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799.3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紧急救护服务提供者应员工要求提供同伴支持服务。同伴支持服务由具有相似工作职责和经验的团队成员提供,旨在帮助员工解决情感或职业问题。其目标是应对关键事件造成的压力和创伤,并提供危机咨询、心理健康支持等资源。

保密通信受到保护,除非涉及犯罪。同伴支持可以包括教育、压力缓解、事后汇报、现场支持等。法律还定义了紧急救护员工、同伴支持项目和关键事件等术语。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a) 紧急救护服务提供者应员工要求,向所有紧急救护员工提供同伴支持服务。该服务应提供同伴代表,这些代表应反映提供者员工队伍的职位和个人经验,他们可就广泛的情感或职业问题向其同事提供帮助。紧急救护服务提供者应将同伴支持团队成员的遴选标准纳入项目政策。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 就本章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1) “保密通信”是指紧急救护员工、同伴支持团队成员或危机热线或危机转介服务工作人员之间传输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或口头通信,该信息在同伴支持团队成员提供同伴支持服务或危机热线或危机转介服务工作人员提供危机服务时,以紧急救护员工所知的方式保密,不向第三方披露,除非这些第三方在场以促进紧急救护员工获得同伴支持服务的利益,或为了信息传输或同伴支持团队成员提供服务目的的实现而合理必要披露信息的人。“保密通信”不包括紧急救护员工披露犯罪行为的通信,或揭示紧急救护员工意图欺诈或欺骗对关键事件调查的通信。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2) “危机转介服务”包括所有为个人问题提供咨询和治疗资源的公共或私立组织,包括心理健康问题、化学品依赖、家庭暴力、赌博、财务问题和其他个人危机。危机转介服务和危机热线均不包括由员工协会、劳资关系代表或劳资关系组织,或由员工协会、劳资关系代表或劳资关系组织拥有或运营的任何实体提供的服务。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3) “关键事件”是指涉及危机、灾难、创伤或紧急情况的事件或情境。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4) “关键事件应激”是指紧急救护人员在响应关键事件提供紧急服务时可能经历的急性或累积性心理应激或创伤。该应激或创伤是一种异常强烈的情绪、认知、行为或身体反应,可能干扰正常功能,并可能导致创伤后应激损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项或多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4)(A) 身体和情绪疾病。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4)(B) 常用应对机制失效。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4)(C) 对工作或正常生活活动失去兴趣。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4)(D) 性格改变。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4)(E) 功能丧失。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4)(F) 个人生活受到心理干扰,包括与配偶、子女或朋友的关系。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5) “紧急救护员工”是指符合以下两项要求的人员: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5)(A) 是紧急医疗技术员、调度员、急救护理人员或其他协助提供救护服务的持有执照或认证的救护车运输人员。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5)(B) 受雇于紧急救护服务提供者。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6) “紧急救护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救护服务的雇主,但不包括州或其任何政治分区以其作为符合第 (5) 段 (A) 分段所述人员的直接雇主的身份。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6)(A) “紧急救护服务提供者”不包括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标准的提供者: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6)(A)(i) 该提供者运营紧急医疗服务航空器。
(i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6)(A)(ii) 该提供者不运营任何地面救护服务。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6)(B) 就本段而言,“紧急医疗服务航空器”包括用于院前急诊患者响应和空中运输的任何航空器。这些航空器经过专门建造、改装或配备,主要用于响应紧急呼叫和运送危重病患或受伤患者,其医疗飞行机组人员至少有两名获得高级生命支持认证或执照的随行人员。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6)(C) 就本款而言,“地面救护车服务”是指由根据《车辆法》第二编第2.5章第1条(自第2500节起)和第2条(自第2510节起)获得许可的个人提供的紧急服务(包括高级生命支持服务)和非紧急人员运输,并在运输期间向患者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7) “同伴支持计划”是指由紧急救护车服务提供者管理,旨在根据本章向紧急救护车员工提供同伴支持服务的计划。
(8)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8) “同伴支持服务”是指由同伴支持团队成员向受重大事件或目睹多起重大事件累积影响的紧急救护车员工及其直系亲属提供的经授权的同伴支持服务。同伴支持服务旨在协助受重大事件影响的人员应对重大事件压力并减轻对重大事件压力的反应,包括降低创伤后应激及其他伤害的风险。同伴支持服务可包括以下任何一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8)(A) 危机前教育。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8)(B) 重大事件压力缓和。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8)(C) 重大事件压力事后汇报。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8)(D) 现场支持服务。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8)(E) 一对一支持服务。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8)(F) 咨询。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8)(G) 转介服务。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8)(H) 保密义务。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8)(I) 有毒压力对健康和福祉的影响。
(J)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8)(J) 悲伤支持。
(K)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8)(K) 药物滥用意识和方法。
(L)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8)(L) 积极倾听技巧。
(M)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8)(M) 心理急救。
(9)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9) “同伴支持团队”是指由已完成同伴支持培训课程的紧急救护车员工、医院工作人员、神职人员和教育工作者组成的一个或多个团队。
(10)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0(b)(10) “同伴支持团队成员”是指已完成经批准的同伴支持培训课程的紧急救护车员工。

Section § 1799.301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为紧急救护车员工设立的同伴支持计划应通过一份特殊的劳资协议来建立,该协议独立于其他员工合同。该协议可涉及计划管理、团队成员的选拔和培训方式、计划运作、评估和改进、资金筹措方法,以及处理争议和对计划进行修改等方面。

此外,通过此同伴支持计划进行的任何会谈,不计入《劳动法》另一条款中规定的针对特定问题允许的心理健康治疗总次数。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1(a) 同伴支持计划应通过一份劳资协议实施,该协议应独立于任何涵盖受影响的紧急救护车员工的集体谈判协议进行协商。该劳资协议可涵盖以下主题,包括以下任何一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1(a)(1) 计划结构和管理。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1(a)(2) 同伴支持团队成员的选拔和培训。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1(a)(3) 同伴支持运作。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1(a)(4) 计划评估、监督和持续改进。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1(a)(5) 资金。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1(a)(6) 争议解决和计划修订。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1(b) 同伴支持计划提供的会谈不应计入《劳动法》第884条所要求的每项问题所需的心理健康治疗总次数。

Section § 1799.3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赋予紧急救护车员工在法律程序中,与同伴支持团队成员和危机热线的沟通保持保密的权利。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这种保密性可能会被打破,例如需要进行适当转介、防止伤害或犯罪、报告虐待儿童、根据法院命令、在刑事案件中、法律另有要求,或者员工书面同意。在参与同伴支持之前,员工必须被书面告知哪些内容可以保密以及保密性的例外情况。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2(a) 在任何民事、行政或仲裁程序中,紧急救护车员工,无论是否为诉讼当事人,均有权拒绝披露,并阻止他人披露,紧急救护车员工与同伴支持团队成员在同伴支持团队成员提供同伴支持服务期间进行的保密通信,或向危机热线或危机转介服务进行的保密通信。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2(b) 尽管有(a)款规定,(a)款所述的保密通信仅在以下任何情况下方可披露: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2(b)(1) 同伴支持团队成员合理地必须将紧急救护车员工适当转介给同伴支持团队的另一成员或与同伴支持团队相关的同伴支持团队临床医生,或就紧急救护车员工咨询他们。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2(b)(2) 同伴支持团队成员、危机热线或危机转介服务合理地认为披露对于防止死亡、严重人身伤害或犯罪行为的发生是必要的。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2(b)(3) 同伴支持团队成员合理地认为,根据《刑法典》第11166条要求报告虐待儿童事件的义务,或作为强制报告人披露或报告的其他义务,披露是必要的。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2(b)(4) 披露是根据民事程序中的法院命令进行的。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2(b)(5) 在刑事程序中。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2(b)(6) 如果法律另有要求。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2(b)(7) 紧急救护车员工书面明确同意保密通信可以披露。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2(c) 在紧急救护车员工参与同伴支持计划之前,同伴支持团队成员应书面告知紧急救护车员工(a)款所述的保密要求以及(b)款所述的该要求的例外情况。

Section § 1799.3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保护提供同伴支持服务的紧急救护车工作人员,使其在提供支持时所犯的任何错误免于被起诉,除非他们行为极其疏忽或故意为之。但是,这项保护不包括医疗事故索赔。如果可能影响他们的判断,或者与寻求帮助的人存在现有关系,工作人员不能提供支持。他们也不能支持参与同一创伤事件或正在进行的调查的人,除非是大规模事件。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3(a) 除非(b)款另有规定,作为同伴支持团队成员提供同伴支持服务且已接受培训的紧急救护车员工,以及雇佣他们的救护机构,不承担因提供同伴支持服务中的行为、错误或疏忽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人身伤害、非正常死亡、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除非该行为、错误或疏忽构成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3(b)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3(b)(a)款不适用于医疗事故诉讼。
(c)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3(c)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3(c)(a)款所述人员不得提供同伴支持服务,如果在担任同伴支持角色时,该个人与同伴支持接受者之间的关系合理预期会损害提供同伴支持的客观性、能力或有效性,或以其他方式危及同伴支持接受者被剥削或受到伤害。
(d)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3(d)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3(d)(a)款所述提供同伴支持服务的人员,如果提供者和接受者都参与了同一特定创伤事件,则不得向该同伴支持接受者提供该服务,除非该事件是大规模事件。
(e)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3(e)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3(e)(a)款所述提供同伴支持服务的人员,如果提供者和接受者都参与了同一正在进行或持续的调查,则不得向该同伴支持接受者提供该服务。

Section § 1799.304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同伴支持团队成员需要完成特定的培训课程才能获得保密保护。这些课程应由紧急救护服务提供者批准,并涵盖广泛的主题。这些主题包括危机前教育、关键事件压力管理、现场和一对一支持,以及咨询和转介等各种支持服务。成员还将接受重要技能培训,例如保密、了解有害压力的影响、哀伤支持、药物滥用意识、积极倾听和压力管理。

为获得本章所提供的保密保护资格,同伴支持团队成员须完成一项或多项经紧急救护服务提供者批准的同伴支持培训课程,该课程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4(a) 危机前教育。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4(b) 关键事件压力缓和。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4(c) 关键事件压力事后汇报。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4(d) 现场支持服务。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4(e) 一对一支持服务。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4(f) 咨询。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4(g) 转介服务。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4(h) 保密义务。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4(i) 有害压力对健康和福祉的影响。
(j)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4(j) 哀伤支持。
(k)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4(k) 药物滥用意识和应对方法。
(l)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4(l) 积极倾听技巧。
(m)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4(m) 压力管理。
(n)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9.304(n) 心理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