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600

Explanation

本法律强调了保护和养护加州渔业和野生动物的重要性。这些资源属于全体人民,对州经济至关重要,也是食物供应的关键部分。因此,州政府有责任对其进行养护。

立法机关认定并声明,本州的渔业和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养护关乎至高无上的公共利益。渔业和野生动物是人民的财产,对本州经济做出了重大贡献,并提供了人民食物供应的重要部分;因此,对其进行养护是本州应尽的职责。制定本章旨在为这些资源提供养护。

Section § 1601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本章中使用的关键术语。“协议”指的是关于改变湖泊或河床的正式安排。“日”指的是一个普通的日历日。“紧急情况”的定义与《公共资源法典》的另一节中规定的一致。“实体”指的是任何必须遵守这些规定的个人、政府机构或公用事业公司。

本章适用以下定义:
(a)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1(a) “协议”指湖泊或河床改造协议。
(b)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1(b) “日”指日历日。
(c)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1(c) “紧急情况”具有《公共资源法典》第21060.3条所规定的相同定义。
(d)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1(d) “实体”指受本章约束的任何个人、州或地方政府机构,或公用事业公司。

Section § 160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如果您计划以某些重要方式改变或使用河流、溪流或湖泊的某些部分,通常需要通知相关部门,有时还需要获得他们的批准。您必须提供项目的详细描述并支付任何所需费用。他们将审查您的通知,并决定您的活动是否会影响鱼类或野生动物。如果活动有害,他们可能会发布一份包含必要保护措施的协议。

如果您的工作是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您可能不需要重复批准,除非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对于由大麻管制局许可的大麻种植活动,如果您的活动按照许可证要求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您可能不需要单独的协议。

违反这些规定是违法的,主管部门可以对不合规行为采取行动,特别是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持证大麻种植者。在主管部门处理通知或协议之前,必须支付所有必要的费用。

(a)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2(a) 任何实体不得大量改道或阻碍任何河流、溪流或湖泊的自然水流,或大量改变或使用其河床、河道或河岸的任何材料,或倾倒或处置碎屑、废弃物或其他含有碎裂、剥落或磨碎路面材料的物质,使其可能进入任何河流、溪流或湖泊,除非发生以下所有情况:
(1)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2(a)(1) 主管部门收到关于该活动的书面通知,通知方式应符合主管部门的规定。该通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A)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2(a)(1)(A) 项目地点的详细描述和一张地图。
(B)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2(a)(1)(B) 受影响的河流、溪流或湖泊的名称(如有)。
(C)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2(a)(1)(C) 详细的项目描述,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计划和图纸(如适用)。
(D)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2(a)(1)(D) 根据《公共资源法》第13章(自第21000条起)编制的任何文件的副本。
(E)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2(a)(1)(E) 任何其他适用的地方、州或联邦已签发的许可证或协议的副本。
(F)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2(a)(1)(F) 主管部门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2)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2(a)(2) 主管部门根据《政府法》第7编第1部第4.5章(自第65920条起)确定通知完整,无论该活动是否构成该章所指的开发项目。
(3)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2(a)(3) 该实体根据第1609条支付适用费用。
(4)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2(a)(4)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
(A)Copy 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2(a)(4)(A)
(i)Copy 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2(a)(4)(A)(i) 主管部门书面告知该实体,该活动不会对现有鱼类或野生动物资源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该实体无需协议即可开始活动,如果该实体按照通知中描述的方式进行活动,包括通知中旨在保护鱼类和野生动物资源的任何措施。
(ii)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2(a)(4)(A)(i)(ii) 主管部门的每个区域应记录无需协议的活动通知。该记录应列出主管部门收到通知的日期、拟议活动的简要描述以及活动地点。每项记录应保留一年。任何人在提出书面请求后,区域办事处应每月向该人发送记录,为期一年。根据本条款提出的请求可每年续期。
(B)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2(a)(4)(B) 主管部门确定该活动可能对现有鱼类或野生动物资源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并向该实体签发最终协议,其中包括保护资源所需的合理措施,且该实体按照协议进行活动。
(C)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2(a)(4)(C) 仲裁小组根据第1603条(b)款向该实体签发最终协议,且该实体按照协议进行活动。
(D)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2(a)(4)(D) 自通知完整之日起60天内,主管部门未向该实体签发协议草案,且该实体按照通知中描述的方式进行活动,包括通知中旨在保护鱼类和野生动物资源的任何措施。
(b)Copy 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2(b)
(1)Copy 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2(b)(1) 如果某项活动涉及供水、排水、防洪或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的日常维护和运营,则在首次通知和协议后,无需再向主管部门发出通知并达成协议,除非主管部门确定以下任一情况:
(A)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2(b)(1)(A) 协议中描述的工作已发生重大变化。
(B)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2(b)(1)(B) 影响鱼类和野生动物资源的条件已发生重大变化,且这些资源受到根据协议进行的活动的不利影响。
(2)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2(b)(2) 本款仅适用于在1977年1月1日之前已向主管部门发出通知并达成协议,且主管部门已收到协议副本或令其满意的其他协议存在证明(如要求)的情况。
(c)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2(c) 尽管有(a)款规定,主管部门无需确定通知是否完整或以其他方式处理通知,直到主管部门收到适用费用。
(d)Copy 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2(d)
(1)Copy 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2(d)(1) 尽管有(a)款规定,对于由大麻管制局颁发的大麻种植许可证或续期许可证所授权的活动,实体无需根据本章与主管部门达成协议,在许可证或续期许可证有效期内,如果发生以下所有情况:

Section § 1603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处理可能损害渔业和野生动物资源的活动的过程。在收到实体通知后,部门会决定该活动是否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如果会,他们会制定一份协议草案,说明如何保护受影响的资源,并将其发送给该实体。该实体有30天时间接受或提出修改意见,如果存在分歧,他们可以与部门会面解决。如果他们在90天内未能回复,协议将被撤回,并且他们必须在开始活动前重新通知。

如果通过讨论未能达成协议,该实体可以请求仲裁。将成立一个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小组:一名由部门选出,一名由实体选出,第三名由双方共同选定或任命。该小组在14天内解决争议,其决定具有约束力。该过程确保保护措施基于当前的科学知识。各方承担各自的仲裁费用,并分摊第三名仲裁员的费用。

(a)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3(a) 通知完成后,部门应确定该活动是否可能对现有渔业和野生动物资源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如果部门确定该活动可能产生该影响,部门应在通知完成后60天内向该实体提供一份协议草案。该协议草案应描述部门认定该活动可能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渔业和野生动物资源,并包括保护这些资源的措施。部门对受影响资源的描述应具体详细,部门应根据请求提供其作出实质性不利影响决定的依据信息。在收到协议草案之日起30天内,该实体应通知部门该协议草案中保护渔业和野生动物资源的措施是否可接受。如果部门的措施不可接受,该实体应书面通知部门并具体说明不可接受的措施。经书面请求,部门应在收到请求之日起14天内与该实体会面,以解决关于这些措施的任何分歧。如果该实体在收到协议草案后90天内未能书面回复,部门可以撤回该协议,并要求该实体在开始活动前重新向部门提交通知。
(b)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3(b) 如果在根据(a)款举行的任何会议上未能达成双方协议,该实体可以书面请求任命一个仲裁小组来解决分歧。仲裁小组应在收到书面请求后14天内任命。仲裁小组应由三人组成,具体如下:一名由部门选出的代表;一名由受影响实体选出的代表;以及一名由部门和实体双方同意的第三方,该第三方应担任小组主席。如果部门和实体在该14天期限内未能就第三方达成一致,则该第三方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典》第1281.6条规定的方式任命。该第三方应具备与该实体提议的活动可能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渔业和野生动物资源以及部门提议的保护这些资源的措施相关的科学专业知识。仲裁小组的权限仅限于解决关于(a)款以及第1605条(b)款和(g)款中规定的措施的分歧,以及在延期的情况下,协议是否需要修改以保护渔业和野生动物资源。仲裁小组的任何决定应在小组成立之日起14天内发布,对部门和受影响实体具有约束力,应基于仲裁时合理可获得的最佳科学信息,并且,除了不修改协议的延期决定外,应以最终协议的形式作出。小组发布的最终协议还应包括所有未提交仲裁的措施,且不作修改。各方应支付其选定代表的费用,并支付第三方费用的一半。

Section § 1604

Explanation
如果你受到仲裁小组决定的影响,你可以请求法院确认、修改或撤销该决定。这个过程需要遵循另一套法律(称为《民事诉讼法典》)中特定部分的规定。

Section § 1605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关于保护鱼类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协议规定。通常,这些协议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即使协议期满,实体仍必须执行保护鱼类和野生动物的措施。实体可以在原定协议期满前申请一次延期,除非部门认为需要修改协议以继续保护野生动物。

如果对所需修改存在异议,可以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延期不得超过五年。如果协议期满而未提交延期申请,则必须提交一份新的通知。

如果满足特定条件,例如每四年提交一份状况报告并经部门确认合规,协议期限可以超过五年。部门可以进行现场检查以确保合规,并且长期协议需要保留一份特殊记录。

(a)Copy 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5(a)
(1)Copy 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5(a)(1) 除非本节另有规定,协议期限不得超过五年。
(2)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5(a)(2) 尽管有第 (1) 款的规定,协议期满后,实体仍应负责实施协议中规定的任何缓解或其他措施,以保护鱼类和野生动物资源。
(b)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5(b) 任何实体均可申请延长一份先前已批准的协议,如果该实体在其原定协议期满前提出延期申请。部门应批准延期,除非其认定该协议需要修改,因为协议中包含的措施不再能保护该活动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鱼类和野生动物资源。如果部门作出该认定,部门应提出旨在保护这些资源的措施。
(c)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5(c) 如果实体不同意部门关于协议需要修改以保护鱼类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认定,或不同意部门提出的措施,该争议应根据第 1603 节 (b) 款所述的程序解决。
(d)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5(d) 部门不得将协议延期超过五年。
(e)Copy 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5(e)
(1)Copy 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5(e)(1) 原始协议应保持有效,直到部门批准延期申请,或通过协议或仲裁程序施加新的措施以保护鱼类和野生动物资源。
(2)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5(e)(2) 尽管有第 (1) 款的规定,原始协议在其到期日后不得保持有效超过一年。
(f)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5(f) 如果实体未能在协议期满前提交延期申请,该实体应在开始或继续协议所涵盖的活动之前提交一份新的通知。
(g)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5(g) 尽管有 (a) 款第 (1) 项的规定,如果满足以下条件,部门可以签发一份协议,该协议在其他方面符合本章的要求,期限可超过五年:
(1)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5(g)(1) 实体在其通知中向部门提供的信息符合第 1602 节 (a) 款第 (1) 项的要求。
(2)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5(g)(2) 实体同意每四年向部门提供一份状况报告。状况报告应在每个四年期结束前不少于 90 天提交给部门,并应包含以下所有信息:
(A)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5(g)(2)(A) 原始协议的副本。
(B)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5(g)(2)(B) 协议所涵盖活动的状况。
(C)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5(g)(2)(C) 评估协议中措施在保护该活动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鱼类和野生动物资源方面的成功或失败。
(D)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5(g)(2)(D) 讨论可能增加对鱼类和野生动物资源预测不利影响的任何因素,以及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资源的描述。
(3)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5(g)(3) 部门应审查四年期状况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以确认实体遵守协议且协议中的措施继续保护鱼类和野生动物资源。如果部门认定协议中的措施不再能保护受该活动重大不利影响的鱼类和野生动物资源,部门应在收到报告后 45 天内,与实体协商,施加一项或多项新措施以保护受该活动影响的鱼类和野生动物资源。如果实体提出要求,部门应提供其据以认定协议不再保护受影响鱼类和野生动物资源的信息。如果实体不同意一项或多项新措施,应在收到新措施后七天内,书面通知部门其异议。实体和部门应就该异议进行协商。协商应在部门收到实体异议通知后七天内完成。如果部门和实体未能达成一致,实体可以书面请求任命一个仲裁小组来解决该异议。仲裁小组应在协商完成后 14 天内任命。仲裁小组应在其成立之日起 14 天内作出决定。第 1603 节 (b) 款中关于仲裁小组的所有其他规定应适用于根据本款设立的任何仲裁小组。如果实体未能按照本款要求及时提供状况报告,部门可以暂停或撤销该协议。

Section § 16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确保部门不能要求某人获得任何其他地方、州或联邦许可证,以此作为签发协议的条件。

Section § 16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本章中提到的任何时间限制,只要所有相关方都同意,就可以延长。

Section § 1608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部门必须向任何按规定提交通知的实体提供详细信息。这包括通知的审查期限、如何以及何时对拟议措施提出异议,以及对异议的回复时间。它还涵盖了对草案协议中措施进行仲裁的权利,并提供了仲裁的程序、时间表和费用要求的详细信息。最后,它包括获取协议的当前费用表。

部门应向根据第1602条(a)款提交通知的任何实体提供以下所有信息:
(a)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8(a) 通知审查的期限。
(b)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8(b) 对实体反对部门提出的任何措施的权利的解释。
(c)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8(c) 可以书面形式向部门提出异议的期限。
(d)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8(d) 部门必须书面回复实体异议的期限。
(e)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8(e) 对实体仲裁草案协议中任何措施的权利的解释。
(f)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8(f) 仲裁的程序和法定时间表,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仲裁员费用支付要求的信息。
(g)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8(g) 获取协议的当前费用表。

Section § 16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部门向本章管辖下的任何组织收取费用,这些费用用于支付监督和执行相关规定的成本。这些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制定协议和进行检查等活动,并且会被存入一个专门的基金。

费用每年可以根据另一项法律进行调整,并且每个项目的费用不应超过 $5,000。但是,这个 $5,000 的上限不适用于根据另一条款下的特定协议相关的项目。

(a)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9(a) 部门可以制定分级收费标准,向受本章约束的任何实体收取费用。所收取的费用应设定为足以支付部门在管理和执行本章过程中产生的总成本的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准备和提交协议以及进行检查。部门应根据第 713 条每年调整费用。根据本条收取的费用应存入渔猎保护基金。
(b)Copy 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9(b)
(1)Copy 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9(b)(1) 根据 (a) 款制定的收费标准,任何单一项目的费用不得超过五千美元 ($5,000)。
(2)Copy 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9(b)(2)
(1)Copy 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9(b)(2)(1) 款所述的费用限制不适用于根据第 1605 条 (g) 款发布的任何协议中包含的任何项目。

Section § 16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在某些紧急情况下,通常的监管规定不适用,主要侧重于紧急状况。如果你正在处理保护生命或财产的紧急情况、灾后公共服务的紧急抢修,或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公路抢修,这些情况不需要遵循通常的详细程序。但是,公路扩建或风景公路上的工程不在此列。进行这些紧急工作的人必须在开始工作后的14天内通知相关部门。不遵守这些规定可能会导致违规。

(a)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10(a) 除(b)款另有规定外,本章不适用于以下任何情况:
(1)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10(a)(1) 为保护生命或财产所必需的紧急抢险工作。
(2)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10(a)(2) 在州长根据《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一部第七章(第8550条起)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的区域内,因灾害导致为维持服务所必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紧急抢修。
(3)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10(a)(3) 州或地方政府机构为维护、修复或恢复现有公路(定义见《车辆法典》第360条)在其现有路权范围内,因火灾、洪水、风暴、地震、地陷、地表缓动或山体滑坡造成的损坏,在损坏发生后一年内进行的紧急项目。如果公路上下方附近的工作是为了阻止对公路构成直接威胁的持续或反复发生的泥石流、山体滑坡或侵蚀,或将因泥石流、山体滑坡或侵蚀而受损的道路恢复到受损前的状况和功能,则可在现有路权范围之外进行。本款不免除州或地方政府机构为扩建或拓宽因火灾、洪水、风暴、地震、地陷、地表缓动或山体滑坡而受损的公路所进行、实施或批准的任何项目。本款规定的例外不适用于根据《街道和公路法典》第262条指定为官方州风景公路的公路。
(b)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10(b) 实施(a)款所述紧急工作的实体应在开始工作后14天内书面通知相关部门。紧急通知中描述的任何工作,如果未满足(a)款所述紧急工作的标准,且该实体未首先根据第1602条或第1611条通知相关部门,则构成对本章的违反。
(c)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10(c) 本章不适用于根据《水法典》第1242.1条开展的活动。

Section § 16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您提交一份包含特定细节的采伐计划,它就等同于发出了改变溪流或水体所需的通知。为了有效,计划必须包含工作类型、材料和水的体积与种类、所用设备、对植被的影响以及作业时间表等信息。您还需要一份显示作业地点和道路通道的示意图。

部门只有在收到计划和相关费用后才会处理这份通知。他们没有义务在收到完整通知后不足60天内批准任何协议。协议的生效日期是采伐作业开始之日,除非协议中另有规定。

(a)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11(a) 依照《公共资源法典》第4581条或直接向部门提交采伐计划的实体,只要计划中包含以下信息,即被视为已发出第1602条要求的通知:
(1)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11(a)(1) 用于移除或移置任何一种或多种土壤、沙子、砾石或巨石的体积、类型和设备。
(2)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11(a)(2) 如适用,用于任何引水或蓄水的水量、预期用途和设备。
(3)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11(a)(3) 用于道路或桥梁建设的设备。
(4)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11(a)(4) 将受影响的植被类型和密度,以及涉及区域的估算。
(5)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11(a)(5) 作业地点示意图或草图,清晰标明溪流或其他水体以及从指定公共道路的通道。应标明上锁的门,并显示罗盘方向。
(6)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11(a)(6) 作业将进行的时间段描述。
(b)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11(b) 尽管有(a)款规定,部门无需确定通知是否完整或以其他方式处理通知,直到部门同时收到采伐计划和适当的通知费。
(c)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11(c) 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要求部门在通知完整之日起不足60天内发出协议。
(d)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11(d) 根据本节发出的协议期限开始的日期应为采伐作业首次开始的日期,除非协议另行指定较晚的开始日期。

Section § 1612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如果一个实体不遵守协议条款或未能及时提供更新,部门可以暂停或撤销协议。在采取行动之前,部门必须制定程序,并向该实体发出书面通知,解释暂停或撤销的原因。该实体也应有机会在协议被暂停或撤销之前纠正任何问题。

部门可随时暂停或撤销协议,如果其认定某实体不遵守协议条款,或未能依照第1605条 (g) 款的规定及时提供状态报告。部门应制定规章,确立暂停或撤销协议的程序。该程序应要求部门向该实体提供书面通知,解释暂停或撤销的依据,并在部门暂停或撤销协议之前,向该实体提供纠正任何缺陷的机会。

Section § 1613

Explanation
如果在最终协议达成之前,部门发现某个实体提议的活动违反了规定,它可以暂停审查其申请。在问题解决之前,通常的规则和截止日期将不适用。如果违规行为得到纠正,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启动法律行动,或者任何法律案件被撤销,则此规定停止适用。

Section § 16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实体被法院或行政机构命令执行涉及本章的工作,他们必须在协议中包含部门建议的、针对鱼类和野生动物的具体保护措施。这些保护措施不能通过仲裁来质疑或更改。

Section § 1615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实体违反本章规定,每次违规可被处以最高25,000美元的罚款。此罚款是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罚款之外的额外处罚。

在决定罚款金额时,法院会考虑违规的严重性、影响、任何清理工作、违规者的财务状况以及过往违规记录等因素。

总检察长或地方当局可以代表民众对这些违规行为提起诉讼。

在此类案件中,无需证明若不发布禁令就会造成损害。法院可以在没有此类证明的情况下发布禁令。

收取的罚款不被视为传统罚款,而是进行分配:一半归入县野生动物基金,另一半归入州渔业和狩猎保护基金。

(a)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15(a)  违反本章的实体,每次违规可处以不超过两万五千美元 ($25,000) 的民事罚款。
(b)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15(b) 根据 (a) 款施加的民事罚款独立于根据本条或法律的任何其他规定施加的任何其他民事罚款,并附加于其上。
(c)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15(c) 在确定根据本条施加的任何民事罚款金额时,法院应考虑所有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违规的性质、情况、程度和严重性。在做出此决定时,法院可考虑排放物的毒性程度和体积、违规造成的损害程度、违规影响是否可逆转或减轻,以及,对于被告而言,支付能力、任何民事罚款对继续经营能力的影响、任何自愿清理工作、任何过往违规记录、行为的严重性、违规产生的经济利益(如有),以及法院认为司法可能需要的任何其他事项。
(d)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15(d) 根据本条提起的每项民事诉讼,应由总检察长根据部门的投诉提起,或由地方检察官或市检察官以加利福尼亚州人民的名义提起,任何与同一违规行为相关的诉讼可合并审理。
(e)Copy 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15(e)
(1)Copy 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15(e)(1) 在根据本章提起的任何民事诉讼中,如果寻求临时限制令、初步禁令或永久禁令,在诉讼的任何阶段无需主张或证明以下任何一项:
(A)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15(e)(1)(A) 如果临时限制令、初步禁令或永久禁令未发出,将发生不可弥补的损害。
(B)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15(e)(1)(B) 法律补救措施不足。
(2)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15(e)(2) 法院应在根据本章提起的民事诉讼中发出临时限制令、初步禁令或永久禁令,无需第 (1) 款中规定的主张和证明。
(f)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15(f) 根据本条收取的全部民事罚款不应被视为第 13003 条所定义的罚款或没收,并应按以下方式分配:
(1)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15(f)(1) 百分之五十应分配给提起诉讼的县的县财务官。支付给县财务官的款项应存入根据第 13100 条设立的县渔业和野生动物繁殖基金。
(2)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15(f)(2) 百分之五十应分配给部门,存入渔业和狩猎保护基金。这些资金可用于支付任何法律诉讼的费用,或用于符合《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十六条第 9 款的任何其他执法目的。

Section § 1616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部门在2004年1月1日之前达成的任何协议,将受该日期之前生效的规则管辖。然而,此规定不适用于第1602条中的一项特定要求,即如果部门提出要求,实体需要提供在1977年1月1日之前达成的协议的证明。

Section § 161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部门制定大麻种植的通用协议,而不是要求单独的协议。这些通用协议可以免除某些处理时间规定,并且不需要进一步审查,一旦发布即为最终协议。这些协议需要收费,费用根据现有指导方针确定。如果部门制定或修改通用协议,将以紧急法规的形式进行,以保护公众福祉,并且这些法规将一直有效直到被修改。重要的是,这些法规不受某些环境审查要求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