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83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专员作出的任何最终决定或行动,例如命令或许可,都可以由法院提出异议并进行审查。

Section § 4831

Explanation

专员有权发布规则和命令,以帮助实现本部的目标。这包括定义术语的能力。专员可以针对其权限范围内的不同群体或情况制定不同的规则。如果认为符合公共利益,专员还可以决定豁免某项规则。

(a)CA 金融 Code § 4831(a) 专员可不时发布其认为必要的规章和命令,以执行本部的规定和宗旨。
(b)CA 金融 Code § 4831(b) 根据本部发布的规章和命令,除其他事项外,可以定义本部中使用的任何术语以及本部中未使用的任何术语。
(c)CA 金融 Code § 4831(c) 为根据本部发布的规章和命令之目的,专员可以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个人、交易和其他事项进行分类,并可以为不同类别规定不同的规章或命令。
(d)CA 金融 Code § 4831(d) 专员可以放弃其根据本部发布的任何规章或命令的任何规定,如果其认为该规定不符合公共利益。

Section § 483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专员发出命令或许可证时,他们可以设定其认为必要的条件,以实现本法律章节的目标。

每当专员根据本分部发出命令或许可证时,他或她可以施加其认为必要的条件,以执行本分部的规定和宗旨。

Section § 4833

Explanation

在本分部项下的任何程序中,申请人必须证明其申请为何应被接受。如果有人声称他们豁免于规则或属于例外情况,则他们有责任证明这一点。

在本分部项下的任何程序中:
(a)CA 金融 Code § 4833(a) 证明申请应获批准的举证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b)CA 金融 Code § 4833(b) 证明豁免或例外情况的举证责任由主张豁免或例外情况的人承担。

Section § 4834

Explanation
本条允许专员就本部的任何部分或与本部相关的法规和命令提供官方解释,即解释性意见。这些意见有助于为利害关系人或受影响的人澄清法律的含义。

Section § 4835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当您向专员提交任何申请或报告时,该申请或报告必须符合专员设定的具体要求。这些要求可能包括文件的格式、包含的信息、签署方式,以及可能的核实方式。

根据本分部或根据本分部发布的任何法规或命令向专员提交的每份申请和报告,应采用专员可能要求的形式,包含专员可能要求的信息,以专员可能要求的方式签署,并且,如果专员要求,应以专员可能要求的方式进行核实。

Section § 483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您不得在向专员提交的任何申请或报告中撒谎或遗漏重要信息。这适用于根据本分部提交的任何内容,包括根据本分部颁布的法规或命令。简而言之,您必须如实填写并提供所需信息。

任何人不得在本分部项下或根据本分部颁布的任何法规或命令向专员提交的任何申请或报告中,对任何重要事实作出不实陈述,或故意遗漏陈述其中要求陈述的任何重要事实。

Section § 483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当根据特定分部提交申请时,专员可以考虑申请人的建议。如果专员认为申请人能够执行其建议,他们可以根据该建议作出裁定。当申请因该建议而获得批准时,专员必须设定条件,以确保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实施该建议。

在决定是否批准根据本分部或根据本分部发布的任何法规或命令提交的任何申请时,专员可以考虑申请人提出的建议;并且,如果专员认为申请人很可能能够实施任何此类建议,专员可以根据该建议作出裁定。但是,无论何时,只要专员全部或部分地根据申请人提出的建议批准申请,专员应在批准时施加适当的条件,要求申请人在专员可能指定的期限内实施该建议。

Section § 483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申请某项事务,但没有提供所有必要信息,或者他们提议的内容会违反任何法律,专员有权拒绝他们的申请。

Section § 4839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向专员支付各种金融业务的费用。提交出售或合并批准申请的费用为2,500美元,而转换批准的费用为5,000美元。授权证书或执照的费用通常为2,500美元,但在某些其他情况下仅为25美元。其他特定证书的费用也为25美元。如果申请需要进行检查,申请人需根据检查成本支付额外费用,包括检查员必要的差旅费。

费用应按以下规定向专员支付并由其收取:
(a)CA 金融 Code § 4839(a) 根据本分部规定提交出售批准申请的费用为两千五百美元 ($2,500)。
(b)CA 金融 Code § 4839(b) 根据本分部规定提交合并批准申请的费用为两千五百美元 ($2,500)。
(c)Copy CA 金融 Code § 4839(c)
(1)Copy CA 金融 Code § 4839(c)(1) 根据本分部规定提交转换批准申请的费用为五千美元 ($5,000)。
(2)CA 金融 Code § 4839(c)(2) 根据第 4928 条 (a) 款或第 4948 条 (a) 款签发授权证书或执照的费用为两千五百美元 ($2,500)。
(d)CA 金融 Code § 4839(d) 根据本分部任何其他规定签发授权证书或执照的费用为二十五美元 ($25)。
(e)CA 金融 Code § 4839(e) 根据第 4862、4879.17、4891、4930 或 4952 条签发证书的费用为二十五美元 ($25)。
(f)CA 金融 Code § 4839(f) 如果专员对正在审理的申请进行检查,如第 (1)、(2)、(3)、(4)、(5) 或 (6) 款所述,申请人应支付由专员确定的检查费用。在确定费用时,专员可以使用所有执行检查人员的估计平均每小时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用,此外,如果专员认为任何参与检查的检查员有必要在本州以外旅行,则还包括检查员的差旅费。
(1)CA 金融 Code § 4839(f)(1) 根据第 3 章第 2 条(自第 4845 条起)规定,对出售整个业务单位(如第 4840 条所定义)的待批出售申请,对出售方存款机构进行的检查。
(2)CA 金融 Code § 4839(f)(2) 根据第 3 章第 2 条(自第 4845 条起)规定,对出售部分业务单位(如第 4840 条所定义)的待批出售申请,对拟出售的部分业务单位(如第 4840 条所定义)以及出售方存款机构的任何相关事务进行的检查。
(3)CA 金融 Code § 4839(f)(3) 根据第 3 章第 3.5 条(自第 4876.01 条起)规定,对出售整个业务单位(如第 4880 条所定义)的待批出售申请,或根据第 3 章第 4.5 条(自第 4878.01 条起)规定,对出售部分业务单位(如第 4880 条所定义)的待批出售申请,对购买方存款机构进行的检查。
(4)CA 金融 Code § 4839(f)(4) 根据第 4 章第 4 条(自第 4908.01 条起)规定,对合并待批申请,对存续存款机构进行的检查。
(5)CA 金融 Code § 4839(f)(5) 根据第 4 章第 1 条(自第 4880 条起)或第 2 条(自第 4895.01 条起)规定,对合并待批申请,对解散存款机构进行的检查。
(6)CA 金融 Code § 4839(f)(6) 根据第 5 章第 1 条(自第 4920 条起)或第 2 条(自第 4940 条起)规定,对转换待批申请,对转换方存款机构进行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