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175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一窝小猫中的每只小猫,无论是否已从母亲那里断奶,在本法律分部下均被视为单独的动物。

Section § 3175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公共动物收容所和救助团体不得出售或赠送未经绝育的猫,除非兽医证明绝育会损害猫的健康。

如果猫因健康原因无法绝育,领养人必须支付40至75美元的押金,一旦领养人完成猫的绝育并提供证明,押金将予以退还。

这笔押金是临时的,旨在鼓励人们在猫咪健康后尽快进行绝育。收容所也可以选择与兽医合作,而不是收取押金。

任何无人认领的押金只能用于猫狗绝育项目。本法律仅适用于截至2000年人口超过10万的县及其下辖城市。

(a)Copy 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1.3(a)
(1)Copy 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1.3(a)(1) 除(b)款另有规定外,任何公共动物管理机构或收容所、动物保护协会收容所、人道协会收容所或救助团体,均不得向新主人出售或赠予任何未经绝育的猫。
(2)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1.3(a)(2) 就本节而言,“救助团体”是指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实体,或个人协作组织,其至少一项宗旨是出售或安置已从公共动物管理机构或收容所、动物保护协会收容所或人道收容所移出的猫只,或曾由该猫的原始繁育者以外的任何人拥有的猫只。
(b)Copy 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1.3(b)
(1)Copy 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1.3(b)(1) 如果本州执业兽医证明某只猫因病重或受伤无法绝育,或绝育会损害该猫的健康,则领养人或购买人应向公共动物管理机构或收容所、动物保护协会收容所、人道协会收容所或救助团体支付不低于四十美元 (40美元) 且不高于七十五美元 (75美元) 的押金。
(2)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1.3(b)(2) 该实体应确定押金金额,以其认为鼓励猫只绝育所需的水平为准。
(3)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1.3(b)(3) 押金应为临时性质,且仅保留至该猫健康状况足以进行绝育,经本州执业兽医证明。
(4)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1.3(b)(4) 该猫应在该证明出具后的14个工作日内进行绝育。
(5)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1.3(b)(5) 领养人或购买人应从实施手术的兽医处获得绝育书面证明。
(6)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1.3(b)(6) 如果领养人或购买人在获得证明后30个工作日内向获得猫只的实体出示绝育证明,领养人或购买人应获得押金的全额退款。
(c)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1.3(c) 公共动物管理机构或收容所、动物保护协会收容所、人道协会收容所和救助团体可以相互之间以及与兽医签订合作协议,以代替要求绝育押金来执行本节规定。
(d)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1.3(d) 根据本节(1999年1月1日版本)产生的任何无人认领的押金资金,以及2000年1月1日之后无人认领的押金资金,只能用于猫狗绝育项目,包括与动物保护协会、人道协会或执业兽医签订协议,以运营猫狗绝育项目。
(e)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1.3(e) 本节仅适用于截至2000年1月1日人口超过100,000人的县,以及该县内的城市。

Section § 31751.4

Explanation

如果你是一名退伍军人,并且持有显示你退伍军人身份的驾驶执照或身份证,你可以从公共动物收容所领养一只猫,而无需支付领养费。

但是,收容所可以限制此类领养为每六个月一只猫。

(a)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1.4(a) 如果领养猫的人向公共动物收容所出示当前有效的驾驶执照或身份证明卡,其正面印有“退伍军人”字样,根据《车辆法典》第12811条的规定,公共动物收容所不得对猫收取领养费。
(b)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1.4(b) 公共动物收容所可以根据本条规定,限制从该公共动物收容所领养的猫的数量为每六个月一只猫。

Section § 31751.5

Explanation
如果某个市或县规定猫咪需要办理许可证,那么只要您能提供兽医证明您的猫咪已绝育,他们就必须将许可证费用至少打五折。

Section § 31751.6

Explanation
如果你拥有一家持牌猫舍,你可能不需要为你拥有的每只猫办理许可证标签。如果存在允许这种豁免的法规或地方法规,这种情况就可能发生。

Section § 31751.7

Explanation

如果您的猫未绝育或去势,并且被送进了动物收容所,您将面临越来越高的罚款:第一次是 $35,第二次是 $50,之后每次都是 $100。这些罚款是额外征收的,不包括当地收容所或动物管理机构已有的任何费用。

官员可以开具包含这些罚款的罚单,收取的钱将用于动物保护教育、绝育/去势项目,以及帮助支付收容所的运营成本。

任何关于领养或安置宠物的地方法规都必须至少与这些州级规定一样严格。这项法律适用于所有城市和县,无论人口多少。

如果猫根据本法律规定进行了绝育或去势,猫主人不能因此起诉收容所。

(a)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1.7(a) 未绝育或未去势的猫,若被市或县动物管理机构或收容所、动物保护协会或人道协会收容一次,其主人首次将被处以三十五美元 ($35) 的罚款,第二次将被处以五十美元 ($50) 的罚款,第三次或后续发生时将被处以一百美元 ($100) 的罚款。这些罚款仅适用于未绝育的被收容动物,并且不替代任何由个别市、县、公共动物管理机构或收容所、动物保护协会收容所或人道协会收容所征收的罚款或收容费。
(b)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1.7(b) 动物管理官员、人道官员、警官、治安官或任何被授权执行《刑法典》的机构,可以开具罚单,其中载明的民事罚款金额与 (a) 款规定的违规行为相符。罚款应支付给当地市政当局或公共动物管理机构或收容所、动物保护协会收容所或人道协会收容所。根据本节收取的任何资金应专门用于人道教育、猫的低成本绝育和去势计划,以及动物收容所在执行本分部要求时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
(c)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1.7(c) 任何公共动物管理机构或收容所、动物保护协会收容所、人道协会收容所或救援组织的领养或安置程序相关的地方法规,应至少与本分部一样严格。
(d)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1.7(d) 本节适用于每个县及其县内的城市,无论人口多少。
(e)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1.7(e) 任何市或县、动物保护协会或人道协会均不受由根据本节已绝育或去势的猫的所有者提起的任何民事诉讼。

Section § 317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流浪猫在收容所被领养或安乐死之前必须被收容多久。通常,流浪猫必须被收容六个营业日,以便主人可以领回。但如果收容所有特殊的开放时间或安排,收容期可以缩短到四天。在前三天,猫只能由其主人领回。之后,其他人也可以领养。对于八周龄以下且被认为是无主的小猫,可以立即被领养。

如果非营利性动物救援或领养组织想要这只猫,收容所必须在对其进行安乐死之前将其交给该组织。收容所可以收取费用,但不得超过其标准的领养费。收容所必须通过扫描微芯片来寻找猫的主人,并尽可能联系主人。一个“营业日”是指收容所向公众开放至少四小时的一天,不包括州法定假日。

(a)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a) 根据本分部扣押的流浪猫的强制留置期应为六个营业日,不包括扣押当日,但以下情况除外:
(1)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a)(1) 如果公立或私立收容所在一个工作日晚上至少开放至晚上7点或一个周末日提供猫只供所有人赎回,则留置期应为四个营业日,不包括扣押当日。
(2)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a)(2) 如果公立或私立收容所的全职员工少于三人,或未在所有常规工作日营业时间内开放,并且已建立程序,允许所有人通过预约在公立或私立收容所原本关闭的双方同意的时间领回其猫只,则留置期应为四个营业日,不包括扣押当日。
(b)Copy 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b)
(1)Copy 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b)(1) 除第 17006 条、第 31752.5 条和第 (2) 款另有规定外,流浪猫应在留置期的前三天(不包括扣押当日)供所有人赎回,并在留置期的剩余时间内供所有人赎回或领养。
(2)Copy 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b)(2)
(A)Copy 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b)(2)(A) 尽管有第 (1) 款的规定,合理地认为无主的八周龄以下小猫,自其被捕获、收容或扣押之日起,可在整个留置期内立即供领养。
(B)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b)(2)(A)(B) 本款不取代或以其他方式限制第 31751.3 条或第 31760 至 31762 条(含)中关于确保出售、赠送或转让给新所有人的小猫已或将进行绝育手术的要求。
(c)Copy 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c)
(1)Copy 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c)(1) 除第 17006 条规定外,根据本分部扣押的流浪猫,在该动物预定安乐死之前,如果非营利性动物救援或领养组织(根据《国内税收法》第 501(c)(3) 条定义)提出请求,应将其释放给该组织。除强制绝育押金外,公立或私立收容所可自行决定对被领养或释放的动物收取费用,但不得超过标准领养费。公立或私立收容所可与动物救援或领养组织签订合作协议。
(2)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c)(2) 合理地认为无主且被公立或私立收容所扣押的八周龄以下小猫,在该动物安乐死之前,如果非营利性动物救援或领养组织(根据《国内税收法》第 501(c)(3) 条定义)提出请求,可立即供释放给该组织。
(d)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d) 在本条规定的留置期内,以及根据本分部扣押的猫被领养或安乐死之前,公立或私立收容所应扫描猫的微芯片以识别其所有人,并应尽合理努力联系所有人,通知所有人猫已被扣押并可供赎回。
(e)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e) 在本分部中,“营业日”包括公立或私立收容所向公众开放至少四小时的任何一天,不包括州法定假日。

Section § 3175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动物收容所、救援组织或类似机构,在猫被原饲主领回或被新饲主领养之前,必须确保猫已植入微芯片。如果这些机构没有现场植入微芯片的能力,它们必须提供当地经济实惠的微芯片植入服务信息,并获得饲主的承诺,在30天内为猫植入微芯片。

如果兽医认为猫不适合植入微芯片,或者植入费用会给饲主造成经济困难,则可以免除此要求。不遵守规定的机构可能会被处以罚款,但如果那些没有现场植入微芯片能力的机构遵循了特定程序,则不会被罚款。这项规定不适用于因紧急疏散令而临时安置的猫。

(a)Copy 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1(a)
(1)Copy 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1(a)(1) 除 (b) 款另有规定外,公共动物管理机构或收容所、动物保护协会收容所、人道协会收容所或救援组织,不得将猫放还给寻求领回的饲主,或将猫领养、出售或赠予新饲主,除非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A)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1(a)(1)(A) 猫已植入微芯片,并包含领回猫的饲主或接收猫的新饲主的最新信息(如适用),且该饲主或新饲主已在微芯片注册公司注册为猫的主要饲主。公共动物管理机构或收容所、动物保护协会收容所、人道协会收容所或救援组织不得在微芯片注册公司注册为猫的主要饲主。在领养、出售、赠予或所有权转让时,公共动物管理机构或收容所、动物保护协会收容所、人道协会收容所或救援组织应提供所有权转让信息,包括微芯片公司信息、微芯片号码和任何其他相关识别信息,以及饲主或新饲主将自己注册为微芯片主要联系人所需的任何其他信息(如适用)。
(B)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1(a)(1)(B) 如果该机构、收容所或组织现场不具备植入微芯片的能力,则该机构、收容所或组织应首先从领回猫的饲主或接收猫的新饲主那里获得一份协议,要求该饲主或新饲主在接下来的30天内向该机构、收容所或组织提供猫已按照 (A) 目所述植入微芯片的证明。
(2)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1(a)(2) 如果该机构、收容所或组织现场不具备植入微芯片的能力,则该机构、收容所或组织应真诚努力维护一份当地和区域性的免费或打折微芯片植入服务清单,并将该信息提供给饲主或新饲主。
(3)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1(a)(3) 机构、收容所或组织可以在放还、领养、出售或赠予猫之前,要求提供猫已根据第 (1) 款植入微芯片的证明。如果猫已有预先存在的微芯片或有合理的饲主证明,该机构、收容所或组织应记录并保留所有联系微芯片主要注册人或其他已证明的饲主的尝试记录,至少两年。
(4)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1(a)(4) 就第 (1) 款 (B) 目而言,领回猫的饲主或接收猫的新饲主无需将猫的微芯片号码注册到未经饲主或新饲主同意,将饲主或新饲主的个人信息用于将饲主或新饲主与猫团聚之外目的的微芯片注册公司。
(b)Copy 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1(b)
(1)Copy 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1(b)(1) 尽管有 (a) 款规定,如果持证兽医书面证明猫因身体状况会因微芯片植入手术而显著恶化,从而不适合进行该手术,则本节不要求猫植入微芯片。
(2)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1(b)(2) 尽管有 (a) 款规定,如果该机构、收容所或组织收到领回猫的饲主或接收猫的新饲主签署的表格,声明微芯片植入费用会给该饲主或新饲主造成经济困难,则本节不要求猫植入微芯片。
(c)Copy 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1(c)
(1)Copy 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1(c)(1) 在2022年1月1日或之后违反本节规定的机构、收容所或组织,将处以一百美元 (100美元) 的民事罚款。
(2)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1(c)(2) 第14部第7章(自第31401条起)和第9条不适用于违反本节规定的情况。
(3)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1(c)(3) 现场不具备植入微芯片能力的机构、收容所或组织,在获得 (a) 款第 (1) 项 (B) 目所述协议后,不受本款所述民事罚款的约束。
(d)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1(d) 本节不适用于在紧急疏散令下临时安置的猫。

Section § 31752.2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把猫送给收容所,你必须出示身份证件证明你是猫的主人,并签署一份声明,说明你是合法的猫主人。如果你谎称自己是猫的主人,你必须向真正的猫主人支付1000美元。

Section § 3175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承认家猫有不同的性情,包括室内猫和被称为野猫的、不与人交往的室外猫。法律认识到区分野猫和受惊的驯养猫的困难,以及长期将野猫关在笼子里的残忍。野猫是指没有主人身份识别,且性情表现为极度恐惧并抗拒与人接触的猫。

如果一只被认为是野猫的猫在收容期的前三天内未被领回,收容所工作人员必须使用标准程序核实其性情。如果该猫被发现是驯养猫,则必须收容至整个收容期。如果确实是野猫,可以对其进行安乐死,或交给一个非营利性领养组织,该组织将确保其进行绝育或去势。收容所可以对被释放的动物收取领养费。

(a)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5(a) 立法机关发现并声明如下:
(1)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5(a)(1) 家猫的性情范围从完全温顺的室内宠物到完全不与人交往、避免与人类接触的室外猫。
(2)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5(a)(2) “野猫”是指性情完全不与人交往的猫,尽管受惊或受伤的驯养宠物猫可能看起来像野猫。
(3)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5(a)(3) 有些人照料或拥有野猫。
(4)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5(a)(4) 野猫对动物收容所员工构成特殊的安全隐患。
(5)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5(a)(5) 将野猫长期关在笼子里是残忍的;然而,区分野猫和受惊的驯养猫并不总是容易的。
(b)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5(b) 就本节而言,“野猫”定义为没有任何主人身份识别的猫,其通常且一贯的性情是对人极度恐惧并抗拒与人接触。野猫完全不与人交往。
(c)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31752.5(c) 尽管有第31752节的规定,如果一只看似野猫的猫在规定的收容期前三天内未被其主人或照料者领回,有资格核实动物性情的动物收容所工作人员应使用标准化规程核实其是野猫还是驯养猫。如果该猫被确定为温顺的或受惊的或难以处理的驯养猫,则该猫应被收容至第31752节规定的整个收容期。如果该猫被确定为真正的野猫,则可以对其进行安乐死,或将其移交给一个非营利性动物领养组织(根据《国内税收法典》第501(c)(3)节的定义),该组织同意对该猫进行绝育或去势,如果其尚未进行绝育或去势。除任何要求的绝育或去势押金外,动物收容所可自行决定对被释放的动物收取一笔费用,该费用不得超过标准的领养费。

Section § 317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兔子、豚鼠、仓鼠等动物被送到收容所,它们必须像猫狗一样被对待,包括收容时间、照护方式以及被领回或领养的机会。收容所可以与动物救援组织就这些动物签订协议,类似于它们为猫狗签订的协议。此外,收容所可以收取领养费,但不得高于通常的领养费。

合法允许作为个人财产的兔子、豚鼠、仓鼠、宠物猪、鸟类、蜥蜴、蛇、龟或陆龟,如果被公共或私人收容所收容,应被收容相同的时间,按照相同的照护要求,并享有与猫狗相同的领回和被新主人或根据《国内税收法典》第501(c)(3)条定义的非营利性动物救援或领养组织领养的机会。公共或私人收容所可以与动物救援或领养组织签订关于兔子的合作协议,这些协议应等同于第31108条关于狗和第31752条关于猫所授权的合作协议。第17006条也应适用于这些动物。除了强制性的绝育押金外,公共或私人收容所可自行决定,对根据本节被新主人领养或被释放给非营利性动物救援或领养组织的动物收取一笔费用,但不得超过标准的领养费。

Section § 31754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如果有人放弃了通常在收容所中发现的动物,该动物必须与流浪狗和猫受到相同的对待。在整个收容期内,应妥善照护它,并允许原主人赎回或供人领养。 但是,如果放弃的是幼猫或幼犬,它们可以立即供人领养,或在非营利性动物救援组织提出请求时,立即移交给该组织。