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647

Explanation

本法律明确指出,当非营利组织及其员工参与收集、加工、分发或使用人乳供人类食用时,这被视为一种服务,而非销售。这种区分意味着与人乳相关的活动不被视为商业交易。

为人类食用而进行的人乳的采购、加工、分发或使用,应被解释为并声明为,在所有目的下,由参与其中的每一个非营利组织及其员工提供服务,且不应被解释为亦不应被声明为出于任何目的出售人乳。

Section § 1648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医院如果专门为母亲自己的孩子收集、处理、储存或分发人乳,则无需获得组织库许可证。但是,它们必须遵守北美母乳库协会(Human Milk Banking Association of North America)制定的人乳处理标准,或部门批准的其他标准。

以其他方式处理人乳的医院必须获得组织库许可证。此外,母亲专门为自己孩子提供的母乳不需要进行筛查测试。部门将作为其日常监督的一部分,审查医院与人乳相关的程序。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648(a) 医院收集、处理、储存或分发专门为母亲自己的孩子收集的人乳,或储存或分发从根据第 4.1 章(自第 1635 条起)获得许可的组织库获得的人乳,免于遵守第 4.1 章(自第 1635 条起)的规定。在任何其他情况下收集、处理、储存或分发人乳的医院,应根据第 4.1 章(自第 1635 条起)获得组织库许可证。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648(b) 根据 (a) 款免于组织库许可的医院,应遵守北美母乳库协会(Human Milk Banking Association of North America)为收集、处理、储存或分发人乳制定的最新标准,或部门批准的其他标准。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648(c)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专门为母亲自己的孩子收集的人乳,无需进行筛查测试。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648(d) 部门应根据其现行做法,按照第 2 章(自第 1250 条起)的要求,评估医院收集、处理、储存或分发人乳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