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79.80(a) 为降低包括海洛因和处方阿片类药物在内的阿片类药物致死性过量率,州公共卫生部应在2016年预算案为此目的拨款的前提下,向地方卫生部门、地方政府机构,或以竞争性方式向社区组织、区域阿片类药物预防联盟,或两者兼有,提供资金,以支持或建立向急救人员和高风险阿片类药物使用者提供纳洛酮或任何其他经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用于治疗阿片类药物过量的阿片类拮抗剂的项目,通过服务于高风险吸毒者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注射器交换和处置项目、无家可归者项目以及物质使用障碍治疗提供者。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79.80(b) 该部门可以自行授予拨款或签订合同以执行 (a) 款的规定。合同和拨款的授予不受《公共合同法》第二部(第10100条起)第二章的约束,并且在执行前无需获得总务部的批准。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79.80(c) 拨款中不超过10%的资金可供该部门用于执行本条的行政费用。如果该部门认为有必要,该部门可以向其他州部门分配资金,以协助执行 (a) 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