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在本部门设立农场到餐桌办公室。在资源可用的情况下,该办公室应与农业产业、直销组织、食品政策委员会、公共卫生团体、非营利和慈善组织、学术机构、地区农业协会、县、州和联邦机构以及其他参与促进食品获取的组织合作,以增加本州服务不足社区和学校可获得的农产品数量。该办公室在部门的指导下,应开展以下所有工作:
(a)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49001(a) 与区域和全州利益相关者合作,识别缺乏健康食品的城乡社区,确定当前食品获取的障碍,并分享信息以鼓励最佳实践。
(b)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49001(b) 与其他地方、州和联邦机构协调,以推广和提高对促进更大食品获取的计划的认识。
(c)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49001(c) 促进在服务不足社区增加健康食品的零售,包括促进认证农贸市场接受加州妇女、婴幼儿及儿童特别补充营养计划 (WIC) 和 CalFresh 福利,鼓励制定和维持支持城市农业的本地政策,增加城市内部和农村社区食品零售店的数量和质量,并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以增加食品获取。
(d)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49001(d) 促进社区合作伙伴之间的伙伴关系,包括农民、企业以及非营利和慈善组织。
(e)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49001(e) 识别影响有限食品获取的分销障碍,包括但不限于食品零售店短缺、商店容量有限、分销成本高以及缺乏资本融资机会,并通过以下方式努力克服这些障碍:
(1)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49001(e)(1) 鼓励食品枢纽或其他聚合系统。
(2)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49001(e)(2) 协调机构食品采购和购买实践。
(3)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49001(e)(3) 增加获取信息、技术援助和资源的机会,包括通过司库办公室的加州健康食品融资倡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03 编第 3 部分第 2 章第 3 条(自第 104660 节起))发展机会。
(f)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49001(f) 识别机会并提供技术援助,促进农民、区域和地方食品银行、合作机构以及非营利慈善组织在农产品拾遗、收集和分销方面的合作,以减少饥饿并增加健康食品的获取。
(g)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49001(g) 识别信息资源和组织,为服务不足社区的居民提供关于小型和家庭农场、社区菜园以及其他农产品的技术援助。
(h)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49001(h) 识别与社区组织、社会服务机构和合作机构合作的机会,为服务不足社区的居民提供烹饪和营养教育课程。
(i)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49001(i) 与学区和代表协调,开展以下工作:
(1)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49001(i)(1) 提供工具以促进本地生产者与学校食品采购人员之间的关系,并鼓励采纳最佳采购实践的机会,例如良好农业规范 (GAP) 认证和保险。
(2)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49001(i)(2) 提高学校提供食品的营养状况。
(3)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49001(i)(3) 增加学校营养教育计划和信息的获取。
(Added by Stats. 2014, Ch. 583, Sec. 1. (AB 2413) Effective January 1,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