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本章而言,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CA 政府 Code § 7283(a) “社区论坛”包括但不限于地方管理机构的任何定期公开会议,公众可在会上发表意见,会议地点无障碍,且至少提前30天发出通知。
(b)CA 政府 Code § 7283(b) “羁押请求”是指联邦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CE)要求地方执法机构在个人原本符合释放条件的时间之后继续羁押该个人,以便利将其移交给ICE的请求,包括但不限于国土安全部(DHS)表格I-247D。
(c)CA 政府 Code § 7283(c) 就县而言,“管理机构”是指县监事会。
(d)CA 政府 Code § 7283(d) “ICE接触”是指,为民事移民执法目的,包括个人在征得或未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被拦截、逮捕、拘留或以其他方式受地方执法机构控制时,以下所有情况:
(1)CA 政府 Code § 7283(d)(1) 响应ICE的羁押、通知或移交请求。
(2)CA 政府 Code § 7283(d)(2) 通过数据共享或其他方式,在公众知晓之前提前通知ICE某个人正在或将于某个特定日期和时间被释放。
(3)CA 政府 Code § 7283(d)(3) 通过计算机数据库、监狱记录或其他方式,向ICE提供非公开的关于释放日期、家庭住址或工作地址的信息。
(4)CA 政府 Code § 7283(d)(4) 允许ICE讯问个人。
(5)CA 政府 Code § 7283(d)(5) 向ICE提供关于缓刑或假释报到日期和时间的信息。
(e)CA 政府 Code § 7283(e) “地方执法机构”是指市、县、市县、特别区或州其他政治分区中,被授权执行刑事法规、规章或地方法令;或运营监狱或羁押监狱中的个人;或运营少年拘留所或羁押少年拘留所中的个人;或监督缓刑或假释条件遵守情况的任何机构。
(f)CA 政府 Code § 7283(f) “通知请求”是指移民和海关执法局要求地方执法机构在公众知晓之前,提前告知ICE其羁押的个人的释放日期和时间的请求,包括但不限于DHS表格I-247N。
(g)CA 政府 Code § 7283(g) “移交请求”是指移民和海关执法局要求地方执法机构协助将其羁押的个人移交给ICE的请求,包括但不限于DHS表格I-247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