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125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县监事会负责决定扣押犬只所收取的费用,以及在扣押期间饲养犬只的费用。

Section § 31252

Explanation
如果犬只由县政府指定的人员,或者由与县政府签订合同的动物保护组织(比如动物保护协会)收容,那么捕捉、收容和照料犬只的费用将由县政府承担。这些费用会像县政府的其他开支一样支付。

Section § 31253

Explanation
如果你的狗被动物管理部门带走,你需要直接向拥有这只狗的团体或个人支付其照护和饲养的费用。这些费用由地方政府设定,但不会由地方政府承担。

Section § 31254

Explanation
如果犬只所有人收到通知后不支付所需费用和收费,则视为所有人已遗弃该犬只。

Section § 312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县或市的动物管理官员,如果获得其地方管理机构的许可,接受信用卡支付与费用、罚款、许可证、罚金或个人所欠的任何其他义务相关的款项。此外,使用信用卡时,可能会加收附加费,以弥补信用卡公司向地方机构收取的费用。

(a)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255(a) 任何县的动物管理官员,如果获得该县监事会的授权,或任何市的动物管理官员,如果获得该市市政管理机构的授权,可以接受信用卡作为支付本分部规定的任何费用或罚款、任何许可证、费用或罚金,或欠该官员的任何其他义务的方式。
(b)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255(b) 尽管有《民法典》第三编第四部分第1.3章(自第1747条起)的规定,可以征收附加费,以弥补信用卡发卡机构在接受销售单据时向地方机构收取的折扣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