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4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委员会可以暂停或吊销商业执照的情况。如果被许可人未能在10天内报告新的移动单位、分支机构或代理地点,不遵守委员会的要求,违反规定,或者出现任何原本会阻止他们获得执照的令人担忧的事实,他们的执照可能会面临风险。

专员在给予合理的听证机会后,如果发现以下情况,可以暂停或吊销根据本分部颁发的任何许可证:
(a)CA 金融 Code § 12400(a) 被许可人未能在10天内报告移动单位、分支机构或代理地点的设立,或未根据本法典第12301.4条的规定,在专员要求下终止和取消任何代理机构。
(b)CA 金融 Code § 12400(b) 被许可人违反了本分部的任何规定,或违反了专员根据本分部的授权制定的任何规则或条例。
(c)CA 金融 Code § 12400(c) 存在任何事实或条件,如果该事实或条件在最初申请该许可证时就已存在,专员有充分理由拒绝最初颁发该许可证。

Section § 124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专员在调查进行期间,在给予三天通知并举行听证会后,暂时吊销某人的执照,最长可达30天。

Section § 12401.1

Explanation
如果持证人在接到专员通知后10天内未支付其规定费用,其执照可能会立即被暂停或吊销。但是,如果持证人书面申请听证,且听证未在60天内举行,则该暂停或吊销将被撤销,如同从未发生过。

Section § 1240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除非另有指定不同的时间表,所有与本分部相关的听证会都必须遵循《政府法典》另一章节中概述的程序。此外,参与这些听证会的专员拥有该章节中描述的所有权力。

除非本分部另有规定较短的听证会设定时间,本分部项下的所有听证会均应按照《政府法典》第2编第3分部第1部第5章的规定进行,且在所有情况下,专员应拥有其中授予的所有权力。

Section § 12403

Explanation
如果您不同意专员做出的决定或采取的行动,您有权按照法律程序要求对其进行审查。

Section § 124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专员对涉及金融服务的特定个人或组织采取行动。如果有人违反了某些规定,或卷入了与不诚实或欺诈相关的犯罪,专员可以谴责他们,或暂时吊销其执照最长一年,甚至永久禁止他们从事相关工作。这项决定会在发出适当通知并给予根据《行政程序法》进行听证的机会后作出。如果该个人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未要求听证,他们将失去听证权。一旦发出通知,该个人将立即被禁止参与相关的商业活动。被禁止的个人不得在受监管活动发生的场所从事商业活动。

(a)CA 金融 Code § 12404(a) 专员在发出适当通知并给予听证机会后,可以通过命令,谴责或暂停任何被许可人、受第12104条约束的任何非营利性社区服务组织或任何其他人,暂停期不超过12个月,或禁止其从事任何职务、管理或控制,如果专员发现以下任一情况:
(1)CA 金融 Code § 12404(a)(1) 该谴责、暂停或禁止符合公众利益,且该人已实施或导致违反本分部规定、专员规则或命令的行为,该违反行为是实施或导致该行为的人已知或应已知晓的,或已对被许可人、非营利性社区服务组织或公众造成重大损害。
(2)CA 金融 Code § 12404(a)(2) 该人已被判犯有任何罪行或对任何罪行不抗辩,或经终局判决在任何民事诉讼中被认定承担责任,或经任何公共机构的行政判决被认定承担责任,如果该罪行或民事或行政判决涉及任何不诚实、欺诈或欺骗的罪行,或任何其他与从事本分部规定业务的人员的资格、职能或职责合理相关的罪行。
(b)CA 金融 Code § 12404(b) 自根据(a)分部发出命令意向通知之日起15天内,该人可以根据《行政程序法》(《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4.5章(第11400条起))请求举行听证会。收到请求后,该事项应安排在收到请求后30天内开始听证,除非受本分部约束的人同意延期。如果在该通知邮寄或送达后15天内未请求听证,且专员未命令举行听证,则未请求听证应构成放弃听证权。
(c)CA 金融 Code § 12404(c) 收到根据本条发出命令意向通知后,作为拟议命令对象的个人应立即被禁止从事任何需要许可或根据法律第12104条豁免许可的活动。
(d)CA 金融 Code § 12404(d) 根据本条被暂停或禁止的人员,不得参与被许可人或根据第12104条豁免许可的人员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在被许可人或根据第12104条豁免许可的人员开展业务的场所从事任何商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