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550

Explanation

如果州或地方机构使用非雇员来准备任何文件或报告,并且费用超过 $5,000,他们必须在报告的单独部分中列出合同和分包合同的编号和金额。这适用于非机构工作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如果涉及多份文件,报告中还可以注明合同总金额涵盖了所有这些文件。

(a)CA 政府 Code § 7550(a) 为州或地方机构准备或在其指导下准备的、全部或部分由该机构非雇员准备的任何文件或书面报告,如果该机构非雇员所完成工作的总成本超过五千美元 ($5,000),则应包含与该文件或书面报告的准备工作相关的所有合同和分包合同的编号和金额。合同和分包合同的编号和金额应包含在该文件或书面报告的单独部分中。
(b)CA 政府 Code § 7550(b) 当多份文件或书面报告是合同的主题或产物时,披露部分还可以包含一份声明,表明合同总金额代表了多份文件或书面报告的报酬。

Section § 755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的州机构在制作报告时寻找削减成本的方法。机构应特别考虑避免不必要且昂贵的附加物,例如彩色图表、华丽的照片、精美的装订和昂贵的纸张。

Section § 755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直至1995年6月30日,地方教育机构无需根据《刑法典》的某个章节准备或提交任何书面报告。这意味着在此期间,提供此类报告的任何要求都被暂时中止了。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截至1995年6月30日,任何地方教育机构均无需根据《刑法典》第1部分第15篇第1.2章(自第628条起)的规定准备或提交任何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