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70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各类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抵押贷款公司和受托人,投资或购买房地产的第一留置权。这些第一留置权是用于担保贷款或房产未付购买价款的主要债权。前提是这些留置权必须由联邦住房管理局提供保险。这些投资或购买的资金可以来自机构的自有资金,也可以来自它们管理的资金,例如受法律监管的信托资金。

Section § 270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各类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抵押贷款公司和信托公司——投资或购买国家抵押贷款协会的债务。它们可以使用自己的资金或其管理的资金,例如信托资金,进行这些投资。

保险公司、个人金融公司、抵押贷款公司、抵押贷款保险公司、建筑和贷款协会、信托公司、受托人、受托机构或公共或私人机构,可以投资或购买国家抵押贷款协会的债务。该投资或购买可以使用其自有资金或其保管或占有的资金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信托资金,或其投资受法律监管的资金。

Section § 270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保险公司和抵押贷款公司等特定金融机构提供、投资或购买由联邦住房管理局担保或承保的贷款。

Section § 270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保险公司、个人金融公司、抵押贷款公司、抵押贷款保险公司、建筑和贷款协会以及信托公司,提供以房地产或租赁权益作担保的贷款。这些贷款可以由联邦住房管理局局长承保或承诺承保。

Section § 27004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任何关于担保的类型、金额或要求、利率,或贷款或投资期限限制的州法律,均不适用于根据本法律特定章节进行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