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8
Section § 90011
本法律赋予专员和部门通过使用另一套法律中列出的相同权力进行调查的权限。他们可以发出传唤,这是一种法律命令,要求人们以指定格式出示文件,或提供书面报告或回答问题。
Section § 90012
这项法律赋予部门权力,可以对在消费者金融事务中使用不公平、欺骗性或滥用性手段的任何人采取行动。部门可以通过取消或修改合同、退还款项或财产,或提供赔偿来帮助消费者。他们还可以强制企业支付不当得利、补偿受影响的消费者、向公众通报违规行为,并限制其商业活动。
如果有人违法,他们可能会面临罚款。罚款金额会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性质而有所不同。轻微违规行为每天可能罚款5,000美元,而鲁莽违规行为每天最高可罚款25,000美元。明知故犯的违规行为可能导致每天最高1,000,000美元的罚款,或其总资产的1%。在决定罚款金额时,会考虑违规者的财力、违规行为的严重性以及过去的违规记录等因素。部门有权根据需要调整或减免罚款。
Section § 90013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相关部门在有人违反金融规定或命令时采取法律行动。他们可以向高级法院提起诉讼,以阻止不当行为并确保遵守规定。法院可以发布各种命令,例如禁令,或指定人员来监督被告的资产。
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专员可以根据相关法律寻求额外救济或罚款。如果部门胜诉,还可以追回诉讼费用。但是,这项法律不允许判处惩罚性赔偿。
Section § 90014
这项法律规定了针对金融违规行为提起诉讼的时间限制。通常,在发现问题四年后,您就不能再提起诉讼了。但是,如果问题涉及特定的消费者金融法,则应适用该特定法律规定的时限。此外,主管部门有权根据相关消费者金融法的允许,介入这些案件。
Section § 90015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金融保护和创新部对个人举行听证会并作出裁决,以确保他们遵守特定的法律和规定。这些听证会应遵循特定的程序,必要时该部门有权评估罚款。
如果有人违反或可能违反金融规定,该部门可以命令他们停止。如果他们在收到此命令后30天内未请求听证,该命令将成为最终命令。如果部门认为规定已被违反,特别是涉及消费者金融产品时,部门还可以在法庭上采取额外行动。
如果有人继续违反金融规定,在听证会后,他们的执照或注册可能会被吊销。如果部门的裁决未被遵守,部门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这些命令。法院将设定听证会,以决定是否应对违规者作出判决。在此次法院听证会上,违规者不能提出他们在早期听证会中本可以使用的抗辩。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判决,要求违规者停止其行为或施加经济处罚。
Section § 90016
Section § 90017
本节概述了部门与总检察长在民事诉讼中的合作。部门可以与总检察长签订协议,但这些协议不能限制总检察长的权力,也不能限制消费者在《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下的权利。如果部门发现可能存在犯罪活动的证据,必须将其转交给总检察长。此外,本节不限制部门与其他监管或执法机构合作的能力。地方检察官,如地区检察官,在某些情况下仍可独立提起法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