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21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人、企业或协会不得故意在网上分享或传播生殖保健患者、提供者或其助理的个人信息或图像,或与他们同住的人的信息,且意图有害。这包括煽动暴力或造成对其人身安全的合理恐惧。如果某人的信息以这种方式被分享,他们可以提起诉讼,寻求法律行动或金钱赔偿,赔偿金额最高可达实际损失的三倍,且不低于4,000美元。

如果受影响的人已书面正式要求其信息不被公开,但该要求被忽视,他们可以寻求法律补救措施,例如禁令,且违规者可能需要支付诉讼费和合理的律师费。

该法律还禁止以煽动伤害或造成恐惧为目的,在网上招揽、出售或交易此类信息。如果发生违规行为,受害者可以提起诉讼,并获得最高不超过实际损害赔偿三倍的赔偿金,但任何情况下不得少于4,000美元。

(a)Copy CA 政府 Code § 6218(a)
(1)Copy CA 政府 Code § 6218(a)(1) 任何人、企业或协会不得明知故犯地在互联网网站或社交媒体上公开张贴或公开展示、披露或分发任何生殖保健服务患者、提供者或助理的个人信息或图像,或居住在同一家庭住址的其他个人的个人信息或图像,意图实施以下任一行为:
(A)CA 政府 Code § 6218(a)(1)(A) 煽动第三方对张贴或展示中指明的生殖保健服务患者、提供者或助理,或该人的同住人造成迫在眉睫的严重人身伤害,且该第三方极有可能实施此伤害。
(B)CA 政府 Code § 6218(a)(1)(B) 以使张贴或展示中指明的人或该人的同住人对其人身安全产生客观上合理恐惧的方式,威胁该生殖保健服务患者、提供者或助理,或该人的同住人。
(2)CA 政府 Code § 6218(a)(2) 因违反第 (1) 款规定而导致其个人信息或图像被公开的生殖保健服务患者、提供者或助理,或任何经授权代表其行事的个人、实体或组织,可以实施以下一项或两项行为:
(A)CA 政府 Code § 6218(a)(2)(A) 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寻求禁令或宣告性救济的诉讼。如果陪审团或法院认定存在违规行为,可以准予禁令或宣告性救济,并应判给胜诉原告诉讼费和合理的律师费。
(B)CA 政府 Code § 6218(a)(2)(B) 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金钱损害赔偿诉讼。除任何其他合法权利或补救措施外,如果陪审团或法院认定存在违规行为,应判给该个人最高不超过实际损害赔偿三倍的损害赔偿金,但任何情况下不得少于四千美元 ($4,000)。
(b)Copy CA 政府 Code § 6218(b)
(1)Copy CA 政府 Code § 6218(b)(1) 任何人、企业或协会不得在互联网网站或社交媒体上公开张贴或公开展示、披露或分发任何生殖保健服务患者、提供者或助理的个人信息或图像,如果该个人,或任何经授权代表其行事的个人、实体或组织,已向该人、企业或协会提出书面要求,要求不披露该个人信息或图像。根据本款提出的书面要求应包含一份声明,声明该个人受本节保护,并描述基于违反 (a) 款规定,对该个人或居住在该个人家庭住址的任何人的安全存在合理恐惧。根据本款提出的要求有效期为四年,无论该个人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的隶属关系是否在四年期结束前到期。
(2)CA 政府 Code § 6218(b)(2) 因未能履行根据第 (1) 款提出的要求而导致其个人信息或图像被公开的生殖保健服务患者、提供者或助理,或任何经授权代表其行事的个人、实体或组织,可以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寻求禁令或宣告性救济的诉讼。如果陪审团或法院认定存在违规行为,可以准予禁令或宣告性救济,并应判给胜诉原告诉讼费和合理的律师费。
(3)CA 政府 Code § 6218(b)(3) 本款不适用于《证据法》第 1070 节中定义的人员或实体。
(c)Copy CA 政府 Code § 6218(c)
(1)Copy CA 政府 Code § 6218(c)(1) 任何人、企业或协会不得在互联网或社交媒体上招揽、出售或交易生殖保健服务患者、提供者或助理的个人信息或图像,意图实施以下任一行为:
(A)CA 政府 Code § 6218(c)(1)(A) 煽动第三方对张贴或展示中指明的人,或该人的同住人造成迫在眉睫的严重人身伤害,且该第三方极有可能实施此伤害。
(B)CA 政府 Code § 6218(c)(1)(B) 以使张贴或展示中指明的人或该人的同住人对其人身安全产生客观上合理恐惧的方式,威胁该人或该人的同住人。
(2)CA 政府 Code § 6218(c)(2) 因违反第 (1) 款规定而导致其个人信息或图像被招揽、出售或交易的生殖保健服务患者、提供者或助理,或任何经授权代表其行事的个人、实体或组织,可以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除任何其他合法权利和补救措施外,如果陪审团或法院认定存在违规行为,应判给该个人最高不超过实际损害赔偿三倍的损害赔偿金,但任何情况下不得少于四千美元 ($4,000)。
(d)CA 政府 Code § 6218(d) 根据《美国法典》第47卷第230(f)条的定义,交互式计算机服务或访问软件提供商不承担本条规定的责任,除非该服务或提供商意图煽动或造成可能发生的身体伤害,或威胁造成针对生殖保健服务患者、提供者或助理,或居住在同一家庭住址的任何人的身体伤害。
(e)CA 政府 Code § 6218(e) 本条不排除根据任何其他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Section § 6218.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在网上分享生殖保健患者、提供者或其家庭成员的个人信息或图像,并且意图是煽动对他们实施暴力或威胁,那么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如果被判有罪,可能会被处以最高一万美元 ($10,000) 的罚款和一年监禁。如果这种非法发布导致他人身体受伤,罪行将升级为重罪,最高可处以五万美元 ($50,000) 的罚款和监禁。这项法律不影响根据其他法律进行起诉。

(a)Copy CA 政府 Code § 6218.01(a)
(1)Copy CA 政府 Code § 6218.01(a)(1) 任何人不得在互联网或社交媒体上发布生殖保健服务患者、提供者或助理,或居住在同一家庭住址的其他个人的个人信息或图像,意图是让另一个人立即利用该信息对生殖保健服务患者、提供者或助理,或居住在同一家庭住址的其他个人实施涉及暴力或暴力威胁的犯罪。
(2)CA 政府 Code § 6218.01(a)(2) 违反本款规定者,每次违法行为可处以最高一万美元 ($10,000) 的罚款,在县监狱监禁最长一年或根据《刑法典》第 1170 条 (h) 款的规定监禁,或并处该罚款和监禁。
(3)CA 政府 Code § 6218.01(a)(3) 违反本款规定导致生殖保健服务患者、提供者或助理,或居住在同一家庭住址的其他个人身体伤害的,构成重罪,可处以最高五万美元 ($50,000) 的罚款,根据《刑法典》第 1170 条 (h) 款的规定监禁,或并处该罚款和监禁。
(b)CA 政府 Code § 6218.01(b) 本节中的任何规定均不排除根据任何其他法律规定进行起诉。

Section § 6218.0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与生殖保健服务相关的术语。它将“生殖保健服务”定义为在特定机构中提供的与终止妊娠相关的服务。它还解释了谁被视为参与这些服务的患者、提供者或协助者,包括任何协助或运营机构的人。该法律概述了构成生殖保健服务机构的要素,例如医院和诊所。“公开张贴”意味着向公众公开分享信息,“图像”涵盖了照片或视频等任何视觉识别方式。“个人信息”包括关于患者、提供者或协助者的可识别详细信息。最后,“社交媒体”涵盖了用于分享电子内容的平台和服务。
 就本章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a)CA 政府 Code § 6218.05(a) “生殖保健服务”是指在生殖保健服务机构中与终止妊娠相关的保健服务。
(b)CA 政府 Code § 6218.05(b) “生殖保健服务患者、提供者或协助者”是指个人或实体,包括但不限于雇员、工作人员、志愿者和第三方供应商,其现在或过去曾参与获取、寻求获取、提供、寻求提供或协助或寻求协助他人(应该人请求)在生殖保健服务机构中获取或提供任何服务,或现在或过去曾参与拥有或运营或寻求拥有或运营生殖保健服务机构的个人或实体。
(c)CA 政府 Code § 6218.05(c) “生殖保健服务机构”包括医院、诊所、医生办公室或其他提供或寻求提供生殖保健服务的机构,并包括该机构所在的建筑物或结构。
(d)CA 政府 Code § 6218.05(d) “公开张贴”或“公开展示”是指有意地向公众传播或以其他方式提供。
(e)CA 政府 Code § 6218.05(e) “图像”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片段、草图或计算机生成图像,这些图像能够视觉识别所描绘的人。
(f)CA 政府 Code § 6218.05(f) “个人信息”是指识别、关联、描述或能够与生殖保健服务患者、提供者或协助者相关联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姓名、签名、社会安全号码、身体特征或描述、地址、电话号码、护照号码、驾驶执照或州身份证号码、车牌号码、就业、就业历史和财务信息。
(g)CA 政府 Code § 6218.05(g) “社交媒体”是指电子服务或账户,或电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视频或静态照片、博客、视频博客、播客、即时消息和短信、电子邮件、在线服务或账户,或互联网网站个人资料或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