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22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州政府可以向州务卿办公室提交税收留置权通知。当特定税法或第7171条批准时,这种情况是被允许的。

Section § 722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州税留置权通知必须包含另一条文(即第7171条(c)款)中详细说明的特定信息。

Section § 7222

Explanation
州务卿必须按照《商法典》第9519条的规定,将该通知视为融资声明进行处理。这意味着要以相同的方式对其进行标记、保管和索引。

Section § 7223

Explanation

如果州税留置权已备案且仍然有效,可以向州务卿提交某些证书来调整该留置权。这些证书可以是解除证书(意味着留置权被移除)、部分解除证书(仅移除部分留置权),或是顺位次序变更证书(改变留置权的优先顺序)。

州务卿处理这些证书的方式,与《统一商法典》中处理终止声明或担保品解除声明的方式类似。这包括对它们进行适当的标记、保管和索引。

如果州税留置权证书或通知已备案且仍然有效,则解除证书、部分解除证书或顺位次序变更证书可向州务卿办公室备案。
州务卿应:
(a)CA 政府 Code § 7223(a) 促使解除证书被标记、保管和索引,其方式与《统一商法典》意义上的终止声明相同;以及
(b)CA 政府 Code § 7223(b) 促使部分解除证书或顺位次序变更证书被标记、保管和索引,其方式与《统一商法典》意义上的担保品解除相同。

Section § 722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州税留置权证书自备案之日起十年内有效。为了使其保持更长时间的有效性,必须在十年期结束前六个月内备案一份延续证书。

如果您及时备案延续证书,该留置权将再延续十年有效。您可以以这种方式持续备案延续证书,以延长留置权的有效性。

(a)CA 政府 Code § 7224(a) 已备案的州税留置权证书或通知自备案之日起十年内有效。除非在此失效前备案了延续证书,否则已备案的州税留置权证书的效力在该十年期满时失效。
(b)CA 政府 Code § 7224(b) 延续证书可在十年期结束前六个月内备案。及时备案延续证书后,原始州税留置权证书的效力自其原应失效之时起延续十年,此后,除非在此失效前备案了另一份延续证书,否则其将按照 (a) 款规定的方式失效。后续的延续证书可以相同的方式备案,以延续原始州税留置权证书的效力。

Section § 72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只要没有针对州税留置权文件进行中的法律诉讼,州务卿就可以在一定期限后处理这些文件。具体来说,这些文件可以在税收留置权失效一年后,或者在解除文件备案一年后被销毁,以两者中较早的时间为准。任何相关文件,例如显示部分解除或延续的文件,也可以与主要的税收留置权文件一起销毁。

Section § 7226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提出请求,州务卿将提供一份证明,确认是否有针对特定人员的州税留置权证明或通知已存档。这份证明将显示每次存档的日期和时间。

如果请求,州务卿还将提供任何此类证明或通知的副本。这项服务是更大范围的合并证明流程的一部分,并且涉及《商法典》中规定的具体费用。

(a)CA 政府 Code § 7226(a) 经任何人请求,州务卿应出具其证明,载明在其中注明的日期和时间,是否有任何载明特定人员的州税留置权证明或通知已存档,且如果已存档证明或通知,则载明每份证明或通知的存档日期和时间。
(b)CA 政府 Code § 7226(b) 经请求,州务卿应提供任何根据本章存档的证明或通知的副本。该证明应根据《商法典》第9528条作为合并证明的一部分出具,且该证明和副本的费用应根据该条规定。

Section § 7227

Explanation
在加州,提交某些与税收相关的文件,例如州税留置权通知书以及部分解除、顺位或延续证明书,是免费的。然而,如果你想提交解除证明书,通常需要支付2美元的费用。但是,如果税收留置权是因机构错误备案的,那么只要解除文件上注明了这一错误,解除证明书的提交就是免费的。

Section § 722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提到“州税”这个词时,它也包括由州政府机构负责管理或征收的任何地方税。

Section § 7229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州务卿制定规章制度,以支持本节所指章节的执行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