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69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医生在进行子宫切除术前,必须获得患者的口头和书面知情同意。患者必须被告知,他们可以在任何时候撤回同意,而不会影响未来的医疗护理或福利。 同意书应包含关于手术的详细解释,包括其不可逆性、风险、益处、住院时间、恢复时间和费用。女性必须签署一份声明,确认她们理解这些细节,包括手术将导致不孕,除非她们已经不育或已绝经。 在无法获得同意的紧急情况下,医生必须记录情况。州卫生服务部可以为这些同意程序制定规定。

Section § 16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医生在计划进行子宫切除术时,以简单易懂且患者理解的语言向患者提供书面同意书,解释替代治疗方案。未能做到这一点将被视为不专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