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6
Section § 18435
如果有人故意违反本分部下的规则或命令,他们可能面临最高一万美元的罚款、最高一年的县监狱监禁,或两者兼施。对于监禁,该人必须知晓该规则。这种惩罚不影响专员采取额外行动。
Section § 18436
本法律禁止工业贷款公司向其董事或高级职员,或其控股公司或关联公司的董事或高级职员出借金钱或财产,或为其担保债务。
Section § 18437
这项法律对加州工业贷款公司向加州以外的人发放贷款或购买其债务设定了限制。通常,除非贷款由加州有财务责任能力的居民担保,并且相关文件保存在加州,否则它们不能进行此类业务。然而,它们可以进行此类州外交易,但总额不得超过其总资产的25%;经批准后,这一比例可提高到50%。如果贷款用于购买或再融资房地产,并且符合特定条件(例如适合在二级市场出售且持有时间不超过90天),则这些限制不适用。
Section § 18438
如果一家工业贷款公司在发放贷款或购买或贴现某些东西时违反了某些法律,那么参与或批准了这些行为的负责人员,例如高级职员、董事和股东,可能要对公司因此遭受的任何财务损失承担个人责任。
Section § 18439
如果贷款人对贷款收取的费用或利息超过了法律允许的限额,并且这并非仅仅是计算上的诚实错误,那么整个贷款协议将无效。这意味着贷款人不能合法地收取任何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或任何费用。
Section § 18440
工业贷款公司在发放贷款时,不能要求借款人签署承认债务责任的“承认判决书”或“授权书”。唯一的例外是,如果借款人未能偿还与保险单相关的贷款,则可以使用授权书来处理汽车或证券的转让,或取消保险单。
Section § 18441
Section § 18442
加州的工业贷款公司不能以其自身的股票,或其母公司或关联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来提供贷款或担保他人的债务。
Section § 18443
Section § 18444
Section § 18445
如果您是工业贷款公司或相关实体的董事、高级职员或雇员,接受任何形式的报酬或礼物,以帮助他人获得贷款,或帮助公司购买债务或财产,都是非法的。这样做可能导致重罪指控。
Section § 18446
这项法律规定,工业贷款公司、其控股公司或关联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或雇员,如果不正当地获取或占有公司财产(除非是为了合法的债权),或者歪曲或未能准确记录公司账簿和账户中的此类交易(特别是如果带有欺诈意图),则构成重罪。
Section § 18447
Section § 18448
工业贷款公司的董事、员工或任何与其相关的人,不能以低于当前市场价值的价格购买公司的资产。这种购买需要公司董事会的批准。买方还必须在获得所有权之前全额支付现金。如果有人违反此规定,他们将向公司支付其不当购买资产市场价值两倍的款项。
Section § 18449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工业贷款公司的董事参与欺诈性破产,或故意违法、逃避法律职责,则构成轻罪。除非公司运营被证明是合法且勤勉地管理,否则破产将被视为欺诈性的。
则犯有轻罪。
Section § 18450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工业贷款公司或其关联实体的董事、高级职员或雇员同意或参与了违反本分部规定的贷款发放或合同购买行为,他们就犯了轻罪。
Section § 18451
这项法律规定,工业贷款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或雇员,如果将公司资金存入某处,并以明示或默示的协议为前提,即接收方将向他们或公司内其他人回贷资金,则构成轻罪。实质上,这是为了防止公司资金被滥用于个人利益。
Section § 18452
Section § 18453
Section § 18454
Section § 18454.5
这项法律规定,在提交给专员的与本部门相关的文件中,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是违法的。
Section § 18455
本法律禁止工业贷款公司直接或间接向与公司相关的关键个人(如董事、高级职员或股东)发放贷款或购买某些金融权益,除非满足特定条件。这些关键个人包括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董事或高级职员、持有大量股份的股东以及与这些个人有财务关联的人。如果公司中任何人明知而参与违反此规定,他们将对由此造成的任何财务损失承担个人责任。
在某些情况下,此禁令不适用,例如经适当批准从持牌贷款人处购买合同、作为福利计划的一部分购买人寿保险,或涉及工业贷款公司拥有重大控制权或所有权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