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4.5
Section § 7700
加利福尼亚州入侵物种理事会是一个州政府机构,旨在预防和控制入侵物种。理事会就管理这些物种的经济有效策略向州机构提供建议,强调预防和早期发现,并对现有威胁采用综合虫害管理。它由来自不同州部门的六名成员组成,每年召开会议,并根据需要召开额外会议。
自然资源局秘书和主要秘书担任联合主席。理事会可以设立咨询委员会和工作组,吸纳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以解决入侵物种问题并尽量减少其负面影响。入侵物种被定义为可能对经济或环境造成损害的非本地生物,不包括人类和家畜。
Section § 7702
本法律规定了加州入侵物种委员会在资金拨付到入侵物种账户后的职责。委员会可以推荐并推动旨在预防、监测和管理入侵物种的各种项目。这包括协助各机构、加强检查以及开展调查以绘制高风险区域地图。
他们还负责公众教育、改善跨机构合作,并制定行动计划以有效管理入侵物种。每年,他们都会举办一次峰会,讨论并完善策略。此外,委员会必须准备一份关于其活动和建议的报告,并将其提交给立法机关和州长。
Section § 7704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入侵物种理事会设立加州入侵物种咨询委员会,该委员会将由19名成员组成。这些成员包括由理事会秘书选出的四名,由自然资源局局长选出的四名,以及环境保护局局长、交通局局长、健康与公共服务局局长和紧急服务局局长各选出的一名。此外,六名成员由理事会联席主席任命,以确保来自联邦、非营利组织、部落、行业及其他群体的多样性。还有一名成员由加州农业专员和计量员协会选出。
Section § 7706
这项法律在食品和农业部基金内设立了入侵物种账户。该账户中的资金,一旦立法机关批准,可用于资助根据加州入侵物种委员会的建议,与管理入侵物种相关的项目和活动。
这些资金可由秘书分配,并且不受财政年度限制,这意味着它们可以随时使用。
Section § 7708
本法律条款规定,加州入侵物种委员会将与各方合作,制定一项计划,以管理和减少由入侵性钻孔虫(特别是多食性钻孔虫和黑潮钻孔虫)引起的疾病。计划完成后,只要有可用资金,相关部门将协助州和地方机构、部落和非营利组织对抗这些疾病。这种援助可能包括用于研究识别受感染树木和预防虫害的拨款,以及直接用于解决这些疾病的资金。地方机构必须用自己的资源匹配州政府的资金,除非它们位于弱势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