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65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局长与胡帕谷商业委员会或尤罗克部落就各自保留地内的捕鱼事宜达成协议。它也允许与印第安事务局就尤罗克印第安人在克拉马斯河的捕鱼事宜达成协议。

Section § 16531

Explanation
每年,在克拉马斯渔业管理委员会制定并经太平洋渔业管理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批准鲑鱼分配协议后,任何相关协议的谈判都必须与这些分配保持一致。

Section § 16532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允许克拉马斯河印第安部落的成员通过协议商业销售鲑鱼,甚至可以使用刺网等传统捕鱼方法。这是对某些其他限制的例外。

但是,他们必须遵守一些条件:将用于销售的鲑鱼与自用的鲑鱼分开(可能通过标记);限制可销售鲑鱼的数量;并确保部分销售利润用于支持部落成员或部落项目。

尽管有第8434、8685.5、8685.6和8685.7条的规定,该契约或协议可包含以下条款:允许向克拉马斯河印第安部落的合格印第安成员分配的鲑鱼进行商业销售,并且允许通过传统的印第安方法捕捞鲑鱼,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刺网,但前提是该协议或契约包含以下所有规定:
(a)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532(a) 将用于商业目的捕捞的鲑鱼与用于自给自足捕捞的鲑鱼分开,这可能包括对出售的鲑鱼进行标记或标识。
(b)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532(b) 限制出售鲑鱼的数量。
(c)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16532(c) 销售收入的一部分用于惠及克拉马斯河印第安部落的成员或项目,根据部落的意愿或代表部落作为受托人行事的印第安事务局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