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090

Explanation

法律强调,公共行政机构旨在帮助处理人民事务,并且必须公开、有序地开展活动,以便公众能够知情。在这些公共机构程序中使用广播和摄影设备,通过让公众知情,符合这一目标。

本州的公共政策是,公共行政机构的存在旨在协助处理人民事务,且公共行政机构的程序应当公开、有序地进行,以便公众知情。
颁布本章时,立法机关发现并声明,在公共行政机构的程序中有序使用广播、电视和摄影设备符合这一公共目的。

Section § 60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播放州、县和市行政机构的会议和听证会,只要这些会议必须向公众开放,但某些法律程序除外。广播设备必须静音操作,且不需要额外照明,不过机构可以允许例外情况。如果需要,会议主持人可以通过要求媒体之间共享设备来限制设备数量。关于雇用或解雇公职人员或处理针对他们的投诉的会议不受这些广播规则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