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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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规定了该法律的名称为《加州河岸生境保护法案》。

Section § 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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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强调了加利福尼亚州河流、湿地和水道的重要性,强调它们是宝贵且有限的资源,对本州至关重要。这些自然区域面临受损风险,这可能损害其美观和实用性。

法律规定,以协调一致的方式保护这些与水相关的资源符合公众利益。这确保了自然区域与人为改变之间存在平衡关系,保护其美观,并维持娱乐和经济效益。

鉴于加利福尼亚州独特的自然条件和涉及的各种政府机构,普遍认为需要一个统一的计划来保护这些环境。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所有事项:
(a)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386(a) 加利福尼亚州的河流、湿地和水道,以及它们提供的渔业和野生动物栖息地,是宝贵且有限的资源,造福本州人民,但正面临恶化或退化的威胁,这可能危及这些宝贵资源的自然美景和生产力。
(b)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386(b) 公众利益要求对河流和河岸资源进行协调保护,以维持加利福尼亚州河流环境的自然禀赋与人为改变之间的平衡,并保护这些自然资源的风景美以及它们提供的娱乐和经济效益。
(c)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386(c) 鉴于自然生态的特殊条件和情况、本州不断增长的人口和需求,以及众多对协调影响河流和河岸栖息地资源的活动感兴趣的政府机构,因此需要一个协调一致的州河流和河岸栖息地保护计划。

Section § 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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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委员会负责设立和管理加州河岸栖息地保护计划。该计划旨在保护、保存和恢复加州的河岸栖息地。它通过在需要时获取土地和水域的权利来实现其保护目标。

Section § 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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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律条款规定,委员会负责批准旨在获取、保护、恢复和改善全州河岸生境的项目。委员会还必须协调这些工作与委员会和其他州机构开展的其他资源保护活动。

Section § 1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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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律条款强调,保护和改善河岸栖息地(即沿河流和溪流的区域)应是野生动物保护委员会及其他州机构的重中之重。这些机构,包括那些专注于保护、公园、水资源、林业和沿海区域的部门,需要考虑其活动如何影响河岸环境。

河岸栖息地的保护和改善应是野生动物保护委员会和该部门以及所有其活动影响河岸栖息地的州机构的首要关注事项,这些机构包括保护部、公园和娱乐部、水资源部、林业和消防部、州海岸保护局、加州环保青年团、加州太浩湖保护局、圣莫尼卡山脉保护局、加州海岸委员会、旧金山湾保护与发展委员会以及州土地委员会。

Section § 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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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委员会可以允许该部门采取多项行动来实现其目标。他们可以通过购买、租赁或交换等多种方式获取财产和水权。他们与管理剩余财产销售的州政府计划进行协调,并可以向地方、州、联邦机构以及非营利组织提供赠款和贷款。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被定义为专注于为环境、教育或娱乐目的保护土地的组织。他们还有权根据某些条款维护和改善河岸(河边)栖息地。

为实现本章目标,野生动物保护委员会可授权该部门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a)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390(a) 通过赠与、购买、租赁、地役权以及地役权、开发权或信用额度及其他不动产权益的转让或交换,获取不动产和水权权益。
(b)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390(b) 协调其在该计划下的活动与州内任何政府剩余不动产销售计划。
(c)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390(c) 为本计划目的,向地方公共机构、州机构、联邦机构和非营利组织授予赠款和贷款。
(d)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390(d) 为本章目的,“非营利组织”指任何符合1986年《美国国内税收法典》第501(c)(3)条免税资格的私人非营利组织,且其主要慈善宗旨包括为科学、历史、教育、娱乐、风景或开放空间价值而保护不动产,保护自然环境,或保护和增强渔业和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
(e)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390(e) 酌情行使第1348条和第1350条所载的任何权力并遵守其要求,以保护和增强本章目的的河岸栖息地。

Section § 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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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律规定了非营利组织使用州资金购买不动产所获拨款的规则。不动产的购买价格必须与经野生动物保护委员会批准的评估所确认的公平市场价值相符。所有不动产购置条款均需委员会批准。除非委员会同意,非营利组织不得将该不动产用作贷款抵押。如果不动产被转让,委员会必须批准并确保州的利益受到保护。

如果拨款条款被违反,州有权收回不动产;如果非营利组织解散,除非委员会允许其他公共机构或非营利组织接管,否则不动产将归还给州。所有不动产交易都必须记录,以显示州未来的索赔权利。

根据第1390条授予非营利组织用于购置不动产或其中权益的拨款,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a)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391(a) 非营利组织购置的任何不动产权益的购买价格,不得超过经野生动物保护委员会批准的评估所确定的公平市场价值。
(b)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391(b) 野生动物保护委员会批准购置不动产权益的条款。
(c)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391(c)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委员会的拨款购置的不动产权益,除非委员会批准该交易,否则不得用作非营利组织所产生任何债务的担保。
(d)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391(d) 根据拨款购置的不动产的转让,应经野生动物保护委员会批准,并由委员会与受让人签订足以保护加利福尼亚州利益的协议。
(e)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391(e) 对于使用州资金购置的所有不动产权益,州应拥有进入权和终止权,如果拨款的任何基本条款或条件被违反,州可行使该权利。
(f)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391(f) 如果非营利组织因任何原因终止存在,使用州资金购置的所有不动产权益的所有权应立即归属于州。但是,在该终止之前,经委员会批准,另一公共机构或非营利组织可以通过书面记录其对所有权的接受,获得该不动产权益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非营利组织根据本节购置不动产的任何契约或其他转让文书均应予以记录,并应载明州的待执行权益或进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