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部适用以下定义: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1502(a) “地方倡议”具有《保险法》第12693.08条所规定的相同含义。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1502(b) “计划”指成人健康覆盖范围扩大计划。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1502(c) “小型企业”指位于圣克拉拉县、雇佣50人或以下员工的实体,其中至少35%的员工收入低于一人家庭联邦贫困线的350%,且至少连续12个月未向其员工提供医疗保健覆盖,但任何此类先前覆盖的条款要求雇主至少承担该覆盖总保费的50%。为本分部授权的计划之目的,小型企业应根据第2部第2章第3.1条(自第1357条起)的规定,成为“小型雇主”,并受本分部的规定和例外情况的约束。尽管有第1357条(l)款第(1)项的公司关联和报税规定,个体特许经营店仍应被视为小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