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未经专员当前注册而充当注册检查员是违法的。
Chapter 10
Section § 57301
这项法律规定,受私人方付费报告新鲜水果或蔬菜状况的人员(不包括官方的县、州或联邦检查机构)必须向专员注册。专员将记录这些人的信息,包括他们的姓名、营业地址、进行检查的地点以及检查的产品。这些信息会发送给主任,由主任维护一个全州范围的中央登记册。如果一名农产品检查员已在一个县注册,那么只要他们向其他县的专员出示注册证明,就可以在其他县工作,无需再次注册。
农产品检查 新鲜水果 蔬菜报告 私人方注册 市场检查 中央登记册 农产品检查员 专员登记册 全州登记册 营业地址 检查市场 跨县工作 注册证明 农业检查 状况报告
Section § 57302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县监事会收取登记费。该费用应足以弥补专员在管理登记流程中所产生的成本。
登记费 监事会 实际成本 县政府 专员开支 设立费用 弥补成本 费用确定 行政成本 登记流程 地方政府费用 费用管理 县专员 费用政策 成本回收
Section § 57303
这项法律要求注册检查员保存他们进行的每次检查的详细书面报告。这些报告必须包括被检查商品的日期、批次描述、数量和状况,以及其等级或评估标准。如果最初的报告是口头形式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书面版本。报告虽然不需要包含被告知人的姓名,但检查员必须保留姓名记录,以便在需要时与报告匹配。所有报告必须至少保存90天,并在专员要求时可供查阅。
注册检查员 检查报告 商品状况 等级评估 批次描述 口头报告确认 报告保存 90天报告保存 专员查阅 检查记录 数量报告 评估标准
Section § 57304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投诉称某项法律要求的报告存在重大错误,专员可以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专员必须将调查结果告知所有相关人员。
专员调查 投诉流程 报告准确性 利害关系方投诉 重大不准确报告 调查结果报告 调查程序 分享调查结果 准确报告要求 第57303条报告 调查权限 投诉审查 利害关系方 报告调查结果 专员职责
Section § 57305
本法律规定,本章中提供的处罚或解决方案可以累加到本州任何其他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处罚或解决方案。简单来说,如果你违反本法律,你可能会同时面临来自不同法律的多重后果。
累积处罚 补救措施 州法律 法律后果 多重处罚 全州执法 法律解决方案 合并处罚 本章补救措施 额外法律补救措施
Section § 57306
如果注册检查员经常提供错误信息或缺少必要记录,专员在举行听证会后,可以取消或暂停该检查员的注册。
注册检查员 不准确信息 未能保持记录 专员权限 听证会 注册取消 注册暂停 检查员责任 合规性 记录保存要求 行政听证会 检查员义务 监管执法 检查员处罚 检查诚信
Section § 57307
如果有人违反本章规定,他们每次违规可能被处以最高2,500美元的罚款。总检察长在局长的要求下,可以提起诉讼来收取这笔罚款。收取的任何款项将存入食品和农业部基金。此外,如果违规行为发生在某个特定县,地方检察官在专员的要求下,也可以提起诉讼。通过这种县级诉讼收取的款项将存入该县的普通基金。
民事罚款 违规罚款 总检察长 食品和农业部基金 地方检察官 县普通基金 法律执行 民事诉讼 金钱罚款 违规执行 法律程序 加州农业法 罚款评估 罚款追回 县级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