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25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的意思是,除非具体情况有特殊要求,否则在解释本部的各项规定时,应以本章中给出的定义为准。

Section § 42502

Explanation

本节将“代理人”定义为任何拥有实际或推定授权代表他人行事的人。这包括经纪人、佣金商、拍卖师、招揽人、寄售人以及类似角色。

“代理人”指经纪人、佣金商、拍卖师、招揽人、寄售人,以及任何依据他人的实际或默示授权行事的其他人。

Section § 42503

Explanation

本法律将新鲜或干制的水果、坚果或蔬菜的“散装批次”或“散装货物”定义为:未装入容器且与其他任何组别分开存放的一组此类物品。

“散装批次”或“散装货物”指任何新鲜或干制的水果、坚果或蔬菜中,未装入容器且与其他任何组别分开或独立存放的任何一组样本。

Section § 42504

Explanation

本节将“副产品”定义为任何通过商业加工、保藏或制造水果、坚果或蔬菜而得出的产品。它不包括新鲜柑橘类果汁,无论是否添加其他成分。

“副产品”指任何经过商业加工、保藏或制造的、源自水果、坚果或蔬菜的产品,但不包括新鲜柑橘类果汁,无论是否添加其他成分。

Section § 42505

Explanation

本法律将“封闭容器”定义为带盖的容器,其具体描述见第42511节。

“封闭容器”指第42511节所定义的带盖容器。

Section § 42506

Explanation

本节将“容器”定义为任何类型的包装,例如箱子、板条箱、篮子、桶或用于盛放物品的类似物品。

“容器”指任何箱子、板条箱、提箱、箱柜、篮子、纸箱、桶、小桶、鼓形桶、袋子或其他盛器。

Section § 42507

Explanation
水果或蔬菜的“截面”是指垂直于从茎到另一端所画的直线切下的一片。

Section § 425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在销售水果、坚果或蔬菜时,何为“欺骗性摆放”或“欺骗性展示”。如果产品外露部分的质量远优于隐藏部分,导致整批产品看起来比实际更好,那么这种行为就被认为是欺骗性的。

“欺骗性摆放”或“欺骗性展示”新鲜或干制的水果、坚果或蔬菜,是指任何此类产品的散装批次或货物、摆放或展示,其外露部分的新鲜或干制水果、坚果或蔬菜在品质、尺寸、状况或任何其他方面明显优于隐藏部分或未暴露部分,从而严重误导该散装批次或货物的任何部分。

Section § 425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将“欺骗性包装”定义为一种水果、坚果或蔬菜的容器,其外层可见部分在质量、尺寸或状况上明显优于内部内容物。如果外层使得内容物看起来比实际更好或更大,即使内部物品符合尺寸要求且看起来均匀,这种包装也是具有误导性的。

“欺骗性包装”是指任何容器或子容器,其外层或任何暴露表面上的水果、坚果或蔬菜,在质量、尺寸、状况或任何其他方面明显优于容器或子容器内部或未暴露部分的产品,从而实质性地误导了内容物。如果外层或暴露表面由尺寸不能准确代表整个容器内产品尺寸变化的产品组成,则此类包装具有欺骗性,即使容器内的水果、坚果或蔬菜尺寸几乎一致或符合本部分规定的特定商品尺寸变化要求。

Section § 42510

Explanation
本法律将“水果、坚果或蔬菜”定义为任何来自树木、藤蔓或植物的食用产品。

Section § 425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带盖容器”和“封闭容器”是指任何开口有40%或以上被盖子、罩子或包装材料覆盖的容器。

Section § 42512

Explanation
根据本法律,“制造”一词的定义与“加工”相同,具体描述见另一条款第42519条。

Section § 42513

Explanation

“成熟”一词指的是水果或蔬菜已经发育到一定程度,在采摘后仍能继续有效成熟。

“成熟”,除非另有明确规定,指已达到能够确保在产品从树木、植物或藤蔓上采摘后,完成成熟过程并达到能够确保适口性的成熟阶段。

Section § 42514

Explanation

本法律将“虚假标注”定义为在涉及新鲜或干果、坚果或蔬菜的容器、标签、包装纸或标牌上或与之相关地放置任何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如果产品与这些物品上所声称的不符,则被视为虚假或误导性的。

“虚假标注”指在以下任何一项上放置或存在任何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设计或装置:
(a)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42514(a) 任何容器。
(b)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42514(b) 任何容器的标签或内衬。
(c)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42514(c) 任何新鲜或干果、坚果或蔬菜的包装纸。
(d)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42514(d) 任何水果、坚果或蔬菜。
(e)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42514(e) 任何与新鲜或干果、坚果或蔬菜相关并对其有所指代的标牌。
如果新鲜或干果、坚果或蔬菜,或其明显或实际指代的容器,在各个方面均不符合该陈述、设计或装置,则该陈述、设计或装置为虚假或误导性的。

Section § 42515

Explanation
“过熟”一词指产品成熟度过高,以至于不适合新鲜食用。换句话说,它已经过了你想要直接食用的最佳时期。

Section § 42516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包装”、“装箱”和“已包装”这些术语。它指的是水果或蔬菜如何整齐或系统地排列在任何类型的容器或子容器中。

“包装”、“装箱”或“已包装”指的是将全部或部分水果或蔬菜规则紧密地排列在任何容器或子容器中。

Section § 42517

Explanation
标牌是指用于描述或识别新鲜或干果、坚果或蔬菜的任何标志、标签或标识。它不包括口头描述。

Section § 42518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了“保藏”的含义,即指“加工”,而“加工”的具体定义则在另一个条款中说明。

“保藏”指第42519条所定义的加工。

Section § 42519

Explanation

本法律将“加工”定义为罐装、保藏或发酵等行为,这些行为会显著改变产品的风味、保质期或形式。它不包括冰点以上的冷藏,也不包括仅减缓或加速自然成熟或腐烂的处理。

“加工”指罐装、保藏或发酵,其显著改变风味、保藏品质或任何其他特性,提取汁液或其他物质,或对形式进行任何实质性改变。它不包括在冰点以上温度下的冷藏,也不包括任何仅延缓或加速自然成熟或分解过程的其他处理。

Section § 42520

Explanation
“子容器”简单来说就是放在另一个容器里面的容器。
“子容器”指在另一个容器内使用的任何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