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2
Section § 1930
加州法律的这一部分强调了保护本州多样化生态和地质环境对于其自然资源和公民健康的重要性。它承认许多栖息地受到威胁,保护这些栖息地之间的连通性对于生物多样性至关重要。该法律建议创建栖息地堡垒,并激励私人土地所有者保持自然区域的完整性。它指出不同部门在保护这些区域方面的努力是碎片化的,并强调需要对栖息地连通性进行全面的数据分析。野生动物走廊在适应气候变化方面的重要性得到认可,并提出了一项保护这些走廊和栖息地连接的全州政策。
Section § 1930.2
本节定义了与野生动物和栖息地保护相关的关键术语。“栖息地堡垒”是指具有优良栖息地质量的区域,有助于野生动物应对气候变化和土地开发的影响。“野生动物走廊”是一种连接不同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自然通道,有助于动物在这些区域之间移动和鱼类通行。
Section § 1930.5
这项法律鼓励加州识别和保护野生动物走廊,这些走廊是动物迁徙和繁衍的关键通道,尤其是在气候变化改变其栖息地的情况下。野生动物保护委员会的任务是分析这些走廊,并确保野生动物连通性得到维持。提出了各种自愿方法来保护这些区域,例如获取土地役权或安装对野生动物友好的基础设施,如围栏和道路交叉口。重要的是,不采取自愿措施不能作为拒绝项目许可的理由,并且现有的保护工作将继续发挥作用。该法律不创建新的法规,而是补充现有的环境保护措施。
Section § 1931
这项法律强调了联邦、州、地方和私人机构以及个人等不同领域之间合作的重要性。其目标是共同努力保护加州最有价值的自然区域。
Section § 1932
Section § 1932.5
本法律条款阐述了部门应如何从包括政府机构、学术机构和土地所有者在内的广泛来源收集和利用信息,以履行其职责。主要目标是识别重要的野生动物走廊和栖息地。部门必须咨询各种利益相关者,确保土地所有者有机会审查并就其土地特征发表意见。本法律不强制或授权任何土地使用决定,也不干涉财产权。所收集的数据仅用于规划目的,可能不足以单独用于监管。
Section § 1933
Section § 1940
部门负责为本州制定一套植被测绘标准。这需要与政府机构、环保组织、土地所有者和行业专业人士等各方利益相关者合作。
该标准将包括加州所有植被类型的分类系统、野外数据采集和数字地图制作的方法,以及手册和培训材料等资源。它还将建立评估测绘项目准确性的方法,并允许土地所有者审查在其土地上收集的数据。
此外,该标准旨在将新的测绘产品整合到一个全面的数据库中。部门必须在2008年1月10日之前向州立法机关报告此标准,并确保其随着技术进步而不断更新。部门还可以制定法规来执行本节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