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1
Section § 57401
本节定义了本章中使用的术语。“饲料或材料”包括任何用于喂养奶牛的东西。“任何收益的义务人”指持有牛奶销售资金的处理商。“收益”是牛奶销售所得的资金,减去税费等某些扣除项。“饲养或维持奶牛”涵盖了照料和管理奶牛的所有方面。“合理或约定费用”是指饲料或材料的成本,可以是约定的价格,也可以是交付时的合理价值。
Section § 57402
如果你提供饲料或材料来帮助饲养或照料奶牛,你可以对这些奶牛生产的牛奶或奶制品所赚的钱主张留置权,这是一种法律权利。这包括你因提供物资而应得的款项以及强制执行留置权的任何费用。但是,留置权仅限于在过去 (60) 天内提供的饲料或物资的价值,并且在任何时候,只有两名提供者可以根据优先权规则拥有此留置权。
此外,每个奶农只能从与其关联的业务供应商处获得一项留置权。
Section § 57403
这项法律解释了留置权(即对某人财产的合法债权)可以适用于收益(出售财产所得的款项)。一旦主张留置权,只要满足两个条件,该留置权的通知就会保持有效,无需新的通知:一是提供饲料或材料的人尚未收到付款,二是他们继续定期供应饲料或材料。定期供应的定义是两次交付之间不超过30天。如果超过30天,则不再被视为定期供应。
Section § 57405
本法律解释了向奶牛场提供饲料或材料的人如何通过对奶牛的留置权(一种法律主张)来保护其获得付款的权利。为此,他们必须向州务卿备案一份“留置权主张通知”,其中包含具体信息,例如主张人和债务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奶牛场的地点。该通知必须使用类似于融资声明的特定表格进行备案。
本法律概述了需要通知哪些人关于留置权的信息,包括留置权债务人以及任何其他对收益有权益的当事人。通知必须在备案后10天内发出。该法规还描述了这些通知必须如何备案和编入索引,以及如果不再需要留置权,如何终止留置权。州务卿办公室在维护这些记录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Section § 57406
本法律解释,当存在冲突的债权或权益(包括农业留置权)时,决定哪个债权优先的规则在法律的另一部分,即《商法典》第9322条中有所规定。
Section § 57407
本法律规定,本章中提及的留置权遵循《商法典》第九编(始于第9101条)中概述的规则。实质上,这意味着除非本章另有规定,该留置权受担保交易的一般规则约束。
Section § 57408
如果您是公众成员,您可以申请一份证明,以查明是否有针对特定债务人的留置权备案。这份证明将显示详细信息,例如每份留置权通知的备案日期和时间,以及留置权人的姓名和地址。获取这份证明的费用与根据法律其他部分(具体来说是《商法典》第 (9525) 条)签发类似文件的费用相同。
Section § 57409
如果您是公众成员,您可以获取根据本章提交的任何留置权通知的副本,包括任何相关通知。您需要支付的费用与《商法典》第9525条规定的费用相同。
Section § 57410
Section § 57411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持有一项“留置权”(即在他人偿清所欠债务之前,对他人财产享有的合法权利),你可以将这项留置权转让给其他人。即使转让了,你仍然拥有充分的权利来执行这项留置权。为了让转让正式生效,你需要按照特定的方式向州务卿提交一份声明,这个流程类似于其他涉及担保权益的法律程序。
Section § 57413
本法律规定了如果债务人未能付款,留置权权利人可以采取的行动。权利人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强制执行留置权以追回费用,或者在15天通知期后,通知相关方将款项直接支付给权利人。此外,权利人还可以行使与留置权相关的权利。
任何收到的款项如有盈余,必须退还给债务人;债务人仍需承担任何不足。权利人还可以通过扣押程序寻求额外的法院命令以获得保护或付款。如果存在优先留置权或转让,则这些优先于对当前权利人的义务。
为解除留置权,债务人可以支付所欠金额,或提供担保债券以确保付款。如果债务人在法院判决后35天内未能结清索赔,担保人必须支付该金额。
Section § 57414
如果有人在你的财产上设置了留置权并获得了付款,并且连续30天没有提供服务或材料,那么如果你书面要求,他们必须给你发一份声明,说明他们不再拥有索赔权。如果他们在你提出要求后10天内未能发送这份声明,他们必须赔偿你遭受的任何损失。如果他们故意忽视你的要求,他们将面临100美元的罚款。
负责这些备案的办公室必须在终止声明上标注备案日期和时间,并进行记录。如果他们有摄影记录,他们可以销毁原始留置权文件;如果没有,他们必须保留一年才能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