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39.63

Explanation

加州要求医院和外科诊所制定一项计划,以减少药物相关错误。该计划必须包括技术,例如计算机化系统,以最大程度地减少错误。医院必须在2002年1月1日前提交计划以供批准,并于2005年1月1日前实施。因抗震安全正在施工的设施可获得豁免,直至项目竣工后六个月。

该计划必须评估和改进与药物处理相关的流程,进行年度审查,并在发现错误时更新策略。它还必须包括检测潜在错误的系统,以及多学科团队分析和调整程序的方案。从2005年起,卫生服务部将在许可检查期间监督这些计划,并可能举办研讨会以推广最佳实践。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63(a)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63(a)(1) 作为本部门许可的条件,根据第1250条(a)款定义的每家综合急症护理医院,根据第1250条(f)款定义的专科医院,以及根据第1204条(b)款(1)项定义的外科诊所,均应采纳一项正式计划,以消除或大幅减少药物相关错误。除第124840条定义的小型和乡村医院外,该计划应包括技术实施,例如但不限于计算机化医生医嘱录入系统或其他经独立专家科学建议和数据证明在消除或大幅减少药物相关错误方面有效的技术。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63(a)(2) 各设施的计划应不迟于2002年1月1日提交给州卫生服务部。在提交计划后90天内,该部门应批准该计划,或将其退回给设施并附上意见和改进建议。设施应在收到部门退回的计划后90天内修订并重新提交。该部门应在重新提交后90天内提供最终书面批准,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2003年1月1日。该计划应在2005年1月1日或之前实施。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63(b) 以下任何正在建造新结构或改造现有结构以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设施,均可免于在2005年1月1日前实施计划: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63(b)(1) 根据第1250条(a)款定义的综合急症护理医院。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63(b)(2) 根据第1250条(f)款定义的专科医院。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63(b)(3) 根据第1204条(b)款(1)项定义的外科诊所。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63(c) 正在建造新结构或改造现有结构的设施的实施日期为所有改造或新建筑竣工日期后的六个月。在(b)款和本款中规定的豁免和新的实施日期适用于那些不迟于2002年7月1日已具备项目施工计划和融资的设施。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63(d) 就本章而言,“药物相关错误”是指任何可预防的、对(a)款所列设施中的患者造成不利影响的药物相关事件,且与专业实践或医疗保健产品、程序和系统相关,包括但不限于处方、处方医嘱沟通、产品标签、包装和命名、配制、配药、分发、给药、教育、监测和使用。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63(e) 各设施的计划应执行以下事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63(e)(1) 评估、衡量并包含一种方法,以解决(d)款所列的每项程序和系统,以识别可能导致给药错误的弱点或缺陷。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63(e)(2) 包括年度审查,以评估(d)款所列的每项程序和系统的实施有效性。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63(e)(3) 在发现弱点或缺陷时,酌情修改,以实现药物错误的减少。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63(e)(4) 描述将要实施的技术,以及该技术如何预期能减少(a)款(1)项所述的药物相关错误。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63(e)(5) 包括一个系统或流程,以主动识别实际或潜在的药物相关错误。该系统或流程应包括临床护理的同期和回顾性审查。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63(e)(6) 包括一个多学科流程,涉及负责药物、护理、医疗和行政的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定期分析所有已识别的实际或潜在药物相关错误,并描述如何利用该分析来改变现有程序和系统以减少药物相关错误。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63(e)(7) 包括一个流程,以纳入外部药物相关错误警报,酌情修改现有流程和系统。未能满足此标准不应导致提交的初始计划不获批准。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63(f) 从2005年1月1日开始,该部门应在许可检查时监督各设施计划的实施情况。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63(g) 该部门可与设施的医疗保健社区合作,举办年度研讨会,以表彰(d)款所列的每项程序和系统的最佳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