赞助或提供,其重点是识别家畜和牲畜的疾病、伤害和忽视。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22(c)(2)  完成至少40小时的关于州法律的培训课程,该课程涉及负责执行动物人道待遇相关法律的官员的权力和职责,由经认可的高等教育机构、执法机构或CalAnimals赞助或提供。根据《刑法典》第830.9条要求并由《刑法典》第832条规定的培训,不满足本款要求的最低40小时培训。该课程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的培训和能力要求:行政检查、相关食品和农业法律、规范动物待遇和动物相关犯罪的《刑法典》条款、州和地方健康与安全法规、环境法规、公共滋扰法、适用的宪法、调查和执法技术、补救措施的应用、官员安全以及社区参与。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22(c)(3) 在获得认证之日后的每个三年期内,完成40小时与动物管理官员权力和职责相关的继续教育和培训,该培训应由经认可的高等教育机构、执法机构或CalAnimals赞助或提供。文件应在每个三年期届满后不迟于21天提交给CalAnimals。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22(c)(4) 依照第(1)款成为CACO的个人,应自其认证由委员会批准之日起完成本节所要求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22(d) 如果申请人在2020年1月1日之前,在其作为动物管理官员受雇的前10年内,成功完成了(c)款第(1)和(2)项所要求的培训,委员会应视为该申请人已满足这些款项的培训要求。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22(e) 委员会可以通过行政规则指定额外的认证级别。

Section § 262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必须保存每份注册证书申请的详细记录。该记录必须包含申请人的个人详细信息,例如姓名、地址、出生日期和驾驶执照号码,以及其雇主的详细信息。它还要求提供申请日期、申请人的资格、委员会对申请的决定、注册证书的序列号以及委员会要求的任何额外信息。

委员会应根据本章维护每份注册证书申请的登记册。该登记册应包含以下所有信息: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23(a) 申请人的姓名、住所、出生日期和驾驶执照号码,包括签发州或国家。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23(b) 申请人雇主或企业的名称和地址。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23(c) 申请日期。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23(d) 申请人的教育和经验资格。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23(e) 委员会就该申请采取的行动以及行动日期。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23(f) 颁发给申请人的注册证书的序列号。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23(g) 委员会规则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Section § 2622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建立一个流程,审查那些获得其他机构认证的人员的申请,以便在本州被认可为CACO。如果有人被拒绝完全认可,委员会必须提供书面理由和申请人需要采取的步骤。此外,认可费用在另一节中有所规定。

委员会应通过行政规章,建立一个流程,及时审议和审查所有持有其他机构认证的申请人,并允许他们寻求对其资格的审查和批准,以便在本州被认可为CACO。拒绝完全认可为CACO时,应附有书面理由以及个人申请人完成注册和认证过程所需的步骤清单。认可费用应按照第26229节的规定设定。

Section § 262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必须在CalAnimals网站上清晰且持续地展示认证动物管理官员(CACO)的名单。该名单应包括CACO的完整姓名、他们的活跃或非活跃状态、他们活跃认证的到期日期以及他们的营业地址。如果营业地址是家庭住址,则该地址将保持保密,不会公开显示。

Section § 26226

Explanation

要在加利福尼亚州被认可为认证动物管理官员 (CACO),一个人必须持有CalAnimals颁发的有效证书。他们必须目前正在加利福尼亚州从事动物管理官员工作,或在过去三年内曾从事过此工作。此外,他们需要及时完成继续教育,并符合行政委员会规则规定的注册要求。

CACO应持有由CalAnimals颁发的、指定该人为CACO的有效证书,应目前受雇或在三年内曾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动物管理官员职位类别中受雇,并应符合理事会行政规则规定的持续继续教育和注册要求。

Section § 26227

Explanation

如果CACO(认证申请人认证组织)未能满足继续教育要求,其活跃认证将变为非活跃状态。要重新获得活跃状态,他们必须遵守委员会关于恢复认证的规定。

未能满足继续教育要求将导致CACO的活跃认证状态失效,可根据委员会的行政规则予以恢复。一旦认证失效,认证状态将自动转换为非活跃CACO状态,除非予以恢复。

Section § 26228

Explanation

在加州,除非你持有官方注册证书,否则你不能声称自己是认证动物管理官员(CACO)或使用这个头衔。

个人不得在本州声称自己是CACO或使用“认证动物管理官员”的头衔,除非该个人持有根据本章规定有效的注册证书。

Section § 26229

Explanation
每年,董事会必须决定并收取费用,这些费用应涵盖本章所述提供服务的成本。这些费用应公平合理,且仅限于弥补这些成本所需的金额。费用清单必须在CalAnimals网站上公布。

Section § 26230

Explanation

本法律概述了调查和惩戒被指控提供虚假信息或未能披露必要信息的申请人或认证无障碍合规官(CACO)的程序。委员会必须制定规则,这些规则应包括在采取任何纪律行动(如撤销或暂停)之前提供公正通知和听证机会。如果听证会发现采取此类行动的理由,将发出符合这些规则的命令。该决定是最终的,但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特定条款进行上诉。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30(a) 委员会应制定行政规则,以处理信息并调查申请人或CACO提供虚假信息、未能在注册申请中披露重要信息,或未能提供可能在认证过程之前或期间使申请人或CACO丧失资格的信息的指控或怀疑。委员会应制定程序和指导方针,以对申请人或CACO施加纪律、撤销认证或制裁,并说明理由。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30(b) 行政规则应在委员会对申请人或CACO采取不利行动之前,向申请人或CACO提供充分和公正的通知以及听证机会。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30(c) 听证会后,委员会认定构成撤销、暂停或其他纪律或行政行动理由的事实认定,应导致发出符合本节公正通知要求的听证会后命令。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30(d) 经通知和听证机会后发出的命令,应根据委员会的权限和程序被视为最终决定,并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94.5节和第1094.6节的规定进行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