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0.5
Section § 2850
本节是一个命名条款,指出本章的名称为《海洋生物保护法》。
Section § 2850.5
Section § 2851
本节强调了加利福尼亚州海洋保护区 (MPAs) 的重要性,但指出由于缺乏连贯的计划和科学指导方针,它们目前存在不足。它强调该州多样的海洋生物多样性对公众、生态和工业健康至关重要。然而,开发、污染和过度捕捞威胁着这种多样性,因此需要更好地管理海洋保护区。
本节倡导设立海洋保护区和海洋生物保护区,以保护海洋生物、维持渔业并作为科学研究的基线,但指出很少有海洋区域被指定为受保护区域。为解决这些问题,法律要求以集中的保护目标重组海洋保护区。
Section § 2852
本节定义了加州海洋保护区(MPA)管理相关的关键术语。“适应性管理”是一种将行动作为学习工具的策略,尤其适用于不确定情况。
“生物地理区域”是指具有独特生物特征的特定海洋区域。
“海洋保护区”是指定用于保护海洋生物和栖息地的海洋或沿海区域,允许开展符合其保护目标的特定活动。
“海洋生物保护区”是特定类型的海洋保护区,禁止所有可能损害环境的活动,重点是尽可能保持这些区域不受干扰,但在可行的情况下允许公众进入进行享受和研究。
Section § 2853
这项法律旨在改进加利福尼亚州的海洋保护区(MPA),以更好地保护该州的海洋生物和生态系统。目标是建立一个连贯且有效的系统。该计划包括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支持枯竭物种的恢复,以及提供受人类干扰最小的教育和娱乐机会。
该计划旨在明确目标、采用科学指南进行管理,并建立一个具有不同保护级别的海洋保护区网络。它涉及设定目标、监测和研究、公众教育,以及在规划中让感兴趣的社区成员参与的海洋保护区变更流程。
Section § 2854
Section § 2855
这项加利福尼亚州法律概述了《海洋生物保护计划》总体规划的制定和指导。该计划利用现有最佳科学依据,指导新海洋保护区 (MPA) 的选择和现有保护区的修改。
为编制该计划,将组建一个由州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科学家以及熟悉加利福尼亚海洋栖息地的专家组成的总体规划小组,该小组在海洋生物保护方面具有专业知识。
该计划将听取渔业、保护界和其他相关方的意见,确保考虑当地社区的信息和观点。该过程会考虑海洋环境数据、社会经济影响以及鼓励公众参与海洋保护区 (MPA) 管理的方法等各个方面。
Section § 2856
这项法律要求利用现有最佳科学信息,为加利福尼亚州的海洋保护区(MPA)制定一份总体规划。该规划必须考虑各种栖息地和物种,重点关注海洋繁殖区以及影响物种分布的海洋因素。
该规划包括关于栖息地代表性、物种受益以及调整现有指南以反映最新科学成果的建议。它提出了每个区域不同的海洋保护区网络、一个分类系统和管理措施。该规划还应审查当前的海洋保护区,并建议进行更改以根据特定目标提高有效性。它强调了监测、执法方法、资金以及可能利用技术进行执法和评估的重要性。
该团队负责确定总体规划所需的其他组成部分。
Section § 2857
这项法律要求部门在不同区域,特别是主要港口附近,举办研讨会,讨论如何设立海洋保护区(MPA)。这些研讨会旨在收集当地居民和利益相关方的建议和信息,包括经济方面的见解,以开发能够保护栖息地和改善海洋生物的海洋保护区。该法律旨在确保海洋保护区有明确的目标,代表不同的海洋栖息地,同时禁止有害活动。新的海洋保护区应周密分阶段实施,考虑现有海带床的位置,并实现个体和整体目标。
Section § 2858
Section § 2859
这项法律概述了加州海洋保护总计划的制定和批准过程。在2005年1月1日之前,必须提交总计划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它要求公众参与,并根据反馈进行修改,至少举行三次公开会议。在2005年4月1日之前,必须提交拟议的最终版本;在2005年12月1日之前,委员会应采纳该计划,并实施海洋生物保护计划。
委员会在采纳前应至少举行两次公开听证会,采纳可以在第二次听证会后立即进行,也可以在之后进行。一旦采纳,该计划将提交给渔业和水产养殖联合委员会,进行为期60天的审查和建议。委员会将考虑委员会的意见,并可能根据建议更新计划;如果未采纳,则必须解释原因。
Section § 2860
Section § 2861
本节规定,委员会必须每年处理修改海洋保护区(MPAs)的请愿书,直到总体规划通过,之后至少每三年处理一次。重点是与本章目标一致的修改。
此外,本章明确指出,它不限制现有权力修改或创建新的海洋保护区(MPAs)以改进管理。委员会可以通过承认在本章之前完成的相关工作来加快总体规划程序,前提是这些工作符合本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