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0951

Explanation

如果您拥有一只或负责一只四个月以上的狗,您必须确保它佩戴一个结实的项圈。项圈上应附有标明主人姓名和地址的牌子,或者是由地方当局颁发的、用于识别狗及其主人的金属执照牌。

任何人拥有、窝藏或饲养任何四个月以上犬只,或允许其拥有、窝藏或控制的此类犬只自由散放,均属违法,除非该犬只的颈部或腿部系有坚固的项圈,且项圈上固定有以下之一:
(a)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0951(a) 标明主人姓名和邮政地址的金属牌。
(b)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0951(b) 由县、市县或任何市政机构为识别犬只和指定主人而颁发的金属执照牌。

Section § 30952

Explanation
你不能把狗牌戴在不是为它办理的狗身上。

Section § 30953

Explanation
在加州,如果狗主人遵守了本分部规定的所有规则,那么任何人故意伤害、杀死或关押他们的狗都是非法的。

Section § 3095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允许其拥有或控制的母狗在发情期或具备繁殖能力时自由漫游。

Section § 309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未经农场主许可,让你的狗在饲养牲畜或家禽的农场上随意游荡是违法的。如果狗正在牧放、狩猎、参加体育活动或受控的比赛,则有例外情况,但狗必须在其主人或主人代理人的合理控制或呼唤范围内。

Section § 3095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如果一个人的狗损坏了农场会发生什么。法院可以不立即判罚,而是暂缓判决,条件是狗主人同意赔偿狗造成的损失。如果狗主人拒绝支付,那么法院将继续执行并给出适当的惩罚。如果农场主接受了赔偿,他们就不能再根据其他法律就同一损害起诉狗主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