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议会发现:
(a)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00(a) 对自然资源,特别是渔业资源的保护和开发管辖权,对加利福尼亚州和加利福尼亚印第安部落都至关重要。
(b)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00(b) 对加利福尼亚印第安部落而言,对其矿产、土地、水、野生动物和其他资源的控制对其经济自给自足和遗产保护至关重要。另一方面,加利福尼亚州关注其资源的保护和开发;保护、恢复和发展其商业和休闲鲑鱼渔业;确保公众进入其水域;以及保护其境内的环境。
(c)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00(c) 在加利福尼亚州和加利福尼亚印第安部落面临的所有问题中,自然资源,特别是鱼类的管理,超越了政治界限。
(d)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00(d) 在许多情况下,加利福尼亚州和加利福尼亚印第安部落在印第安人历来捕鱼的地区,对州与部落管辖权的性质和范围持有不同看法。尽管存在这些频繁且往往激烈的争议,州和部落都以保护和保存渔业资源为共同目标。本分部旨在提供一种法律机制,以实现该共同目标,而非通过旷日持久且昂贵的诉讼来解决未决的法律问题。
(e)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000(e) 本分部设立了一个试点项目,将涉及并鼓励加利福尼亚州和圆谷印第安保留地科维洛印第安社区努力达成一项相互协议,内容涉及在历史 (1873) 年圆谷印第安保留地边界溪流中行使印第安人自给性捕鱼的法律框架。希望该试点项目如果成功,将为颁布更广泛的立法提供动力,从而授权与其他加利福尼亚印第安部落达成类似的谈判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