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金融 Code § 3501(a) 当与居民进行数字金融业务活动时,被涵盖人应向居民提供 (b) 款所要求的披露以及部门通过规则确定为合理保护居民所必需的任何额外披露。部门应通过规则确定披露所需的时间和形式。本节所要求的披露应与被涵盖人提供的任何其他信息分开进行,并以清晰醒目的方式记录在居民可以保留的记录中。被涵盖人可以向部门提议批准替代披露,以更适合其与居民进行或代表居民进行的数字金融资产业务活动。
(b)CA 金融 Code § 3501(b) 在与居民进行数字金融资产业务活动之前,被涵盖人应披露以下所有信息,披露范围应适用于被涵盖人将与居民进行的数字金融资产业务活动:
(1)CA 金融 Code § 3501(b)(1) 被涵盖人可能收取的费用和收费表,如果费用和收费未提前设定和披露,则说明其计算方式,以及费用和收费的时间。
(2)CA 金融 Code § 3501(b)(2) 被涵盖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否受以下任一情况涵盖:
(A)CA 金融 Code § 3501(b)(2)(A) 由美国机构提供的某种形式的保险或其他损失担保,具体如下:
(i)CA 金融 Code § 3501(b)(2)(A)(i) 截至存入或购买之日,由被涵盖人控制或从被涵盖人处购买的数字金融资产的全部美元等值金额,包括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国家信用合作社股份保险基金提供的保险最高金额,或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提供的其他可用金额。
(ii)CA 金融 Code § 3501(b)(2)(A)(ii) 如果未按由被涵盖人控制或从被涵盖人处购买的数字金融资产的全部美元等值金额提供,则以数字金融资产的美元等值金额表示的每位居民的最高承保金额。
(B)Copy CA 金融 Code § 3501(b)(2)(B)
(i)Copy CA 金融 Code § 3501(b)(2)(B)(i) 针对盗窃或损失(包括网络盗窃或其他方式盗窃)的私人保险。
(ii)CA 金融 Code § 3501(b)(2)(B)(i)(ii) 应与被涵盖人进行数字金融资产业务活动的居民的要求,被涵盖人应向居民披露保险单条款,以使居民能够理解可能导致其资产部分承保的具体保险风险的方式。
(3)CA 金融 Code § 3501(b)(3) 转账或兑换的不可撤销性以及不可撤销性的任何例外情况。
(4)CA 金融 Code § 3501(b)(4) 以下所有内容的描述:
(A)CA 金融 Code § 3501(b)(4)(A) 被涵盖人对未经授权、错误或意外的转账或兑换的责任。
(B)CA 金融 Code § 3501(b)(4)(B) 居民向被涵盖人通知未经授权、错误或意外的转账或兑换的责任。
(C)CA 金融 Code § 3501(b)(4)(C) 在未经授权、错误或意外的转账或兑换情况下,居民向被涵盖人追偿的依据。
(D)CA 金融 Code § 3501(b)(4)(D) 适用于未经授权、错误或意外的转账或兑换的一般错误解决权利。
(E)CA 金融 Code § 3501(b)(4)(E) 居民更新其在被涵盖人处联系信息的方法。
(5)CA 金融 Code § 3501(b)(5) 转账或兑换完成以及居民账户被扣款的日期或时间可能与居民发起转账或兑换指令的日期或时间不同。
(6)CA 金融 Code § 3501(b)(6) 居民是否有权停止预授权付款或撤销转账授权,以及发起止付指令或撤销后续转账授权的程序。
(7)CA 金融 Code § 3501(b)(7) 居民接收转账或兑换收据、交易凭证或其他证据的权利。
(8)CA 金融 Code § 3501(b)(8) 居民有权获得至少14天的事先通知,告知被涵盖人费用表的变化、对与居民进行的数字金融资产业务活动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或适用于居民账户的政策。
(9)CA 金融 Code § 3501(b)(9) 任何数字金融资产目前均未被加利福尼亚州或美国承认为法定货币。
(10)Copy CA 金融 Code § 3501(b)(10)
(A)Copy CA 金融 Code § 3501(b)(10)(A) 在过去12个月内,被涵盖人的服务因其自身服务中断而导致10,000名或更多寻求进行数字金融资产业务活动的客户无法使用的实例列表,以及每次已识别服务中断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