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阐明了加州立法机关的目标,即促进该州野生鹿群的保护和有效管理。它强调了在符合既定野生动物保护原则以及一项1976年制定的加州鹿群管理具体计划的前提下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

Section § 4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将“普通鹿狩猎季”定义为每年在特定区域内可以捕猎雄鹿的特定时期。这个季节的时间由野生动物委员会制定的规则或一项具体法律来决定。

本章所称“普通鹿狩猎季”,指委员会根据其一般监管权力设定或由法规规定的,针对相关区域的年度雄鹿捕猎季。

Section § 452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部门负责设立鹿群管理单位。每个单位将有一名指定的管理者,并且可以包含一个鹿群或几个具有相似需求和环境的鹿群。除非有必要,这些单位的边界不必与县界线对齐。

Section § 453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该部门负责制定鹿群管理计划,旨在恢复和维持健康的鹿群,同时确保在加利福尼亚州对鹿群的利用是高质量和多样化的。

部门应为此类鹿群管理单位制定计划。此类计划的目标应是恢复和维持野生状态下健康的鹿群,并为加利福尼亚州鹿群的高质量和多样化利用提供保障。

Section § 454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加州鹿群管理计划应包含的内容。首先,它涉及记录鹿群管理单位的现有信息并获取额外的必要数据。其次,它涉及制定计划以改善全州的鹿栖息地质量,重点是与土地管理机构合作。本节还要求制定计划,通过现代执法和社区合作来降低鹿的自然死亡率并减少非法狩猎。最后,它建议根据每个鹿群区域所能支持的能力,开发各种与鹿相关的娱乐项目,包括狩猎和非狩猎活动。

Section § 455

Explanation
每年,鹿群管理计划都必须进行评估,这些评估有助于指导部门向委员会提出关于鹿群管理的建议。

Section § 45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该部门每两年向立法机关和委员会报告一次,说明加州鹿群恢复和维护的进展。报告必须涵盖与鹿栖息地相关的活动,特别是识别和保护关键栖息地方面的挑战。它还应包括财务信息,例如鹿牌销售收入以及过去、当前和未来的支出,以及这些活动给鹿带来的益处。

该部门应每两年向立法机关和委员会报告加州鹿群恢复和维护的进展。报告应包括有关鹿栖息地的项目活动,特别是解决关键鹿栖息地识别和保护方面的问题;前两个财政年度鹿牌销售所得的收入金额;前两个财政年度的支出清单以及本财政年度的拟议支出;以及因该项目而给鹿资源带来的总体效益报告。

Section § 457

Explanation

每年12月15日前,部门必须决定并向委员会提出关于管理鹿群的建议。这包括是否应该进行无角鹿的狩猎。

这些建议必须涵盖几个要点:如果有的话,在特定区域应捕猎多少无角鹿、建议的狩猎日期、每个区域的许可证数量,以及许可证是否应允许捕猎不限性别的鹿。

(a)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457(a) 每年不迟于12月15日,部门应确定其向委员会提出的关于鹿群管理的拟议建议,包括其关于是否应下令进行任何无角鹿狩猎的建议。
(b)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457(b) 该建议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457(b)(1) 在特定的鹿管理单位中,应捕获的无角鹿的数量(如果有)。
(2)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457(b)(2) 针对任何建议捕获的拟议日期。
(3)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457(b)(3) 为每个管理单位提议的许可证数量。
(4)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457(b)(4) 许可证是否应为不限性别的许可证。

Section § 458

Explanation

每年12月15日前,某个部门必须通过挂号信通知相关县的监事会其提出的建议。各县可以在2月1日前决定就这些建议举行公开听证会,部门负责人或其代表必须出席此类听证会。各县也有权选择不参与。此规定仅适用于加利福尼亚州的特定县,包括锡斯基尤县、莫多克县以及其他列出的县。

(a)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458(a) 每年12月15日之前,部门应通过挂号信向受建议影响的每个县的监事会提供其根据第457条提出的建议的详细信息通知。
(b)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458(b) 在部门发出通知后的下一个2月1日之前,任何受影响县的监事会可以选择就部门提出的一项或多项建议举行公开听证会。局长或其代表应出席根据本款举行的所有听证会。
(c)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458(c) 任何受影响县的监事会可以通过决议,选择不行使本条赋予的权利。
(d)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458(d) 本条仅适用于锡斯基尤县、莫多克县、特里尼蒂县、沙斯塔县、拉森县、普卢马斯县、塞拉县、阿尔派恩县、阿马多尔县、比特县、卡拉维拉斯县、科卢萨县、德尔诺特县、埃尔多拉多县、格伦县、洪堡县、因皮里尔县、因约县、莱克县、马德拉县、马里波萨县、门多西诺县、默塞德县、莫诺县、蒙特雷县、纳帕县、内华达县、奥兰治县、普莱瑟县、里弗赛德县、圣路易斯奥比斯波县、圣巴巴拉县、圣克拉拉县、特哈马县、图奥勒米县、约洛县和尤巴县,以及这些县内的区或区的一部分。

Section § 459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县监事会如何回应州政府关于野生动物管理(特别是关于捕猎无角鹿)的建议,如果他们不同意这些建议。如果一个县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并希望提出反对或修改建议,他们必须在收到通知后,在2月1日之前通过一项决议。这项决定应以听证会上提出的证据为基础。如果一个县反对捕猎无角鹿,州政府将不会执行该行动。如果一个县提出修改建议,州政府必须要么根据县的意愿修改其计划,要么完全不允许捕猎无角鹿。

(a)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459(a) 在部门通知后的下一个2月1日之前,任何已根据第458条举行公开听证会的受影响县的监事会,可以通过决议,反对部门的一项或多项拟议建议,或者可以通过决议,决定一项或多项拟议建议应予修改,并说明必要的修改。
(b)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459(b) 反对拟议建议或说明其必要修改的决议,应以根据第458条(b)款举行的听证会上提出的证词和信息为依据,或在其审议该决议的会议上向监事会提出的证词和信息为依据。
(c)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459(c) 如果受影响县的监事会提交了反对捕猎无角鹿的决议,部门不得向委员会建议,委员会也不得授权在该县捕猎无角鹿。
(d)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459(d) 如果受影响县的监事会提交决议,决定部门关于在该县捕猎无角鹿的一项或多项拟议建议应予修改,部门和委员会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459(d)(1) 部门应修改其建议,委员会应修改其命令,以纳入县监事会认为必要的修改。
(2)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459(d)(2) 部门不得建议,委员会也不得授权在该县捕猎无角鹿。

Section § 46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在每次委员会决定鹿狩猎法规的会议之前,部门的职责。部门必须建议哪些鹿群单位应设立普通狩猎季,以及是否应捕猎任何无角鹿。如果狩猎可能损害鹿群或公共安全,他们需要提出限制建议,并告知每个鹿群单位的状况。建议还应包括无角鹿许可证、允许的数量、许可证类型和狩猎日期。此外,他们还应提出任何所需的猎人限制配额以及这些配额应如何发放。一旦委员会收到这些建议,他们必须将这些见解和他们的监管决定公之于众。

(a)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460(a) 在委员会审议鹿类管理规定并根据第255条(a)款第(1)项采取行动的每次委员会会议之前,部门应向委员会建议应纳入普通鹿狩猎季的鹿群单位。
(b)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460(b) 同时,部门应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1)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460(b)(1) 根据第458条和第459条的规定,向委员会建议是否应捕猎任何无角鹿,如果是,应在哪些鹿群管理单位进行。
(2)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460(b)(2) 如果部门判断存在狩猎压力会不利影响鹿群、损害狩猎体验或危及公共安全的鹿群管理单位,则向委员会建议应限制猎人数量的鹿群管理单位,以及应从普通鹿狩猎季指定中移除的单位。
(3)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460(b)(3) 告知委员会每个鹿群管理单位的状况。
(4)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460(b)(4) 根据第458条和第459条的规定,向委员会建议应在鹿群管理单位捕猎的无角鹿数量(如果有)、许可证是否应为不限性别许可证、建议的捕猎日期,以及为每个鹿群管理单位建议的许可证数量。
(5)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460(b)(5) 向委员会建议设立任何限制猎人配额的单位(如有需要),以及配额数量和配额许可证的发放方式。
(c)CA 捕鱼与狩猎 Code § 460(c) 收到本条所要求的建议和信息后,委员会应将该材料公之于众,并应将委员会关于拟议法规的决定公之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