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适用于根据以下任何规定发出的传票中的临时限制令:
(a)CA 家庭法 Code § 231(a) 第2040条(关于解除婚姻、宣告婚姻无效或当事人法定分居的诉讼)。
(b)CA 家庭法 Code § 231(b) 第7700条(根据《统一亲子关系法》进行的诉讼)。
本法律解释说,当法院在某些家庭法案件中发出临时限制令时,特指与结束婚姻、法定分居或确立亲子关系相关的案件。该限制令用于在法律程序进行期间临时保护相关人员。
离婚申请提交后,一项临时限制令会自动生效,以阻止任何一方采取某些行动,直到离婚程序完成或申请被驳回。这项命令在全州任何地方都有效力,但地方警察除非收到通知或看到命令副本,否则不能执行。未经允许将孩子带出本州,违反此命令是严重的罪行,将根据特定的刑法典受到惩罚;违反命令的其他部分也同样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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