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4250(a) 医疗服务提供者实体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建立或修订符合本章规定的程序,以监测、记录和接待访客。鼓励医疗服务提供者实体在设施入口处张贴“致当局通知”。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4250(b)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4250(b)(1) 医疗服务提供者实体人员应立即将任何因移民执法目的而要求访问医疗服务提供者实体场所或患者的请求,通知医疗服务提供者实体管理层、行政部门或法律顾问。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4250(b)(2) 医疗服务提供者实体人员应立即将任何查阅医疗服务提供者实体文件的请求,包括通过合法签发的传票、搜查令或法院命令提出的请求,提交给医疗服务提供者实体管理层、行政部门或法律顾问。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4250(b)(3) 如果因移民执法目的而提出访问医疗服务提供者实体场所或患者的请求,包括获取有关患者或其家属的信息,医疗服务提供者实体人员应将该请求转交至指定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实体管理层、行政人员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