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政府 Code § 7550(a) 为州或地方机构准备或在其指导下准备的、全部或部分由该机构非雇员准备的任何文件或书面报告,如果该机构非雇员所完成工作的总成本超过五千美元 ($5,000),则应包含与该文件或书面报告的准备工作相关的所有合同和分包合同的编号和金额。合同和分包合同的编号和金额应包含在该文件或书面报告的单独部分中。
(b)CA 政府 Code § 7550(b) 当多份文件或书面报告是合同的主题或产物时,披露部分还可以包含一份声明,表明合同总金额代表了多份文件或书面报告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