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62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研究局在州卫生服务部的协助下,研究并报告真菌如何影响室内环境。一个由多元化专业人士组成的审查小组,包括卫生官员、环境卫生主管以及真菌、医学、霉菌检测、工业卫生和工程领域的专家,将被组织起来协助编写研究内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00(a)  加州研究局应与州卫生服务部协商,依照本章规定,对影响室内环境的真菌污染进行一项研究并公布研究结果。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00(b)  加州研究局应组织审查小组会议,以协助编写研究的适当内容。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00(c)  加州研究局应任命一个多元化的专业人士小组加入审查小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代表: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00(c)(1)  卫生官员。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00(c)(2)  环境卫生主管。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00(c)(3)  真菌健康影响专家。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00(c)(4)  医学专家。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00(c)(5)  霉菌检测专家。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00(c)(6)  工业卫生师。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00(c)(7)  工程师。

Section § 262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涉及一个审查小组,该小组负责审视室内环境中真菌污染的各个方面。他们关注的领域包括医疗和公共卫生问题、污染的检查和监测、清理和预防未来问题、教育资源以及危害沟通。他们还可以调查他们确定的任何其他相关领域。

审查小组应审查与室内环境真菌污染相关的以下领域: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01(a) 医疗和公共卫生。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01(b) 评估和监测。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01(c) 补救和预防。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01(d) 教育材料。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01(e) 危害沟通。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01(f) 审查小组确定的任何其他领域。

Section § 262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一个专家小组的职责,负责审查真菌污染的各个方面。他们将评估接触真菌对健康的影响,审查识别真菌问题的做法,并评估商业方法在检测建筑物中真菌方面的适用性。他们还需要探讨预防和解决室内真菌问题的方法,为建筑经理和公众提供实用建议。专家小组还将就如何向特定群体(如高风险职业工人)传达风险提出建议,并为地方官员提供关于真菌和室内空气质量的教育资源。专家小组可以根据需要处理任何其他相关领域。

专家小组应审查并在资源和专业知识允许的范围内,就以下所有事项提出调查结果: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02(a)  根据对涉及免疫学、传染病和医学评估的文献的审查,评估接触真菌对健康的影响。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02(b)  评估真菌污染的做法,包括使用目视检查、表面取样、空气监测以及对环境样本的正确分析。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02(c)  在可行范围内,评估市售方法在识别建筑物构件(包括但不限于墙壁、通风系统和支撑梁)真菌污染方面的适用性。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02(d)  预防和修复室内环境真菌污染的方案。这些调查结果旨在为建筑经理、房主以及可能关注居住和工作环境中真菌污染的公众提供一份关于方案的实用指南。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02(e)  针对不同亚人群(包括从事高风险职业的工人)的危害沟通建议。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02(f)  制定一份关于霉菌、其对健康的影响、其对室内空气质量的影响以及相关主题的推荐阅读清单,供地方政府官员(包括环境卫生官员)参考。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6202(g)  审查小组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专题领域。

Section § 26203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加州研究局必须在2003年1月1日前,向州立法机关和卫生服务部主任提交一项研究的结果。目标是提供信息,帮助州卫生服务部制定处理室内环境真菌污染的标准和指南。这些信息也可能有助于部门与真菌污染相关的项目,特别是如果参议院第732号法案获得颁布(该法案涉及制定这些指南)。

Section § 26204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2001年《预算案》第6120-011-0001项中的25,000美元专门用于聘请外部研究人员。这些研究人员受聘进行与本章相关的工作。

2001年《预算案》第6120-011-0001项第 (2) 款中确定的资金中,二万五千美元 ($25,000) 应拨付用于根据本章规定与外部研究人员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