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77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故意违反本部门的任何规定或规则,他们可能面临最高一万美元的罚款,在县监狱监禁最长一年,或两者兼施。但是,只有当此人知晓该规则或命令时,才能因违反规则或命令而被监禁。此外,这项定罪不影响专员行使另一特定条款下的权力。

Section § 17701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违反了本分部下的规定或命令,每次违规最高可被罚款 $2,500。专员可以采取法律行动来执行这些罚款。 除了这些罚款之外,还有其他方式来执行这项法律,并且可以结合使用不同的方法来确保遵守。

Section § 1770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在向专员提交任何申请、通知或报告时,故意谎报或遗漏重要信息,包括提交过程中任何必需的详细信息,均属非法。

Section § 177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人明知而篡改、销毁、隐藏或伪造任何记录或物品,以干扰特定法规的执行,均属非法。同样,在许可或调查期间,明知而向专员撒谎以阻碍法规执行,也是非法的。这些行为必须是出于误导或阻碍执法工作的意图。

(a)CA 金融 Code § 17703(a) 任何人明知而篡改、销毁、损毁、隐藏、掩盖、伪造任何记录、文件或有形物品,或在其中作虚假记录,意图阻碍、妨碍或影响本部任何规定的执行或实施,均属非法。
(b)CA 金融 Code § 17703(b) 任何人明知而在许可、调查或审查过程中向专员作出不实陈述,意图阻碍、妨碍或影响本部任何规定的执行或实施,均属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