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8897

Explanation

“有组织的营地”是指一个为户外集体活动而设计的场所,其目标包括社交、教育或娱乐体验,每年运营至少五天。它不包括汽车旅馆、拖车公园、狩猎营地或类似设施,也不适用于儿童保育机构。此外,遵守拖车公园规定的慈善或娱乐组织也不被视为有组织的营地。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897(a) “有组织的营地”是指一个为主要目的而设立的、具备项目和设施的场所,旨在提供具有社交、精神、教育或娱乐目的的户外集体生活体验,在一年中的一个或多个季节内持续五天或以上。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897(b) “有组织的营地”一词不包括汽车旅馆、旅游营地、拖车公园、度假村、狩猎营地、汽车旅馆式公寓、劳工营地、刑事或惩教营地,也不包括儿童保育机构或寻家机构。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897(c) “有组织的营地”一词也不包括任何遵守休闲拖车公园规章制度的慈善或娱乐组织。

Section § 18897.1

Explanation

法律将“露营者”定义为积极参与有组织营地所提供的活动和培训的人。此人可以付费参与,也可以免费参与,并且可能承担与这些项目相关的责任。

“露营者”指在有组织的营地中有偿或无偿地参与其常规项目和培训的任何人,并可能承担与此类项目和培训相关的职责。

Section § 18897.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公共卫生局局长为有组织营地制定规则和标准,以确保露营者的健康和安全。这些营地还必须符合当地的建筑标准,除非这些标准与州政府采纳的标准相冲突。局长负责执行这些标准,这些标准以美国露营协会的指导方针为基础。此外,局长还必须为由市或县运营的短期营地(即运营时间不超过72小时的营地)制定具体规则。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897.2(a) 除第18930条另有规定外,公共卫生局局长应根据《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的规定,制定规章制度,建立有组织营地的最低标准,并规范有组织营地的运营,局长认为这些规章制度对于保护露营者的健康和安全是必要的。有组织营地还应遵守营地所在管辖区的建筑标准,但这些标准不得与公共卫生局局长采纳的建筑标准相抵触或不一致。公共卫生局局长应根据第2.5部第4章(自第18935条起)的规定,为本条所述目的制定并提交建筑标准以供批准。州公共卫生部应执行《州建筑标准规范》中与有组织营地相关的建筑标准,以及局长根据本条规定采纳的、局长认为对于保护露营者健康和安全是必要的其他规章制度。在根据第2.5部第4章(自第18935条起)的规定采纳并提交建筑标准以供批准时,以及在根据本条规定采纳其他规章制度时,公共卫生局局长应考虑美国露营协会的营地标准。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897.2(b) 公共卫生局局长应根据第2.5部第4章(自第18935条起)的规定制定并提交建筑标准以供批准,并应根据本条规定采纳其他规章制度,为由市或县运营的间歇性短期有组织营地建立最低标准,局长认为这些标准对于保护露营者的健康和安全是必要的。就本款而言,“间歇性短期有组织营地”是指任何一群人露营的场所,该群人的露营时间不超过连续72小时。

Section § 18897.3

Explanation
州消防局长负责为有组织的营地制定基本的消防安全规定。这些规定必须遵循特定的政府程序。此外,消防局长必须提出建筑标准以供批准,以确保这些营地的安全。

Section § 18897.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地方卫生官员确保其所在区域的有组织营地遵守《州建筑标准规范》设定的建筑标准。他们还必须执行公共卫生局局长制定的任何额外规章制度。

每一位地方卫生官员应当在其管辖范围内,执行《州建筑标准规范》中公布的与有组织营地相关的建筑标准,以及公共卫生局局长根据第 18897.2 条采纳的其他规章制度。

Section § 18897.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与消防和防恐慌安全相关的建筑标准必须按照特定指导方针执行。具体来说,这些标准和规定,就像是那些为了预防火灾、保护人们和财产免受火灾相关危险而制定的规定一样,都必须得到执行。这些标准和法规是由州消防局长制定的。

在《州建筑标准规范》中公布的与消防和防恐慌安全相关的建筑标准,以及州消防局长根据第 (18897.3) 条采纳的其他法规,应按照本法典第 (13145)、(13146) 和 (13146.5) 条规定的方式执行,以执行在《州建筑标准规范》中公布的与消防和防恐慌安全相关的建筑标准,以及州消防局长为预防火灾或保护生命和财产免受火灾或恐慌而正式采纳的其他法规。

Section § 18897.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营地主要由州公共卫生部、区域水质委员会、州水资源控制委员会和州消防局长监管。除上述机构外,其他州机构不监管这些营地。

然而,劳资关系部仍有权监管营地员工的工资和工作时间。此外,这项法律不阻止州建筑标准适用于营地内的建筑物。

营地不受除州公共卫生部、加州区域水质控制委员会、州水资源控制委员会和州消防局长之外的任何州机构的监管;但本条不影响劳资关系部监管营地员工工资或工时的权力,且本条不应被解释为限制《州建筑标准规范》中发布的建筑标准对营地内建筑物的适用。

Section § 18897.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所有有组织营地都必须符合特定的安全和建筑标准。这些标准在《州建筑标准规范》中列明,并由公共卫生局局长和州消防局长负责执行。如果营地未能遵守这些规定,该违规行为将被视为轻罪。

本州内不得运营任何有组织营地,除非营地运营的每个场地或地点均符合州建筑标准规范中发布的与有组织营地相关的建筑标准所规定的最低标准,以及公共卫生局局长和州消防局长采纳的其他规章制度。任何违反本节规定,或违反州建筑标准规范中发布的与有组织营地相关的任何建筑标准,或违反根据第18897.2节或第18897.3节采纳的任何其他规章制度,在有组织营地运营中的行为,均属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