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opy CA 政府 Code § 6218(a)
(1)Copy CA 政府 Code § 6218(a)(1) 任何人、企业或协会不得明知故犯地在互联网网站或社交媒体上公开张贴或公开展示、披露或分发任何生殖保健服务患者、提供者或助理的个人信息或图像,或居住在同一家庭住址的其他个人的个人信息或图像,意图实施以下任一行为:
(A)CA 政府 Code § 6218(a)(1)(A) 煽动第三方对张贴或展示中指明的生殖保健服务患者、提供者或助理,或该人的同住人造成迫在眉睫的严重人身伤害,且该第三方极有可能实施此伤害。
(B)CA 政府 Code § 6218(a)(1)(B) 以使张贴或展示中指明的人或该人的同住人对其人身安全产生客观上合理恐惧的方式,威胁该生殖保健服务患者、提供者或助理,或该人的同住人。
(2)CA 政府 Code § 6218(a)(2) 因违反第 (1) 款规定而导致其个人信息或图像被公开的生殖保健服务患者、提供者或助理,或任何经授权代表其行事的个人、实体或组织,可以实施以下一项或两项行为:
(A)CA 政府 Code § 6218(a)(2)(A) 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寻求禁令或宣告性救济的诉讼。如果陪审团或法院认定存在违规行为,可以准予禁令或宣告性救济,并应判给胜诉原告诉讼费和合理的律师费。
(B)CA 政府 Code § 6218(a)(2)(B) 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金钱损害赔偿诉讼。除任何其他合法权利或补救措施外,如果陪审团或法院认定存在违规行为,应判给该个人最高不超过实际损害赔偿三倍的损害赔偿金,但任何情况下不得少于四千美元 ($4,000)。
(b)Copy CA 政府 Code § 6218(b)
(1)Copy CA 政府 Code § 6218(b)(1) 任何人、企业或协会不得在互联网网站或社交媒体上公开张贴或公开展示、披露或分发任何生殖保健服务患者、提供者或助理的个人信息或图像,如果该个人,或任何经授权代表其行事的个人、实体或组织,已向该人、企业或协会提出书面要求,要求不披露该个人信息或图像。根据本款提出的书面要求应包含一份声明,声明该个人受本节保护,并描述基于违反 (a) 款规定,对该个人或居住在该个人家庭住址的任何人的安全存在合理恐惧。根据本款提出的要求有效期为四年,无论该个人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的隶属关系是否在四年期结束前到期。
(2)CA 政府 Code § 6218(b)(2) 因未能履行根据第 (1) 款提出的要求而导致其个人信息或图像被公开的生殖保健服务患者、提供者或助理,或任何经授权代表其行事的个人、实体或组织,可以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寻求禁令或宣告性救济的诉讼。如果陪审团或法院认定存在违规行为,可以准予禁令或宣告性救济,并应判给胜诉原告诉讼费和合理的律师费。
(3)CA 政府 Code § 6218(b)(3) 本款不适用于《证据法》第 1070 节中定义的人员或实体。
(c)Copy CA 政府 Code § 6218(c)
(1)Copy CA 政府 Code § 6218(c)(1) 任何人、企业或协会不得在互联网或社交媒体上招揽、出售或交易生殖保健服务患者、提供者或助理的个人信息或图像,意图实施以下任一行为:
(A)CA 政府 Code § 6218(c)(1)(A) 煽动第三方对张贴或展示中指明的人,或该人的同住人造成迫在眉睫的严重人身伤害,且该第三方极有可能实施此伤害。
(B)CA 政府 Code § 6218(c)(1)(B) 以使张贴或展示中指明的人或该人的同住人对其人身安全产生客观上合理恐惧的方式,威胁该人或该人的同住人。
(2)CA 政府 Code § 6218(c)(2) 因违反第 (1) 款规定而导致其个人信息或图像被招揽、出售或交易的生殖保健服务患者、提供者或助理,或任何经授权代表其行事的个人、实体或组织,可以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除任何其他合法权利和补救措施外,如果陪审团或法院认定存在违规行为,应判给该个人最高不超过实际损害赔偿三倍的损害赔偿金,但任何情况下不得少于四千美元 ($4,000)。
(d)CA 政府 Code § 6218(d) 根据《美国法典》第47卷第230(f)条的定义,交互式计算机服务或访问软件提供商不承担本条规定的责任,除非该服务或提供商意图煽动或造成可能发生的身体伤害,或威胁造成针对生殖保健服务患者、提供者或助理,或居住在同一家庭住址的任何人的身体伤害。
(e)CA 政府 Code § 6218(e) 本条不排除根据任何其他法律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